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归,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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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柒柒若推荐:她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着他。她希望他能获得所爱之人的回应。因为自己无法给予他更多帮助和爱,到最后她选择成全。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蒋介石和他的原配夫人毛福梅的故事,她对蒋介石一片赤诚,从一而终。大概,爱一个人的最初,总会先生出一些莫名的自卑。
  1
  “万芝堂”在永安街又落成了一家新店铺,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来剪彩贺喜的都是当地颇有地位的人物,钟老爷子这天在乡下的药园,早已只管治病,不问经营,这些迎来送往的接待,全落在钟朴的头上。
  钟朴作为富贵人家的子弟,礼仪方面都也得体周到。虽说钟朴在国外留学数年,但因为祖上是开中药铺的,他在伦敦萨维尔街上定制的,仍旧是带有复古味道的格纹中山装,高级裁缝手工裁剪、缝制,不像商场里买来的略显肥大的成衣,立体修身,宽肩窄背。
  他站在药铺门口,脸上是温和的笑意,同每个过来参加开业仪式的人鞠躬颔首,以示感谢。
  九时十八分,吉日吉时,钟朴同当地一位政要共同抓起牌匾上的红布,钟声敲响之际,共同挥手,“万芝堂”正式揭牌。
  礼炮鸣响,周遭掌声雷动,芦姝目光落在钟朴的身上,夹杂在人群里,也用力地拍着双手鼓掌。
  开业仪式之后,是在同条街上的酒店举行的招待午宴。
  钟朴安排客人分批上了车,自己上最后一辆,打开车门俯身要坐进去的时候,忽然又退了两步,站直身体回过头去,目光在人群中飞速地一扫而过,准确地落在芦姝的身上。
  快到正午,阳光微微有些刺眼,同钟朴四目相对的时候,芦姝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晕眩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伸出手臂挥挥手:“过来,芦妹。”
  芦姝的脸红了红,一步步走了过去,在钟朴面前站定。
  他自然而然地拉住她的胳膊,带她坐进车里,而后对着前面的司机开口道:“走吧。”
  车子平稳地开着,钟朴正拿着移动电话谈事情。芦姝双手放在膝盖的裙摆上,把头转向车窗外,却还能从玻璃上看得到钟朴的侧脸,一颗心颤巍巍的。
  芦姝打认识他那日起,他没喊过她芦姝,说“姝”字难读,和“妹”字又很像,便一直喊她芦妹。
  打从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喊她,听到“芦妹”两个字从他口中吐出的时候,她便在心底期冀,希望这一生,都能这样被他喊出名字。
  “芦妹,”身旁的钟朴捅了捅发怔的她,“到了,下车。”
  芦姝点头下车,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2
  午宴定在了唐阁,老字号粤菜餐厅,米其林三星,档次不错,味道也不错。
  钟朴所在的那一桌,都是生意上需要结交应酬的权贵,芦姝原本觉得自己坐在那桌不恰当,钟朴却不在意:“没事,你坐在我旁边,到时候闷头吃菜就好。”
  生意上的事情,她听不太懂,钟朴虽说对她不错,但她在“万芝堂”毕竟也只是个抓药小妹而已,餐桌上没有人注意她,菜肴端上来,她便闷头吃菜。
  餐桌太大,她个子小,也不好意思伸长手臂去夹菜,便只吃眼前的。钟朴倒也细心,偶尔会往她盘子里夹上一夹菜:“姜汁芥蓝,尝尝看。”
  午宴上还有演出,请来的是造诣极高的演奏乐团,正拉着《欢乐颂》的时候,宴会厅的大门忽然被推开,坐在门边的那桌首先认出了来人,纷纷发出议论和惊叹声。熙熙攘攘之中,坐在里桌的钟朴和芦姝目光也朝着门口投去。
  白晚人还未到,声音倒是先到,娇俏妩媚:“钟,这可是你的不对了,这么大的场面,怎么都不通知我一声?”
  不同于午宴上其他盛装出席的女宾,她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裁剪合身的黑裤子,瘦削的手腕上挂着一只宽松的黑色表带的手表,一头长发松松地歪斜在胸前,结成一条毛茸茸的辫子。她也不像别的什么女明星,出来一定要化精致的妆,她除了嘴唇上的一抹明艳,基本上没有什么妆容,但仍旧能让众人的目光不自觉地全都跟着她,仿佛也说不出来哪里美,但就是每处都美。
  乐团的那首《欢乐颂》正好拉完,白晚一个转身,走到了乐团的演奏台上。
  她径直站到舞台中央,把大提琴前的那支话筒拿到手中,冲着台下粲然一笑:“今天‘万芝堂’又开新店,我也没准备什么礼物,就在这里给大家献歌一首吧。”
  下面是雷鸣般的掌声,白晚眼波流转,落到钟朴身上,冲他挤了挤眼睛。
  芦姝偷偷看了眼身旁的钟朴,他的目光正落在舞台中央的白晚身上。
  舞台上映着温软的光,像极了钟朴投过去的眼神,闪烁着奇异的光彩,吞噬着芦姝的每一寸思虑。
  他这种眼神,芦姝不止一次地看到过,在每一个白晚出现的片刻。
  那种汹涌,那种心跳,那种炙热……即便是钟朴阅尽千帆,即便是白晚同他最激烈地争吵的时候,他看向她的眼神,也从未改变过。
  芦姝这一年才十七岁,但早已懂得哀愁的滋味。
  3
  白晚唱的那首歌是《玫瑰玫瑰我爱你》,完全是清唱的——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春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她微微扭动着腰肢,唱到高潮处,还不忘往下面送个飞吻。
  原本正式、严谨的气氛顿时被白晚点燃起来,无论男女,脸上都是盈盈笑意。
  白晚与钟朴同岁,二十五。
  她十八岁跑去参加选美,以冠军身份出道,又有好嗓子,一张唱片红遍大江南北。后来她参演过一部电影,也有不俗的票房。
  白家同钟家是世交,都有殷实的家底,白晚进娱乐圈,纯属玩票,呆腻了就出国读了两年书,顺顺利利拿到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学位,再回头,娱乐圈还是接纳她。
  所谓天之骄女,大抵就是这般。
  在他们孩童时期,白、钟两家定期聚餐,钟朴便与白晚结识,那时她是假小子,留短发,爬树,玩泥巴,活脱脱一匹小野马。她后来被白母带到意大利生活两年,再回来时,已是娉娉袅袅的少女。她同钟朴约在海滩见面,他信步等她的时候,她大声喊着他的名字跑过来,在夕阳的光影里,那一刻,他感觉世界好似完全静止了一般。   但白晚从来就不爱他。
  她从不缺少爱,钟朴的爱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她也并不稀罕。她每次谈恋爱都张扬高调,一定会在报纸上博得头版的位置,也并不顾及钟朴。
  有两年,钟朴因为这份感情而痛苦万分,夜夜买醉,频繁更换女友,也是那个时候,结识了芦姝。
  是那回他在舞厅,原本自在快活,可舞池里音乐更换,最后竟放起了白晚的歌,他只觉得心中有着万般愁绪,拿起手机给白晚打电话。她正和新男友在香港度假,浓情蜜意之际,自然是对钟朴的电话不耐烦的,敷衍了几句之后,便匆匆挂断。
  钟朴便将酒灌了一杯又一杯。
  微醺之际,被邻桌的嘈杂吵到,他转过头去看,是几个中年男人,围着一个小姑娘。
  那姑娘挎着一个花篮,密密麻麻地放着几簇花,穿着打扮,实在是平常得很,不是舞厅里常见到的女孩子的打扮。
  那便是十五岁的芦姝。
  几个中年男人肠肥脑满,身边已有美女作陪,却不知为何对这个卖花姑娘产生了兴趣,不怀好意地开着玩笑。芦姝满脸绯红,想要转身走开的时候,却被其中一个拉住了。
  酒吧里这种事情正常,钟朴并非是什么古道热肠的性子,只是觉得吵闹,拿起外套想换一个卡座,起身的时候一侧头,正好同芦姝四目相对。
  她的眼神里满是恐慌和无助。而且那张脸庞,实在是太过青涩稚嫩。
  钟朴端着酒杯走了过去,对那几个中年男人一欠身,说声“抱歉,这是我朋友”,而后便一伸手,揽住了她过于纤细的腰肢,连带着她一同转过身去。
  芦姝有些惊慌,微微挣扎了一下却被钟朴揽得更紧,他微微俯身在她耳边耳语:“别回头,跟我出去。”
  方才拉芦姝的那个中年男人觉得没面子,顿时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倒是他身旁的伙伴拉住他:“算了算了,你看他那阵势,分明不是一般人,我们来图个快活,还是别生事了……”
  旁边作陪的一位美女抿了一口酒:“那是钟家的大少爷,就是药材生意做得特别大的那个钟家……”
  钟朴带芦姝从舞厅出来的时候,已经是黎明时分,街上行人寥寥,有夏夜凉爽的风。
  他斜靠在墙上将手中的那杯酒下肚,醉意又加了几分,他用手拨弄了一下芦姝手中花篮里的花:“杜若?”
  芦姝微微有些错愕,抬起头来看向他:“你认识?”
  钟朴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杜若就是姜花,理气止痛,疏风消肿,内用于胸胁气痛,外用于毒蛇咬伤……”
  酒意上来,钟朴说到这里,忽然冲到旁边箱子的垃圾桶前,大口呕吐起来。
  4
  钟朴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在一间狭窄低矮的平房里,立即从床上起身,是老旧的单人木床,发出“吱呀”的声音,好似随时会倒塌一样。
  芦姝立即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小米粥,还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你醒了,喝点粥吧。”
  钟朴眉头紧锁:“你是谁?”
  因为醉酒,他对昨晚的事情全无印象,待芦姝解释了一番,才隐约想起一些。
  喝完那晚小米粥之后,钟朴向芦姝道别,走出房门的时候,芦姝鼓起勇气喊住他:“钟先生。”
  钟朴眯起眼睛回过头:“嗯?”
  芦姝咬了好一会儿嘴唇:“我看到了你口袋里的名片,我想问一下,万芝堂缺人手吗?我……我可以过去打杂……”
  钟朴一挑眉:“万芝堂可是从不养闲人的。”
  “我懂药。”因为紧张,芦姝满脸通红,急急忙忙辩解,“小时候我经常跟爷爷去山上采药。我读过《本草纲目》。”
  “喔?”钟朴转动着手腕上的手表,饶有兴趣,“也可以,有家分店缺人。有纸吗?我把地址写给你,你周末过去……”
  芦姝的双眼闪闪发光,声音也有些微微颤抖:“真的……真的吗?”
  钟朴已经从衬衫的口袋里摸出钢笔:“小姑娘家的,去什么舞厅卖花,就到药店帮忙吧。”
  黑色的钢笔字,刚劲有力,他继续说道:“再说了,你的小米粥熬得也不错,以后我再喝多了,可以去店里找你讨小米粥喝。”
  “好!”芦姝点头,“我熬给你!”
  钟朴把钢笔递到芦姝手中:“哪,你的名字?”
  芦姝一笔一画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钟朴瞄了一眼:“芦妹?”
  芦姝的脸微微一红:“是芦姝。”
  钟朴“哈哈”笑了两声,将那张纸又放在眼前看了一下:“哟,真是芦姝。太拗口了,不如芦妹,以后我就喊你芦妹。”
  “嗯。”芦姝应了一声,“好,钟先生。”
  她打幼年时起,父母便已离世,爷爷把她拉扯长大,再后来,爷爷亦离开了人世。
  她从此便如雨中浮萍,脆弱地漂流着,直到遇到钟朴,遇到万芝堂。
  从最开始懵懵懂懂的仰慕,到后来静水流深的爱意……她不可能不爱上钟朴,于她来说,他如同深海里的灯塔,暗夜里的明星,他太耀眼,也太盛大。
  芦姝所在的那家万芝堂的分店,钟朴每月会过来两三次,翻着药铺主管递过来的账本的时候,芦姝一边配药,一边会偷偷看他。
  偶尔钟朴也会同她聊上几句,问她药铺里的药识得了几样。芦姝指着后面的中药柜,声音朗朗地向他介绍:“田七,微苦,散瘀止血,消肿定痛。人参,味甘,大补元气,生咳止津。当归,甘温,生血补心,扶虚益损,逐瘀生新。熟地,微温,滋肾补血,乌须黑发。麻黄,味辛,最清头目,祛风化痰。”
  钟朴微微一笑,伸出手来在芦姝的头上拍了拍:“小丫头真不错。”
  一旁带芦姝的老师傅也点头:“对啊,挺聪明的,也肯学,我带着她学中医,她都治好几个病人了呢。”
  被这样夸奖,芦姝有些微微羞赧,低头道:“钟先生,我熬了小米粥,喝一碗再走吧。”
  5
  白晚一曲终了,满堂喝彩,她在舞台上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而后跳下来,小跑到钟朴的面前。   钟朴的心中,仍有微微的恼意,故意板起脸来,不理白晚。
  他同白晚上一次见面,还是大半年以前。
  白晚放着家中的企业不管,戏不拍,安稳舒适的生活不过,跟钟朴说她爱上了一个意大利籍的画家,要学三毛和荷西,跟他去撒哈拉住半年。
  白晚决定的事情,是几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钟朴担心,托人悄悄查了意大利画家的资料信息。
  除了那一副好皮囊之外,他并非良善之辈。
  钟朴当然是阻止的,甚至告到了白晚父亲那里。白晚气势汹汹地来质问,放开了嗓门同他争吵了一番,还砸坏了钟朴房间里的几只花瓶。
  钟朴好心被当驴肝肺,气得咬牙切齿:“你去吧,你去吧,到时候哭着跑回来,别说我没拦着你。”
  “不回来,死在撒哈拉也不回来!”白晚的倔脾气也上来了,“哼,钟朴,亏我还当你是朋友,你得不到我,就不想看到我过得好。”
  “对!我不希望你过得好!我巴不得这世界上没有人爱你,巴不得你贫穷孤独,夜里醒来的时候,想到的全是我的好!”钟朴也是一时生气,这样对白晚喊着。
  白晚摔门而去,隔天便音信全无。
  钟朴喊完便觉得后悔——扪心自问,他爱白晚,胜过爱他自己。
  他如何会不希望她幸福?
  自此,白晚消失匿迹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这日,万芝堂新店开张,她高调地回来,重新站在钟朴面前。
  撒哈拉的生活并不愉快,人在爱中常常盲目而不自知,那意大利籍男人有着诸多恶习,并非良伴。
  她有过相当不愉快的一段时光。
  重新站在钟朴面前,她扬了扬眉毛:“钟,我不想去演戏了,你跟你家老爷子说说,这家分店送给我管吧。”
  钟朴的眼神中有着万般柔情:“不用跟老爷子说,晚晚,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白晚咧嘴一笑,径直扑到钟朴的怀中,伸出手去揽住他的腰。
  钟朴愣了片刻,伸出手去抱住她:“晚晚,欢迎回家。”
  再然后,白晚一侧脸,看到了站在那里的芦姝。
  她只见过芦姝寥寥几面,基本没有什么印象,歪着头问钟朴:“女朋友?”
  “不是不是。”钟朴忙挥手澄清,“药铺里帮忙的小姑娘,我一起喊过来吃个饭。”
  6
  八月底的时候,在钟家做了十几年事的阿姨因为家中有事,选择辞职。
  钟朴在药铺里随口说起这件事,让药铺主管打听一下有没有饭做得不错的阿姨的时候,一旁整理药材的芦姝抬起头来:“钟先生,我去吧。”
  “哦?”钟朴有些微微吃惊。
  “药铺也不算太忙,我每天还有空余时间,这里离钟家也不太远,我可以过去。”芦姝开口说道,目光期待地看向钟朴。
  钟朴自然觉得有些不妥,走过去轻声问芦姝:“怎么?是这边工资不够开销吗?”
  “不是不是。”芦姝赶紧摇头,努力转动着大脑找理由:“我……我没有什么朋友,闲下来会觉得,会觉得有些闷……”
  钟朴思忖了片刻,继而点点头:“行啊,你每天准备早餐和午餐即可,晚上我一般都在外面有应酬。这样吧,你也搬过去吧,住宋妈先前住的那间房……”
  芦姝住在钟宅的第一天,擦拭完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擦拭得尤其干净的,是镶嵌着钟朴照片的相框。
  有他芝兰玉树的少年时期,有他在国外留学的那两年,也有他同白晚的合影,白晚冲着镜头笑得明媚张扬,他却连镜头都忘记看,目光落在白晚的肩头。
  早餐芦姝熬粥。熬粥常需要小火慢煮,用筷子不断搅拌,她得每天早早起床。钟朴失眠那些时日,她煮粥时加进去一些白莲。他若是风热感冒,她便按照《医余录》所说,用干薄荷15克、粳米100克、冰糖适量,熬上一碗薄荷粥。他哪阵子酒喝得多,芦姝煮粥时,便会用上白术和枸杞,健脾养胃。
  钟朴偶尔一句不经意的称赞,能让她高兴整整一天。
  入冬的时候,白晚常常咳嗽,痰多胸闷,偶有血迹。
  钟朴给她抓药,桃仁10克,丹参10克,紫苑10克,半夏10克,川芎6克,补骨脂10克。
  他亲自煎药,芦姝在一旁帮忙,在炉子上用文火熬制,盯着眼前翻滚的药汁,时间将至,火候恰好。窗外是鹅毛大雪,掀开锅盖的时候,房间里氤氲着白汽和药香。
  他倒出药汁,过滤,用瓷碗盛了,放在保温的提盒里,踩着积雪,给白晚送去。
  芦姝走在他身旁,双手举高,撑着伞。
  雪纷纷扬扬,即便是撑着伞,还是会落在两人的发丝和睫毛上,芦姝看向钟朴的时候,会微微有些恍惚,好似他与她已到了垂垂老矣的耄耋之年,他还是他,她还是她,他们还是他们。
  “钟先生。”芦姝忽然开口唤他。
  “嗯?”钟朴侧过头来,看了看身旁的女孩。
  这一看,他微微有些吃惊。
  算起来,芦姝来到万芝堂已经四年有余,在他的脑海中一直是那个矮小单薄的小姑娘。
  好像今日,因为距离近,他才认真打量了她几眼。
  她已经出落得身形高挑,不似当年那般单薄,眉目寡淡,虽不出众,倒也算是个好看的姑娘。
  若是往日,他的目光但凡落在芦姝身上一秒钟,她便已经慌了神,紧张局促。
  然而那日,同钟朴这样并肩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她开口道:“钟先生,今天是我的生日。”
  “噢?”钟朴点头,“你是冬至生的?一直没听你说起过。”
  芦姝轻轻“嗯”了一声。
  “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我让老张带你去……”
  “钟先生,”芦姝扬起脸看向他,眼神清亮,“我想你陪我吃顿饭。”
  钟朴微微一愣,继而爽快地笑了几声:“好说好说,就今晚,我把晚上的局推了。”
  晚上钟朴来接芦姝,她穿的是存了好久的钱买下的那件白色大衣,头发绾在脑后,略施粉黛。   钟朴带她去吃西餐,红酒牛排。她第一次吃,不会切,钟朴便细心地给她切好。
  芦姝酒量不好,半杯红酒下肚已是微醺,她在灯光下看向钟朴:“钟先生,这些年来我……”想了想,又把它咽下,转而说另一件事,“钟先生,我报考了中医学院的自考,已经拿到了录取通知,可能会先离开一阵子。”
  钟朴有些吃惊:“怎么?在这里做得不开心?”
  “不是。”芦姝飞快地摇头,“我想……我想多学一点东西。”
  坦白来说,芦姝心中知道,万芝堂待她不薄,日常也好,薪水也好,因为有钟朴的关照,一切都妥妥帖帖。
  然而芦姝亦看到,西医盛行,中药行一日不如一日。她甚至隐约地预感到,此后可能面临着重大转折与困难。
  她爱上的,是一个与她相去甚远、光芒万丈的人。
  她不愿做菟丝花,她亦想长成参天大树。
  她想有朝一日,他的目光亦能落在她的身上。
  她想若是风雨来的时候,自己有力量同他并肩而立。
  7
  芦姝这一走,就是五年。
  和同班同学相比,她底子好很多,又勤勉踏实,通读医药古籍,曾实地采摘,并且在万芝堂已有过丰富的经验,再加上系统的中药学专业训练,于是在中药生产、鉴定、研制和开发方面,她都有着不俗的成绩。
  五年中,无意或是刻意,她断了同钟家以及万芝堂的联系,只是偶尔从小报上,可以获得些许钟朴或是白晚的信息。
  她最近一次看到的,是白晚复出,新电影的发布会上,钟朴手捧大簇鲜花,真情告白,两人恋爱坐实,还登了照片,看上去简直是天作之合,极其般配。
  小报上还写了现场的趣事,钟朴深情告白后献上花束的时候,白晚狡黠一笑,问:“为何不是玫瑰?”
  钟朴开口道:“这是杜若……”
  “我不要杜若。”白晚一挑眉,“我不管,我要玫瑰。”
  “你等着。”钟朴转过身去,挨个鞠躬,把发布会现场每张桌子上的玫瑰都收集在手中。
  白晚粲然一笑。
  那簇杜若被丢到一旁的角落里,没有人在意。
  芦姝看这篇报道的时候,并不觉得难过,反而还有些平静的欢欣。
  钟朴同白晚争执时,曾说过:“我又不是圣人,怎么会希望你过得幸福?我巴不得你贫穷孤独,夜里醒来时,想的都是我的好。”
  这是钟朴的爱,不是芦姝的。
  她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着他。
  她希望他能获得所爱之人的回应。
  第五年的时候,系里的老师联系,芦姝得到了一个到新加坡中央医院工作的机会。
  她苦练英语,准备各种手续材料,某天深夜里,忽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那电话,竟是白晚打来的。
  “我在车上要同钟朴分手,他……他不同意,我们起了争执,我要下车,便去夺他的方向盘……当时是在高速公路上,方向盘失了灵……医院,我们现在在医院……我没事,钟朴护住了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还在抢救。芦姝,你能过来吗?我……我不能耽搁太久,我原本计划是同钟朴分手之后去机场的,阿莫尔在机场等我……对,是那个意大利画家,我还是想要和他在一起。芦姝,你能不能回来照看一下他?”
  芦姝只觉得心如刀绞,连连应声:“我现在就回去,我现在就回去。”
  挂断电话之前,她问白晚:“你为什么会给我打电话?”
  “我见过你几次,”白晚在那边说道,“我明白你看钟朴时的眼神。”
  黎明时分,芦姝赶到医院的时候,钟朴正从抢救室被缓缓地推出来。
  上了麻醉的缘故,又过了几个小时,他才缓缓地睁开眼睛。
  病房门口熙熙攘攘地挤着很多前来看望的人,钟朴目光呆滞,视线茫然地从他们身上掠过。
  同芦姝四目相对的时候,他却停在那里,而后咧开嘴微微笑了笑,把手伸向了她。
  半个月后,钟朴出院,头部撞击严重,基本失忆,无法辨认出身边的大部分人,右腿截肢,只能依靠轮椅。
  因为陌生,所以他对周遭的人都冷冰冰的,却愿意和芦姝亲近。有回芦姝给他煲粥的时候,问他当初在病床上时明明不认得自己,为何会对自己笑。钟朴笑了笑,认真地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当时我谁都不认得了,但是在人群中看到你,看到你看向我的那种眼神的时候,立即就在心里想,你一定是个很爱我的人,或许是我的女朋友。”
  芦姝微微一笑。
  钟朴的身体没有痊愈,仍需调理,芦姝给他煎药。
  “钟先生,”她仍旧是这样称呼他,“你看,多好,一根草可以是药,一株花可以是药,一片嫩叶也可以是药。”顿了顿,她微微红了脸,抬起头看向他,“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
  8
  新加坡国立医院打过几次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入职,她从开始时的推托,到后来直接拒绝了。
  事故之后的钟朴世界变得极小极小,除了芦姝,好像没有其他什么人。
  芦姝悉心照料他,带他重新认识一味一味的药:“白芷,当归,白术,徐长卿,商陆,杜若……”
  她停顿了一下,在钟朴面前蹲下身来,眼神温柔:“杜若,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杜若就是姜花,理气止痛,疏风消肿,内用于胸胁气痛,外用于毒蛇咬伤……钟先生,这是当年你教给我的。”
  万芝堂上上下下,差不多也都要交给芦姝来打理。
  病榻前,钟老爷子对芦姝表示了感谢,芦姝眼中含泪:“是钟家有恩于我。”
  一息尚存之际,钟老爷子定下了芦姝同钟朴的婚期。
  是西式婚礼,杜若花铺得到处都是,芦姝一袭白裙,望向钟朴说出“我愿意”的时候,几乎觉得圆满如梦境一般。
  婚后,西医盛行,各个城市都在推行现代医学,如芦姝所料,万芝堂已有了颓然之势,一连关了几家分店,有两家还面临着旧城改造的拆迁。   永安街上的那一家,是芦姝跑上跑下地疏通,起早贪黑地经营,再靠着医者仁心,在风雨飘摇中尚存立足之地。
  因为劳累,她变得更加消瘦,却并不觉得辛苦。
  她觉得这段时光好似上天的恩赐,每每夜里醒来,想到自己孤苦伶仃的童年时期,再想到自己爱而不得的少女时期,侧过头去看到身旁熟睡的钟朴,便觉得那些苦全都不值一提。
  直到某天,芦姝在深夜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看到钟朴没有在床上,他坐在阳台的轮椅上,背对着芦姝。
  是深秋,他穿得单薄,芦姝拿起外套走过去,往他肩上披去。
  他回过头来:“芦妹,白晚是谁?”
  芦姝的手一抖,外套掉在地上:“你……你想起白晚了?”
  钟朴咳嗽了两声,目光有些迷离:“前些时日,我接到一个电话,说她是白晚,说她过些时日就回来了。我说我不记得她了,那边便把电话挂断了。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想起这个名字,一想起来,就觉得心里很难受。芦妹,你能告诉我白晚是谁吗?”
  秋夜静谧,芦姝只觉得有什么钝器击打着心脏。沉默半晌之后,她听到了自己心中的一声叹息,她伸出手来推动着钟朴的椅背:“阳台太冷了,回去睡吧。”
  芦姝却未能入眠。
  他爱的人,终究仍不是她。
  纵使她懂得九十九味中药,但能医治他的灵芝,终究仍不是她。
  那之后有半年时间,一切照旧,只是某日芦姝在万芝堂忙到深夜,到家之后想起要到书房找一本书,看到桌子上插着耳机的播放器,便随手将耳机塞到耳朵里。
  播放器里响起的是白晚的声音,是万芝堂新店开张之际,白晚唱的那首《玫瑰玫瑰我爱你》。
  她按下按钮,想换下一首,却发现没有用,整个播放器里,只有白晚的这一首歌——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春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她的眼泪缓缓滑落。
  钟朴的记忆,应当已经恢复了。
  纵使她在房间里布置满杜若,他的心中,都仍是那支玫瑰。
  尾声
  这一年的“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议”在新加坡举行,芦姝代表新加坡国立医院,在会议上发言。
  国内中医行业日渐萧条,很多中药铺陆续倒闭拆迁,好在万芝堂有那三年来芦姝浇灌下的心血,也算得上是中医药行业的一点盼头。
  她离开的那日,给钟朴留了一封短信。
  信上说她这几年都在围绕着他转,她已厌倦了,想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万求钟朴不要寻找自己。
  “钟先生,你不用觉得抱歉。你当然引起过痛苦,但是在这世间,谁又能问心无愧地说,他未曾给别人带来过痛苦?而且,你也带来过欢乐。”
  连带留下的,是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
  知钟朴记忆已经恢复,知钟朴不爱自己,也知他是良善之人,绝不会做出辜负之事。
  但芦姝不愿意。
  若说先前钟朴向芦姝形容的,是想到白晚时,心中是浓稠的难过,那在看到芦姝这封信的时候,他才明白,什么是心中巨大的巨大的空洞。
  那年她还是十五岁的少女,努力背着每种药的药效——
  “当归,甘温,生血补心,扶虚益损,逐瘀生新。”
  当归,当归。
  编辑:柒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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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当你拿到这期杂志时,父亲节已经过了,也许你忘了或者没来得及祝福自己的父亲。如果你看完这个故事心有感触,可以去跟爸爸聊一聊。对父亲的爱永远不分时间,就像大多数父亲一样,每时每刻都在深爱着自己的儿女。  一、你希望我走得越远越好  从费城赶回普林斯顿已是深夜,暮春一过,暑气回升,但深夜的空气中依旧带着一丝凉意。东海岸的昼夜温差不大,只是孤独恰如冰冷袭人的冰块,让人每走一步落下都备感疲惫而又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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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已到,小编们准备了一辆特别的列车,想带所有读者去书的田野中兜兜风,那么,哪一站会是你喜欢的?还是说,看完后,你迫不及待地想跟着这辆列车走完全程?  不管怎么样,各位乘客,来自春天的列车已发车,请坐好。  1甜蜜站:初恋多关照  司机:小布爱吃蛋挞  乘务员:狐小九  车票:32.80元  开车时间:3月已发车  《初恋多关照》说的是编辑小姐姐金多宝和足球队小鲜肉邱天之间的甜蜜互撩,责编狐小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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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回顾:当红人气优质偶像检边林有个爱慕已久的青梅?哼哼,这个青梅不简单!更令人讶异的是,她居然还拒绝了他的表白:“你能不能……别喜欢我了?”而且她还不断拒绝他好多年。当然,偶像也不是吃素的,他斩钉截铁地回了两字:“不能。”看来,这是一场漫长的抗战……  第二章  没想到最后,他竟难得地在镜头前低头笑了,轻摇摇头,不再回答这个问题。  明明他什么都没说,可她心里怎么有点难过。  这种接连停顿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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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小帽推荐:  就像石子落在水里,要听见响声;就像风吹过树叶,要看到摇动,于是茫茫人海中,生命也需要得到一点点回应。被需要,被在乎,于是真实感受到自己的存在,这一点点真实感,足以让我们抵御生命中无穷无尽的孤独。(说人话就是,这是一个很深情的稿子,大家一定看!)  一  夏石理论上是叶珂珂的老师。  说是老师其实夏石比叶珂珂大不了几岁,但夏石第一次见到叶珂珂用的就是“老师”这个身份,那是他从派出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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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烤肉卷看起来很好吃,你要不要来一个?”我和好友一起去自助餐厅,明明被琳琅满目的美食包围,她却没出息的被一个烤肉卷所引诱。  我张口就想嘲笑她,动了动唇却最终没能开口。  在我刚过去的十七岁,也吃过一次只有烤肉卷的自助餐。  那会学校有着很多很多社团,我抱着对动漫的一厢热枕和私心参加了动漫社。  那个私心就是据说社团里有一个很帅的学长。  怀着这样龌龊的念头,我加了社团大半年,但没能和学长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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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我也害怕,但是两个人一起害怕,总比一个人悔不当初好。”一个傻白甜的故事,被男神喜欢上,简直就像中了六合彩……甜的不要不要。  网吧真是个乌烟瘴气的地方,在这里待的时间久了,感觉就像在北京吸了一下午霾一样。如果不是为了要见秦柏疏,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来的。  这个周六我又早早地赶到网吧蹲点,挑了最后一排位置坐下。原因很简单,后排位置不起眼,稍稍一起立,就能看见前面每个人的动态。  直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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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小帽推荐:十七岁那年,如果你的同桌是一个帅气又有名气的大明星,你会怎么办?是因为他的名气,躲着他走;还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把他扑倒。恩,艾喜最近有点苦恼……  Chapter 1  故事是从一条微博开始的。  一个女孩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四张照片,从角度看来,像是从窗外后山的山坡上偷拍的,镜头对准了当红小鲜肉偶像季枫阳。  照片里的季枫阳穿着平常的校服,正十分亲昵地靠在艾喜的耳边和她低语。  那条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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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世间最大的遗憾是什么?是往昔不可追?是未开始就已结束?都不是。最大的遗憾,是未曾好好告别,是连一句我爱你,都来不及跟喜欢的人说。  梦里是一春的暖,现实却是一冬的寒。  鬼差大人,咱什么时候启程  在生死边缘遇见的人,大抵是一辈子都无法忘却的羁绊。  对于沈曼青来说,蒲松就是这样的存在。  她遇见蒲松,是在原始丛林,当时已是她在丛林迷失的第十天。  明明是千金大小姐,却沦落成史前原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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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发生在里昂的故事,明明没有任何联系,却总是让我想起一部经典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大概爱一个人的姿态总都是一样的。看这个故事就像是看了一个小电影,故事结尾真是优雅而美好,值得你看到最后,找到最终的答案。  楔子:  对温漾来说,进入美食评论这个行业原本是个意外。  食香而念深,她笔下一粥一饭的时光总能牵动人心,入行短短五年已经出版了三本关于美食的书籍,而且本本畅销。  那天是她为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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