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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年的探索,如今的海洋经济广受瞩目,正成为资本追逐的“新宠”。2012年9月15日在第二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项目签约仪式上,91个海洋经济项目集中签约,协议投资总额超过2100亿元人民币。
此次签约的项目都是体现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前沿产业,突出“大平台”和“大发展”。所有91个项目的投资都过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有4个,50-100亿元的项目有8个。涉及领域包括港航物流服务业、临港工业、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海洋基础设施、海岛开发和保护等七大领域。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表示,这些项目的顺利签约将为浙江海洋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支持,海洋经济必将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撑起浙江经济的“一极”。
自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以来。浙江已经编制了近500个海洋经济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1.2万亿元人民币。未来浙江将继续加大海洋经济投资,把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当成重要发展战略。
海洋产业开发步伐加快
海洋能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自然能源,主要为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更广义的海洋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海洋能具有蕴藏量大、可再生性、不稳定性及造价高污染小等特点。
世界海洋能的蕴藏量约为750多亿千瓦,如此巨大的能源资源是当前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数千倍,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利用海洋能发电已经成为国际新能源市场的一大热点。在中国大陆沿岸和海岛附近蕴藏着较为丰富的海洋能资源,总蕴藏量约为8亿多千瓦,目前尚未得到充分开发。
中国海洋能的现代开发利用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有了较大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科技和开发基础。经过不断努力,中国海洋能发电产业稳步增长,海洋能发电“十五”期间平均增长速度为16%左右,“十一五”期间仍然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近年来,中国海洋能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山东长岛海上风电场、江苏如东海上示范风电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顺利建成,浙江三门2万千瓦潮汐电站工程、福建八尺门潮汐能发电项目正式启动,海洋微藻生物能源项目落户深圳龙岗……温岭江厦潮汐试验电站是中国最大的潮汐电站,总装机容量3900千瓦,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在能源消费量持续攀升和传统能源日趋紧缺的外部环境影响下,新能源开发利用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中国在海洋能开发及相关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开发成本不断降低,海洋能产业进入战略机遇期。中国海洋能资源蕴藏量丰富,清洁无污染,再生能力强,海洋能发电产业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投资前景良好。
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国计划在山东、海南、广东各建1座1000千瓦级岸式波浪能电站;在浙江舟山建设10千瓦级、100千瓦级和1000千瓦级的潮流电站;在西沙群岛和南海各建1座温差能电站。
政策支持为产业添翼
2011年9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能源局印发了《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以下简称《战略》),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增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持续、协调发展。
海洋工程装备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政策支持将长期化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发展海洋经济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而海洋工程装备是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关系着国家的能源战略安全。该战略实施期为未来10年,可以理解为国家对海工装备的政策支持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存在。
《战略》指出:“十二五”期间,按照“市场为牵引、创新为驱动、总装为龙头、配套为骨干”的发展思路,启动一批主力装备、新型装备和关键配套设备的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而“十三五”期间的重点,是在继续巩固“十二五”3大战略重点的同时,掌握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前瞻性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研究,推动我国海工装备产业由低端制造向高端集成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在未来3-5年。主力装备和关键配套设备将得到大力发展。
海工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在对海工装备企业的政策支持方面,《战略》中明确指出了将实施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和“税收优惠”。《战略》指出:鼓励企业加大对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投入,落实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保函等多种方式,支持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探索改进适合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特点的信贷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海洋工程装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海工装备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在研发上的投入高、研发费用压力大,而且大部分海工装备单价高、生产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巨大,而《战略》针对上述两大难题。给出了实实在在的支持政策,将减缓海工装备企业研发投入和资金占用压力,大力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专家指出,海洋工业短期“高投入、高风险”,长期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从短期来看,海工装备属于“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企业在发展初期处于“投入、蓄势”阶段,海工业务盈利能力一般较差,需经历3-5年的积累期。但从长期来看,海洋经济在全球范围内是大势所趋,而且海洋工程关系到我国的能源战略安全,将长期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海工装备类企业在经历了前期的积累阵痛期后,也将打开盈利和成长空间。
投资策略方面,业内专家重点推荐平台建造、辅助船舶和配套设备领域龙头海洋工程产业链包括海工装备设计、海工装备制造和油田服务3大环节,又进一步细分为海工设计、原材料、配套设备、辅助船舶、平台建造、工程承包、钻采服务7个小环节。根据受益时间先后、技术难度与市场空间三个维度分析。结合上述《战略》在未来5年的发展重点定位,我们重点推荐钻采平台与辅助船舶配套设备。在钻采平台、辅助船舶领域,重点推荐行业中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历史业绩好、海工業占比较大的龙头企业:半潜式平台龙头——中集集团;辅助船舶龙头、并向平台建设拓展——振华重工。在配套设备领域,重点推荐海工业务收入占比高,或是正在进行海工业务大举扩张的细分龙头:系泊链细分龙头——亚星锚链;油套管细分龙头——山东墨龙;正在进行海工起重装备产能扩张——润邦股份。
此次签约的项目都是体现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前沿产业,突出“大平台”和“大发展”。所有91个项目的投资都过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有4个,50-100亿元的项目有8个。涉及领域包括港航物流服务业、临港工业、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海洋基础设施、海岛开发和保护等七大领域。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表示,这些项目的顺利签约将为浙江海洋产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支持,海洋经济必将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撑起浙江经济的“一极”。
自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以来。浙江已经编制了近500个海洋经济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1.2万亿元人民币。未来浙江将继续加大海洋经济投资,把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当成重要发展战略。
海洋产业开发步伐加快
海洋能指海洋中所蕴藏的可再生自然能源,主要为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更广义的海洋能源还包括海洋上空的风能、海洋表面的太阳能以及海洋生物质能等。海洋能具有蕴藏量大、可再生性、不稳定性及造价高污染小等特点。
世界海洋能的蕴藏量约为750多亿千瓦,如此巨大的能源资源是当前世界能源总消耗量的数千倍,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利用海洋能发电已经成为国际新能源市场的一大热点。在中国大陆沿岸和海岛附近蕴藏着较为丰富的海洋能资源,总蕴藏量约为8亿多千瓦,目前尚未得到充分开发。
中国海洋能的现代开发利用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有了较大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科技和开发基础。经过不断努力,中国海洋能发电产业稳步增长,海洋能发电“十五”期间平均增长速度为16%左右,“十一五”期间仍然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近年来,中国海洋能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山东长岛海上风电场、江苏如东海上示范风电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顺利建成,浙江三门2万千瓦潮汐电站工程、福建八尺门潮汐能发电项目正式启动,海洋微藻生物能源项目落户深圳龙岗……温岭江厦潮汐试验电站是中国最大的潮汐电站,总装机容量3900千瓦,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在能源消费量持续攀升和传统能源日趋紧缺的外部环境影响下,新能源开发利用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中国在海洋能开发及相关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开发成本不断降低,海洋能产业进入战略机遇期。中国海洋能资源蕴藏量丰富,清洁无污染,再生能力强,海洋能发电产业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投资前景良好。
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国计划在山东、海南、广东各建1座1000千瓦级岸式波浪能电站;在浙江舟山建设10千瓦级、100千瓦级和1000千瓦级的潮流电站;在西沙群岛和南海各建1座温差能电站。
政策支持为产业添翼
2011年9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和能源局印发了《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以下简称《战略》),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增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持续、协调发展。
海洋工程装备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政策支持将长期化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发展海洋经济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而海洋工程装备是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关系着国家的能源战略安全。该战略实施期为未来10年,可以理解为国家对海工装备的政策支持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存在。
《战略》指出:“十二五”期间,按照“市场为牵引、创新为驱动、总装为龙头、配套为骨干”的发展思路,启动一批主力装备、新型装备和关键配套设备的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而“十三五”期间的重点,是在继续巩固“十二五”3大战略重点的同时,掌握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前瞻性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研究,推动我国海工装备产业由低端制造向高端集成方向发展。我们认为,在未来3-5年。主力装备和关键配套设备将得到大力发展。
海工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在对海工装备企业的政策支持方面,《战略》中明确指出了将实施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和“税收优惠”。《战略》指出:鼓励企业加大对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投入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投入,落实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保函等多种方式,支持信誉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探索改进适合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特点的信贷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海洋工程装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海工装备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在研发上的投入高、研发费用压力大,而且大部分海工装备单价高、生产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巨大,而《战略》针对上述两大难题。给出了实实在在的支持政策,将减缓海工装备企业研发投入和资金占用压力,大力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专家指出,海洋工业短期“高投入、高风险”,长期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从短期来看,海工装备属于“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的行业,企业在发展初期处于“投入、蓄势”阶段,海工业务盈利能力一般较差,需经历3-5年的积累期。但从长期来看,海洋经济在全球范围内是大势所趋,而且海洋工程关系到我国的能源战略安全,将长期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市场增长潜力巨大。海工装备类企业在经历了前期的积累阵痛期后,也将打开盈利和成长空间。
投资策略方面,业内专家重点推荐平台建造、辅助船舶和配套设备领域龙头海洋工程产业链包括海工装备设计、海工装备制造和油田服务3大环节,又进一步细分为海工设计、原材料、配套设备、辅助船舶、平台建造、工程承包、钻采服务7个小环节。根据受益时间先后、技术难度与市场空间三个维度分析。结合上述《战略》在未来5年的发展重点定位,我们重点推荐钻采平台与辅助船舶配套设备。在钻采平台、辅助船舶领域,重点推荐行业中技术和资金实力雄厚、历史业绩好、海工業占比较大的龙头企业:半潜式平台龙头——中集集团;辅助船舶龙头、并向平台建设拓展——振华重工。在配套设备领域,重点推荐海工业务收入占比高,或是正在进行海工业务大举扩张的细分龙头:系泊链细分龙头——亚星锚链;油套管细分龙头——山东墨龙;正在进行海工起重装备产能扩张——润邦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