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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农村中小学的师资薄弱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关于下乡支教的政策,以鼓励优秀教师到教育最需要的地方去。这种“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有利于帮助农村中小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研水平。这类政策的出发点很好,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追问。
一、是支教,还是指教
案例一:某城区重点中学的一位支教老师,是学校的教研组长、市级“教坛新秀”,曾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数篇。但他自命清高,总以为自己的教学水平很高,对其他教师“不屑一顾”,经常指指点点,夸夸其谈,以显示其高人一等的教学能力。但在农村中学支教时,他不根据当地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学,把城区学校的一套教学方式照搬到农村学校来,结果所教学生的成绩一塌糊涂。
解析:案例中这个教师的个人素质很好,但他过于自负,把支教仅看作是“指教”,这是对支教的误解。支教老师不仅仅要发挥专业引领的作用,也要虚心向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学习针对农村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增强支教工作的艺术性,提高教学实效。农村中小学也是卧虎藏龙之地,支教教师要虚心向农村教师学习刻苦钻研、克服困难的精神,善于倾听教学建议,经常听课评课,以拓展教学思维,丰富教学经历;要从农村学生的实际出发,寻求一种适合当地学生的教学方式,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尽量把“差的学生教好,好的学生教得优秀”,达到“支教之后,留有余香”的境地。
二、是真支教,还是争支教
案例二:某城区中学每年暑假都有很多骨干教师申请去对口学校支教,派谁去呢?若骨干教师都去支教,本校的教学靠谁呢?要是不让谁去,谁就会失去晋升职务的机会,也会导致出现不公平现象。为此,校长很是烦恼。
解析:看了《校长的烦恼》一文你可能会觉得教师的思想觉悟提高了,连支教都是争先恐后。而答案却是否定的,因为该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支教的硬性规定:凡参加高级职称评定的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一年的经历。所以一些教师在到了要评职称时,就开始“走关系”、托人情争取支教的名额,以便来年评定职称时占得先机。不难看到,这种支教方式已经披上了功利的“外衣”,偏离了下乡支教的本意。我认为,城区对于支教老师的选择一定要有个标准,不能“滥竽充数”。支教老师至少要符合三个条件:是骨干教师或者优秀教师,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甘于奉献的精神;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真心地对待支教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了这三点作保证,校长既可以在选择支教老师时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又可以促使本校教师勤于钻研、认真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此,这种“争支教”的现象就可转化为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使真正有能力的教师得以“真支教”。
三、是真支教,还是假支教
案例三:某重点中学的一位教务主任到对口学校支教,由于原校公务繁杂,顾及支教工作有困难,故经常请假或者请人代课。原校校长无可奈何,只好叫学校另一个教师去代其上课,换他回学校上班,但仍照算该主任的支教时间及经历。
解析:很多支教老师都是“人在曹营心在汉”,放不下原学校的工作,殊不知,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这种“一心二用”的做法,影响了农村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也影响了支教老师的形象与声誉,导致一些支教老师被农村学校安排教“次科”,甚至去管理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等。这种“大材小用”的安排,源于农村学校对支教老师工作的不信任。要避免这种现象发生,首先,支教教师要放下原校的一切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支教。第二,要严格把关:支教老师的年度考核要放在所支教的学校进行,与其他老师一起进行工作量化、公平竞争。第三,要用好支教老师,挖掘他们的潜能,放其到最需要的地方。做好了这几点,“假支教”就会无藏身之地。
“下乡支教”是我国教育特殊历史阶段的产物,在目前阶段,应大力提倡和落实,让那些作风好、专业硬、有爱心的优秀教师把支教学校当成自己的舞台,缩小城乡教育的巨大落差。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村学校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让基础教育能均衡、协调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泉州市泉港六中)
责任编辑邹韵文
一、是支教,还是指教
案例一:某城区重点中学的一位支教老师,是学校的教研组长、市级“教坛新秀”,曾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数篇。但他自命清高,总以为自己的教学水平很高,对其他教师“不屑一顾”,经常指指点点,夸夸其谈,以显示其高人一等的教学能力。但在农村中学支教时,他不根据当地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学,把城区学校的一套教学方式照搬到农村学校来,结果所教学生的成绩一塌糊涂。
解析:案例中这个教师的个人素质很好,但他过于自负,把支教仅看作是“指教”,这是对支教的误解。支教老师不仅仅要发挥专业引领的作用,也要虚心向农村中小学优秀教师学习针对农村学生实际情况的教学方法,增强支教工作的艺术性,提高教学实效。农村中小学也是卧虎藏龙之地,支教教师要虚心向农村教师学习刻苦钻研、克服困难的精神,善于倾听教学建议,经常听课评课,以拓展教学思维,丰富教学经历;要从农村学生的实际出发,寻求一种适合当地学生的教学方式,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尽量把“差的学生教好,好的学生教得优秀”,达到“支教之后,留有余香”的境地。
二、是真支教,还是争支教
案例二:某城区中学每年暑假都有很多骨干教师申请去对口学校支教,派谁去呢?若骨干教师都去支教,本校的教学靠谁呢?要是不让谁去,谁就会失去晋升职务的机会,也会导致出现不公平现象。为此,校长很是烦恼。
解析:看了《校长的烦恼》一文你可能会觉得教师的思想觉悟提高了,连支教都是争先恐后。而答案却是否定的,因为该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支教的硬性规定:凡参加高级职称评定的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一年的经历。所以一些教师在到了要评职称时,就开始“走关系”、托人情争取支教的名额,以便来年评定职称时占得先机。不难看到,这种支教方式已经披上了功利的“外衣”,偏离了下乡支教的本意。我认为,城区对于支教老师的选择一定要有个标准,不能“滥竽充数”。支教老师至少要符合三个条件:是骨干教师或者优秀教师,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甘于奉献的精神;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真心地对待支教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了这三点作保证,校长既可以在选择支教老师时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又可以促使本校教师勤于钻研、认真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此,这种“争支教”的现象就可转化为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使真正有能力的教师得以“真支教”。
三、是真支教,还是假支教
案例三:某重点中学的一位教务主任到对口学校支教,由于原校公务繁杂,顾及支教工作有困难,故经常请假或者请人代课。原校校长无可奈何,只好叫学校另一个教师去代其上课,换他回学校上班,但仍照算该主任的支教时间及经历。
解析:很多支教老师都是“人在曹营心在汉”,放不下原学校的工作,殊不知,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这种“一心二用”的做法,影响了农村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也影响了支教老师的形象与声誉,导致一些支教老师被农村学校安排教“次科”,甚至去管理实验室、图书室、器材室等。这种“大材小用”的安排,源于农村学校对支教老师工作的不信任。要避免这种现象发生,首先,支教教师要放下原校的一切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支教。第二,要严格把关:支教老师的年度考核要放在所支教的学校进行,与其他老师一起进行工作量化、公平竞争。第三,要用好支教老师,挖掘他们的潜能,放其到最需要的地方。做好了这几点,“假支教”就会无藏身之地。
“下乡支教”是我国教育特殊历史阶段的产物,在目前阶段,应大力提倡和落实,让那些作风好、专业硬、有爱心的优秀教师把支教学校当成自己的舞台,缩小城乡教育的巨大落差。同时还要加大对农村学校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让基础教育能均衡、协调发展。
(作者单位:福建泉州市泉港六中)
责任编辑邹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