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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第十五条要求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在我们学校最直接的“绩效”表现就是数字“450”,就是说班主任比其他科任老师多450元的津贴。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学校对班主任工作要求拔高,班主任连对工作偶尔的抱怨也得低调些了,谁让班主任有450呢?因此,面对当前绩效背景下班主任工作的现状和困惑,我们该如何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改变自己,工作上又该有哪一些积极的策略呢?
策略一明确界限
■法律界限
国家提出要依法治国,其实我们教师也要有依法治教的意识。应该具备必要的教育法规素养,了解相关的教育法律知识并理性且灵性地去解读它。
比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那么,怎样才是“适当”的方式呢?在8月25日新华网上宋桂芳对于“班主任的批评权”有这样一番精彩的论述:可以说,稍有权利意识与法制意识的教师,都困扰于管学生的“度”之难题:不管不问吧,对不起自己的职业良心;一旦较真,学生及其家长有充分的权利武器来对抗你的任何一种管教形式——打骂显然不对,属于体罚;罚抄课文也不对,属于“变相体罚”;言辞不能过激,不然属于伤害其人格;批评的时候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任何言行,不然很可能“侵犯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我们用排除法清算下来,所能做的批评教育工作,就剩下温情脉脉和风细雨了——这还算是批评吗?既然因人施教属于教育规律,“一刀切”地温柔抚慰,就能纠正不同学生所犯的不同错误?这显然是个悖论。但为了不至于引火上身,惹来莫名其妙的投诉或官司,不管的结果显然要好过管之后带来的种种后遗症。
这则评论可谓是入木三分,很多时候,我们班主任只有靠着自己的灵性去把握“度”,权衡怎么做才能获得教育效果最大化,同时又保证自己在法律界限之内,用法规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 职责界限
我校地处农村,班主任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有些家长对孩子采取放任态度,有些家长因为没有家教能力,而将孩子委托给班主任,告诉班主任“只有你能管教孩子”,“他只有老师的话才会听,我们的话没用的”之类,结果班主任扛起了家长的责任。这样替人扛责任,会加重班主任的心理压力,同时,失去了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的机会,帮助家长推卸了本应承担的责任。所以,对于这样的家长,一定要有清晰的界限,我们完全可以义正词严地指出这类家长思想错误之处,并果断地对人说“不”。只有我们的老师和家长都做好了自己的份内之事,我们教育的步伐才会走得快一些。
策略二 改善心态
■把每次学生犯错当作是教育的契机
一个人成长和成熟的过程正是不断犯错及不断改错的过程,所以,班主任应该以平常心看待学生犯错。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班主任应该有这样的体会:班级常会出现一段时间的躁动,学生犯错层出不穷,令班主任非常不顺心,但通过班主任辛勤教育,跨过这一低迷期,就会发现班级学生表现比躁动前好了许多。所以,班级有时候发生事情正是许多偶然导致的必然,不见得全是坏事,正如人体“排毒”阶段正是人体恢复健康的必经阶段。
■克服工作中的心理衍射
挪威心理学家诺德斯克根据自己的经历,提出心理学上颇负盛名的“心理衍射论” 。我认为教师工作中的心理衍射简单地讲就是:我们在工作中总会被心里惦记着的已经做过的或是将要去做的事控制思绪并左右情绪,从而影响眼前的工作效率的一种现象。
衍射心理在我们的教师工作中随处可见,比如下课时,学生发生了一起小的安全事故,你已经做了妥善的处理。可上课铃声响了,你走进了教室准备上课,刚才发生的事就是在你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本无心上课。没办法,你只好把书放讲台上,要不开始批评学生,要不挥挥手对学生说:“还是自修吧!”显而易见,心理衍射对教师工作是非常有害的。
■不要以为你能够改造每一个学生
人们常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我认为,这句话说得不够厚道,它过份强调了学生的可塑性。我们不要以为自己能够彻底改造每一个学生,当然我们也不应放弃对每个学生的改造,不应放任自流,置之不理,尽到班主任的本份还是应该的。
不妨让我们面对教育现实,篡改一下钱钟书先生的一句话: “教育不是万能的,当然,没有教育是万万不能的!”让我们在改造学生方面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少一些急功近利,少一些心理不平衡,笑着教书,笑着育人。
策略三 有效管理
■守住底线,把握原则
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管理者如果放低底线, 被管理者往往容易心安理得地相应地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放低自己的底线。
比如,下课了,你站在讲台上跟学生说:“下节课老师会抽查一下课文的背诵,不过我知道,看你们那么不认真的样子,我估计很多人都不会背的!”说完你让学生下课了,自己走出了教室。学生从老师的话中很快明白:老师对我们的期望底线放低了,于是变得心安理得,理所当然。虽是下课休息,但几乎不太有人会为了下节课老师的抽查而积极去准备。到了课上,纵是背不出也不见得面有愧色。但如果你换种说法,那情况就有可能是两样了:“下节课老师会抽查一下课文的背诵,我相信,同学们昨天已经照着老师的布置好好去准备过了,应该都能背得很好了!”学生一听,明白了老师的言外之意:昨天准备过了,今天应该能流利背诵了,老师心里的期望底线很高,如果达不到老师的期望,老师会失望生气,自己也会觉得不应该。下课了,你走出教室,回头一看,很多同学正温习背诵着。
所以,把握原则,不轻易向学生放低底线是一种策略,同时也要避免在批评学生时过多透露一些负面的信息:比如“全班有10个同学没按时完成作业,你是其中一个”,你不如说成“全班只有极个别同学没按时完成作业,你是其中一个”,这样更能引起学生的羞愧和反省。
■恩威并用,刚柔相济
古人曰:“刚柔之道在于刚可压柔,柔可克刚。若太柔即靡,太刚则折,所以得天地之道,宜刚柔相济,不可偏废。”因此,对待学生既要有软的一手,也要有硬的一手,只有恩威并用,才能真正树立威信。
日本经营管理专家井上隼之助曾警告经营者:“只讲究人格清高的经营者,很难不遭到危机。”提倡仁义道德的儒家祖师孔子在鲁国执政时,曾毫不留情地诛杀了少正卯。所以,班主任心里该有一架天平,注意恩与威、刚与柔之间的微妙平衡。
■小步原则 ,大局意识
看到学生有不良行为,特别是具有攻击性、伤害性的行为时,教师都恨不得能立刻、彻底改变他。但事实上,行为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要矫正不良行为,必须要循序渐进,遵循“小步子原则”,实施 “差别强化法”。
“差别强化法”就是接纳不良行为的暂时存在,但要求学生控制不良行为,让不良行为减少:达到一定标准时,就可以得到一定奖励。然后逐渐提高得到奖励的标准,即要求不良行为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当然,对班级问题学生的批评教育常常会耗费我们班主任大量的精力,这些事情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让班主任一叶障目,看不见教育工作的美好。但是,我们的精力是有限的,正所谓“此消彼长”,在问题学生身上花费精力过多势必导致其他方面精力不足,我们要对问题学生负责任,但同时班级的每位学生都不容我们忽视,所以,班主任还需要有大局意识,不能因为一棵树忽视了整片森林,要追求班级教育成效的最大化。
班主任不好做,但我们又不得不做,让我们且行且思,且思且进,尽可能地让自己工作省时、科学、高效,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去追寻属于班主任自己的幸福!
班主任在我们学校最直接的“绩效”表现就是数字“450”,就是说班主任比其他科任老师多450元的津贴。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学校对班主任工作要求拔高,班主任连对工作偶尔的抱怨也得低调些了,谁让班主任有450呢?因此,面对当前绩效背景下班主任工作的现状和困惑,我们该如何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改变自己,工作上又该有哪一些积极的策略呢?
策略一明确界限
■法律界限
国家提出要依法治国,其实我们教师也要有依法治教的意识。应该具备必要的教育法规素养,了解相关的教育法律知识并理性且灵性地去解读它。
比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那么,怎样才是“适当”的方式呢?在8月25日新华网上宋桂芳对于“班主任的批评权”有这样一番精彩的论述:可以说,稍有权利意识与法制意识的教师,都困扰于管学生的“度”之难题:不管不问吧,对不起自己的职业良心;一旦较真,学生及其家长有充分的权利武器来对抗你的任何一种管教形式——打骂显然不对,属于体罚;罚抄课文也不对,属于“变相体罚”;言辞不能过激,不然属于伤害其人格;批评的时候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任何言行,不然很可能“侵犯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我们用排除法清算下来,所能做的批评教育工作,就剩下温情脉脉和风细雨了——这还算是批评吗?既然因人施教属于教育规律,“一刀切”地温柔抚慰,就能纠正不同学生所犯的不同错误?这显然是个悖论。但为了不至于引火上身,惹来莫名其妙的投诉或官司,不管的结果显然要好过管之后带来的种种后遗症。
这则评论可谓是入木三分,很多时候,我们班主任只有靠着自己的灵性去把握“度”,权衡怎么做才能获得教育效果最大化,同时又保证自己在法律界限之内,用法规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 职责界限
我校地处农村,班主任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有些家长对孩子采取放任态度,有些家长因为没有家教能力,而将孩子委托给班主任,告诉班主任“只有你能管教孩子”,“他只有老师的话才会听,我们的话没用的”之类,结果班主任扛起了家长的责任。这样替人扛责任,会加重班主任的心理压力,同时,失去了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的机会,帮助家长推卸了本应承担的责任。所以,对于这样的家长,一定要有清晰的界限,我们完全可以义正词严地指出这类家长思想错误之处,并果断地对人说“不”。只有我们的老师和家长都做好了自己的份内之事,我们教育的步伐才会走得快一些。
策略二 改善心态
■把每次学生犯错当作是教育的契机
一个人成长和成熟的过程正是不断犯错及不断改错的过程,所以,班主任应该以平常心看待学生犯错。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班主任应该有这样的体会:班级常会出现一段时间的躁动,学生犯错层出不穷,令班主任非常不顺心,但通过班主任辛勤教育,跨过这一低迷期,就会发现班级学生表现比躁动前好了许多。所以,班级有时候发生事情正是许多偶然导致的必然,不见得全是坏事,正如人体“排毒”阶段正是人体恢复健康的必经阶段。
■克服工作中的心理衍射
挪威心理学家诺德斯克根据自己的经历,提出心理学上颇负盛名的“心理衍射论” 。我认为教师工作中的心理衍射简单地讲就是:我们在工作中总会被心里惦记着的已经做过的或是将要去做的事控制思绪并左右情绪,从而影响眼前的工作效率的一种现象。
衍射心理在我们的教师工作中随处可见,比如下课时,学生发生了一起小的安全事故,你已经做了妥善的处理。可上课铃声响了,你走进了教室准备上课,刚才发生的事就是在你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根本无心上课。没办法,你只好把书放讲台上,要不开始批评学生,要不挥挥手对学生说:“还是自修吧!”显而易见,心理衍射对教师工作是非常有害的。
■不要以为你能够改造每一个学生
人们常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我认为,这句话说得不够厚道,它过份强调了学生的可塑性。我们不要以为自己能够彻底改造每一个学生,当然我们也不应放弃对每个学生的改造,不应放任自流,置之不理,尽到班主任的本份还是应该的。
不妨让我们面对教育现实,篡改一下钱钟书先生的一句话: “教育不是万能的,当然,没有教育是万万不能的!”让我们在改造学生方面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少一些急功近利,少一些心理不平衡,笑着教书,笑着育人。
策略三 有效管理
■守住底线,把握原则
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管理者如果放低底线, 被管理者往往容易心安理得地相应地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放低自己的底线。
比如,下课了,你站在讲台上跟学生说:“下节课老师会抽查一下课文的背诵,不过我知道,看你们那么不认真的样子,我估计很多人都不会背的!”说完你让学生下课了,自己走出了教室。学生从老师的话中很快明白:老师对我们的期望底线放低了,于是变得心安理得,理所当然。虽是下课休息,但几乎不太有人会为了下节课老师的抽查而积极去准备。到了课上,纵是背不出也不见得面有愧色。但如果你换种说法,那情况就有可能是两样了:“下节课老师会抽查一下课文的背诵,我相信,同学们昨天已经照着老师的布置好好去准备过了,应该都能背得很好了!”学生一听,明白了老师的言外之意:昨天准备过了,今天应该能流利背诵了,老师心里的期望底线很高,如果达不到老师的期望,老师会失望生气,自己也会觉得不应该。下课了,你走出教室,回头一看,很多同学正温习背诵着。
所以,把握原则,不轻易向学生放低底线是一种策略,同时也要避免在批评学生时过多透露一些负面的信息:比如“全班有10个同学没按时完成作业,你是其中一个”,你不如说成“全班只有极个别同学没按时完成作业,你是其中一个”,这样更能引起学生的羞愧和反省。
■恩威并用,刚柔相济
古人曰:“刚柔之道在于刚可压柔,柔可克刚。若太柔即靡,太刚则折,所以得天地之道,宜刚柔相济,不可偏废。”因此,对待学生既要有软的一手,也要有硬的一手,只有恩威并用,才能真正树立威信。
日本经营管理专家井上隼之助曾警告经营者:“只讲究人格清高的经营者,很难不遭到危机。”提倡仁义道德的儒家祖师孔子在鲁国执政时,曾毫不留情地诛杀了少正卯。所以,班主任心里该有一架天平,注意恩与威、刚与柔之间的微妙平衡。
■小步原则 ,大局意识
看到学生有不良行为,特别是具有攻击性、伤害性的行为时,教师都恨不得能立刻、彻底改变他。但事实上,行为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要矫正不良行为,必须要循序渐进,遵循“小步子原则”,实施 “差别强化法”。
“差别强化法”就是接纳不良行为的暂时存在,但要求学生控制不良行为,让不良行为减少:达到一定标准时,就可以得到一定奖励。然后逐渐提高得到奖励的标准,即要求不良行为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当然,对班级问题学生的批评教育常常会耗费我们班主任大量的精力,这些事情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让班主任一叶障目,看不见教育工作的美好。但是,我们的精力是有限的,正所谓“此消彼长”,在问题学生身上花费精力过多势必导致其他方面精力不足,我们要对问题学生负责任,但同时班级的每位学生都不容我们忽视,所以,班主任还需要有大局意识,不能因为一棵树忽视了整片森林,要追求班级教育成效的最大化。
班主任不好做,但我们又不得不做,让我们且行且思,且思且进,尽可能地让自己工作省时、科学、高效,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去追寻属于班主任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