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结合莱州市小农水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对农业用水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终端水价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对农业水价改革提出了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莱州市;小农水;水价改革;经验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必须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加快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终端水价制度,形成良性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以促进农业节水,切实降低农民用水成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莱州市小农水工程通过安装量测水设施、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测算供水价格等措施来不断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1.总体改革原则及思路
1.1总体原则
莱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坚持上级工作方针,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宗旨,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建立了完善的农业水费政策体系,强化了用水户自主管理,改革了农业水价形成和水费计收机制、建立促进节水用水、保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1.1促进节约用水原则
建立有利于农业节水的价格机制,定额内用水超出承受能力的,享有补贴的权利,超用则加价。
1.1.2减轻农民负担原则
水价改革要充分考虑减轻农民负担,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使农民能够用的起水,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
1.1.3综合配套政策原则
水价改革与末级渠系改造与改革相结合。
1.2改革思路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通过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农民用水自治;以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小水源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奖补机制为激励,建立完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科学测算农民水费承受能力,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制度,完善计量设施,推行计量收费,整顿水价秩序,降低农民用水成本。通过这些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进而实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减轻农民负担、工程良性运行的改革目标。
2.水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2.1组织建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培育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的农民用水自治组织,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使用和管理职责。
小型农田建设均采用“农民用水户协会”方式运行管理,用水户直接参与工程管理,行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将田间工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交给土地经营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范围、特点,项目镇街组建3个“农民用水户协会” ,负责本镇街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使用。
协会组织方面,每个用水户确定1名代表,通过民主选举成立协会领导机构,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日常办公室,建立协会规章制度,对协会进行注册登记,开设银行账户,派专人管理。莱州市政府及水务局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指导和扶持,每年举办2次集中培训,对用水协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协会执委会成员组织协调、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
各用水户协会建立章程,对协会日常工作、组织机构等进行确产,同时根据各管辖范围内特点建立供水管理、工程维护责任、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办法。
2.2机制建设:农业终端水价改革
积极推进农业终端水价制度,完善計量设施,推行计量收费,改革水费计收管理体制,形成灌区良性发展机制。在项目区范围内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的核定,全面配备水量计量设施,计量收费的实施范围达到98%以上,水费计收管理体制改革得到完成,农民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00m3以内,用水成本控制在20元/亩以内。具体改革内容包括:
2.2.1科学选用灌溉定额,核算灌溉需水量
莱州市种植作物以小麦和玉米为主,一般情况下采用充分灌溉,遇干旱年份也采用非充分灌溉方式。在灌溉定额选取时,主要参照山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山东省农业灌溉定额》,以此核算灌区需水量。
2.2.2设置计量设施,明确计量方式
参照项目区内农民耕地分布、灌溉方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建设状况等,本次规划确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计量设施设置的原则为全面性原则,渠灌区采用无喉段量水槽进行计量,井灌区则采用射频卡进行管理,计量设施对城港路项目区36眼实施,控制灌溉面积2000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民用水的计量以农民申请、自报与查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水协会每月将用水状况以报表方式向水管理单位汇报,协会每月派专人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用水计量。
2.2.3科学测算供水成本及水价
包括测算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测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和测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终端水价。按现行价格水平确定,即农业供水价格0.06元/m3。测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的测算,则是在严格控制人员、约束成本以及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的基础上,按照补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的原则核定,原则上由合理的管理费用、供配水人员劳动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等三部分构成,包括用水户协会为农民提供灌溉服务所需要发生的所有合理支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在结合当地实际社会经济状况和当地电价基础上初步核定0.38/m3,除工程重大毁损需要通过“一事一议”由农民投入外,不得再向农民收取任何与灌溉用水有关的费用。
2.2.4改革供水管理体制
在项目区内全面实行“灌区管理所—用水户协会—农户”的“一线通”供水管理体制。灌区管理所作为支渠进口以上一级供水管理的主体,负责支渠进口以上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支渠口以下末级渠系的管理主体,负责支渠口以下水量的调配、计量和水费的计收以及渠系的日常维护管理;农户自主用水,按方计量交费,对用水户协会的工作进行自主全过程监督。乡镇水管人员负责末级供水全过程管理。水引进斗渠,由用水协会水管人员进行分配,配水员接水并与浇地农户核对时间,逐户进行浇水、计时并由农户现场亲自签字,相互监督,最后经水管单位审查。各配水员主要职责是做好配水、计时、开票、收费工作。浇完一轮水后,对该轮浇水计时、水量、应交水费核算后,在村委会公示栏公布,农户若有异议,现场答疑,找出原因改正,直到农户无异议,再行收取水费。坚持每轮水做到“三公开”:计时公开、计量公开、收费公开。
2.2.5统一水费票据,规范收支行为
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后,水费由协会统一向农户代收,收费时配水员给每户开具特制的“灌区供水到户预收水费专用收据”,严禁白条收费。收据统一在水管单位领取,交多少水费核销多少票据,及时掌握收费动态。年底停水后结算水账,由灌区管理所给农户统一开正式发票。
2.2.6建立水费核算三级台账
用水户协会统一领取省水行政部门监制的明细水账本、记时证等,农户浇水计时签字,配水员根据记时证计时和当次灌水流量计算本轮用水量,用水户协会统一核算当次灌水台账,建立农户、配水员、乡镇水管站三级水账。为加速水费的周转到位,通过与银行协商,灌区管理所在属地农村信用社开水费收入过渡账户。存折由用水户协会财务人员保管,保管者只有存款权,无取款权。每月中旬和月末由灌区管理所财务人员进行收入划转。
3.结语
项目区水价改革后,群众十分接受。 改革后,减轻了农民负担,大大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有力的保护和促进了项目区经济的高效发展。 [科]
【关键词】莱州市;小农水;水价改革;经验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必须改革农业用水管理体制,加快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终端水价制度,形成良性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以促进农业节水,切实降低农民用水成本,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莱州市小农水工程通过安装量测水设施、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测算供水价格等措施来不断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1.总体改革原则及思路
1.1总体原则
莱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坚持上级工作方针,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宗旨,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建立了完善的农业水费政策体系,强化了用水户自主管理,改革了农业水价形成和水费计收机制、建立促进节水用水、保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1.1促进节约用水原则
建立有利于农业节水的价格机制,定额内用水超出承受能力的,享有补贴的权利,超用则加价。
1.1.2减轻农民负担原则
水价改革要充分考虑减轻农民负担,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使农民能够用的起水,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
1.1.3综合配套政策原则
水价改革与末级渠系改造与改革相结合。
1.2改革思路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通过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农民用水自治;以灌区末级渠系节水技术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小水源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奖补机制为激励,建立完好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科学测算农民水费承受能力,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制度,完善计量设施,推行计量收费,整顿水价秩序,降低农民用水成本。通过这些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进而实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减轻农民负担、工程良性运行的改革目标。
2.水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2.1组织建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培育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的农民用水自治组织,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使用和管理职责。
小型农田建设均采用“农民用水户协会”方式运行管理,用水户直接参与工程管理,行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将田间工程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交给土地经营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范围、特点,项目镇街组建3个“农民用水户协会” ,负责本镇街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使用。
协会组织方面,每个用水户确定1名代表,通过民主选举成立协会领导机构,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日常办公室,建立协会规章制度,对协会进行注册登记,开设银行账户,派专人管理。莱州市政府及水务局加强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指导和扶持,每年举办2次集中培训,对用水协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协会执委会成员组织协调、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
各用水户协会建立章程,对协会日常工作、组织机构等进行确产,同时根据各管辖范围内特点建立供水管理、工程维护责任、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办法。
2.2机制建设:农业终端水价改革
积极推进农业终端水价制度,完善計量设施,推行计量收费,改革水费计收管理体制,形成灌区良性发展机制。在项目区范围内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的核定,全面配备水量计量设施,计量收费的实施范围达到98%以上,水费计收管理体制改革得到完成,农民亩均用水量控制在300m3以内,用水成本控制在20元/亩以内。具体改革内容包括:
2.2.1科学选用灌溉定额,核算灌溉需水量
莱州市种植作物以小麦和玉米为主,一般情况下采用充分灌溉,遇干旱年份也采用非充分灌溉方式。在灌溉定额选取时,主要参照山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山东省农业灌溉定额》,以此核算灌区需水量。
2.2.2设置计量设施,明确计量方式
参照项目区内农民耕地分布、灌溉方式、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造建设状况等,本次规划确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计量设施设置的原则为全面性原则,渠灌区采用无喉段量水槽进行计量,井灌区则采用射频卡进行管理,计量设施对城港路项目区36眼实施,控制灌溉面积2000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民用水的计量以农民申请、自报与查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水协会每月将用水状况以报表方式向水管理单位汇报,协会每月派专人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用水计量。
2.2.3科学测算供水成本及水价
包括测算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测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和测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终端水价。按现行价格水平确定,即农业供水价格0.06元/m3。测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的测算,则是在严格控制人员、约束成本以及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的基础上,按照补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的原则核定,原则上由合理的管理费用、供配水人员劳动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等三部分构成,包括用水户协会为农民提供灌溉服务所需要发生的所有合理支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价在结合当地实际社会经济状况和当地电价基础上初步核定0.38/m3,除工程重大毁损需要通过“一事一议”由农民投入外,不得再向农民收取任何与灌溉用水有关的费用。
2.2.4改革供水管理体制
在项目区内全面实行“灌区管理所—用水户协会—农户”的“一线通”供水管理体制。灌区管理所作为支渠进口以上一级供水管理的主体,负责支渠进口以上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农民用水户协会作为支渠口以下末级渠系的管理主体,负责支渠口以下水量的调配、计量和水费的计收以及渠系的日常维护管理;农户自主用水,按方计量交费,对用水户协会的工作进行自主全过程监督。乡镇水管人员负责末级供水全过程管理。水引进斗渠,由用水协会水管人员进行分配,配水员接水并与浇地农户核对时间,逐户进行浇水、计时并由农户现场亲自签字,相互监督,最后经水管单位审查。各配水员主要职责是做好配水、计时、开票、收费工作。浇完一轮水后,对该轮浇水计时、水量、应交水费核算后,在村委会公示栏公布,农户若有异议,现场答疑,找出原因改正,直到农户无异议,再行收取水费。坚持每轮水做到“三公开”:计时公开、计量公开、收费公开。
2.2.5统一水费票据,规范收支行为
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后,水费由协会统一向农户代收,收费时配水员给每户开具特制的“灌区供水到户预收水费专用收据”,严禁白条收费。收据统一在水管单位领取,交多少水费核销多少票据,及时掌握收费动态。年底停水后结算水账,由灌区管理所给农户统一开正式发票。
2.2.6建立水费核算三级台账
用水户协会统一领取省水行政部门监制的明细水账本、记时证等,农户浇水计时签字,配水员根据记时证计时和当次灌水流量计算本轮用水量,用水户协会统一核算当次灌水台账,建立农户、配水员、乡镇水管站三级水账。为加速水费的周转到位,通过与银行协商,灌区管理所在属地农村信用社开水费收入过渡账户。存折由用水户协会财务人员保管,保管者只有存款权,无取款权。每月中旬和月末由灌区管理所财务人员进行收入划转。
3.结语
项目区水价改革后,群众十分接受。 改革后,减轻了农民负担,大大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有力的保护和促进了项目区经济的高效发展。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