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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对组织重构的要求日益迫切,组织重构比当年推行土地承包更为复杂,前者的目的是在相对稳定现有的地权制度的前提下,调整农村组织结构,以发迹农户因复归于小生产而自我封闭的状态;调整组织目标,将增加农村居民的佥收入作为核心目标;优化包括乡镇企业经营管理在内的组织行为,以减少农村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