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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犹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大为减轻,但在农民负担减轻的情况下,乡村债务却居高不下。造成乡村赤字债务的成因,既有政策上的原因,也有管理上的漏洞;既有财政体制的不完善,又有行政管理的不规范。概括地讲,主要是:经济基础薄弱,缺乏骨干财源;机构臃肿,人头经费大;收入的增长速度滞后于支出的增长速度;乡镇财政管理意识不强,收支管理缺乏力度;基建规模超量而上;各种升级达标严重挤占资金;等等。要平稳地度过税费改革磨合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改革成果,就必须着力化解乡村负债。要努力培养财源税源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