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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三盟地区是指毗连东北地区的哲里本盟,卓索图盟,昭乌达盟蒙古地区。清前期清廷对该地区实行休养生息,积极鼓励发展农牧业的政策。自康熙中叶始,蒙古地区畜牧业经济复苏,农业经济兴起并逐渐发展,东三盟地区的土地所有制关系逐渐形成。土地占有形式有:蒙古旗丁的生计地;扎萨克直接领有的土地;闲散王公与塔布囊的土地;差使地和福分地;专供驿站兵丁使用的驿站地:蒙古僧侣贵族占有的香火地。康乾以后伴随农业的兴起与发展,土地私有逐渐成为该地区的主要所有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