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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制度变革对医生、政府、患者等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必然导致相关社会群体医疗服务利益的重新分配。我国过去市场化的医疗卫生体制有许多缺陷,特别是有重大伦理缺陷,卫生改革一开始就缺乏伦理基准,医疗服务过度市场化、政府责任缺位和伦理缺乏将卫生改革引向功利主义死胡同。政府既是整个医疗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决策主体,也是政策推动与贯彻过程的督导主体,政府应当在规划、调控、准入、监管、筹资、基础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平衡好国家、患者、医院、医务人员和医药企业各方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