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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农村医疗水平落后,医疗资源十分稀有,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权难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还有待落实、发展。本文概述了印度、巴西、日本农村医疗保障的情况,分析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并结合我国目前农村医疗保障情况,提出了三点建议。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印度;巴西;日本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09)03—0056—015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三农问题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决定》第五点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是其中重要一环。基本医疗卫生关系到广大农民幸福安康,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谈发展,谈进步。要奔小康,先保健康。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解决好我国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一、三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简述
(一)印度的全民免费医疗
印度的国情和中国最为相似,印度是世界上人口仅次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同样的经济较为落后,但印度政府在保障人民健康上不遗余力,实行的是全民免费免疫计划和政府医院免费治疗项目等公共卫生制度。在印度,无论是城市居民或农村人口;无论是白领或无业人士,都可以在政府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印度又并非所有的病都由政府埋单,政府只负责为人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虽然印度的公共卫生项目是针对全民的,但这些项目在设计上尤其强调保证穷人和弱势群体获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关乎生存的健康权。目前印度的农村人口大约占总人口的72%,贫困人口达到了2.7亿之多,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由于印度建立了健全的医疗网络,囊括了整个国家,只要在这个国家的人,都能免费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印度现有的农村医疗服务基本上是由村卫生中心提供,这样的中心一般只有两名工作人员,除了医生,另一位是专门负责接生、预防接种、发放药品的护士。一个村卫生中心要负责临近几个村庄约三五千个村民的日常医疗照顾,遇到病情较为严重的村民就送往社区卫生中心或地区医院,这种情况的病人需要自理大部分的医疗费。
在大病医疗项目上,印度的基本医疗全民免费作用会有所弱化,整个“免费”医疗服务网络在实际运行操作过程中也必然会存在问题,但是,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的优越性主要是体现在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在配置上将有限的医疗资源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公平公正。
(二)巴西农村的家庭健康计划
巴西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农村与城市医疗卫生水平差距巨大。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医疗服务,1994年,由巴西联邦政府建立“家庭健康计划”,这是一种关注家庭和社区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制度。执行计划的是一个个家庭健康小组为广大家庭提供医疗服务,每一个家庭健康小组至少由一位全科医生、一名护士、一名助理护士和四五名社区健康代理组成,负责600至1000个家庭的健康问题。整个计划的资金支撑来自联邦和各州的专项资金共同支持。每年,每个健康家庭小组都会从联邦政府获得一定的经费,并且小组中的医生及护士的工资是城市公立医院同类人员工资的2倍左右。“家庭健康计划”实施后,巴西农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得到极大的提高。
(三)日本农村医疗保障“两条腿”走路
日本政府早在1934年就颁布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强制要求所有国民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分为两类,其中农民必须参加的是由民间组合掌管的健康保险。农民的健康保险由政府、农协健康保险组合和农民个人三方负担。农协健康保险组合有大有小,基本上是以县为单位。
在上世纪中叶,日本经济发展刚起步,日本农村疾病发生率高、农民生活贫困,日本政府为发展西方式现代农业,出台了离农政策,鼓励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进城务工。离农政策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但农民无能力支付国民健康保险仍是一大难题。以日本当时的国力,从国家财政拿出来扶助农民医疗保障的金额有限,完全替农民负担又不符合现实;而健康险中,国家负担的金额比例也可能太大,农民收入低,不可能完全由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旨在政府引导农民组成团体,互帮互助、共同解决医疗问题的农民互助保险组合。
日本农民互助医疗保险组合是一个非盈利的互助结构,根据国家法律、内部规章设立、运作,接受政府和成员的监督,其资金来源完全是由成员交纳的会费和保险费构成,并且不进行任何风险投资,农民所交纳的每一分钱都用在自己身上。日本互助医疗保险的保费并不高,保险项目包括了疾病、因伤住院、手术、门诊等,根据不同的年龄、项目,每人每月所需交纳的保险费不同,但是对农民投保份数有严格限制。这种保险组合最具特点的地方是支付较灵活,会费充裕时,就组织农民举办一些活动;经费紧张时,就降低互助金标准。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
我国农村缺医短药是个不争的事实。老、少、边、穷地区医疗服务短缺更是十分严重。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有病不能医,能医看不起”,这就是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矛盾。很多地区的服务广大农村群众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都处于一种比较闲置的状态,利用率不高。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差、医疗设备、手段极其落后,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农民寻医问药的需求。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城市较少的人口占去了大部分的医疗卫生资源,而在拥有庞大群体的农村,农民几乎难以应付日常的医疗卫生问题。
农民可以选择到县上、甚至更好的医院看病就医,但是高昂的医药费会将他们排斥在门外,城里医疗条件好的医院对他们而言是不可及的。除沿海等部分发达地区农村以外,我国农民现在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在满足了日常生活开支后节余下来的钱十分有限,因看病把钱花光积蓄的农民并不在少数。据有关资料显示,因病致贫的农民占贫困户的35%左右,有的地方甚至达到60%以上。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仍有20%以上的农民看不起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现象比较严重,有悖小康社会的标准。
目前我国对农民的医疗保障主要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参保的农民每人每年从2003年7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试点,到2007年6月底,全国已经有2429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总量84%以上,2008年实现全民覆盖。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筹资329亿元,有4.7亿人次农民得到医疗费用补偿243.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 改善贫困农民看病就医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民参保率也稳步提高。
2008年3月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08年开始,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给予补助,并对东部省份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也要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20元。可见,党和中央是要下定决心抓好农民医疗保障这项工作的。虽然近几年我国的财政收入连年攀升,每年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整体落后,国家每年需要花费大量的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建设、国防等各个领域,因此要长期做好农村医疗保障,保障财政投入的资金链不中断,切实为广大农民带来实惠这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启示
印度和中国同为经济整体落后、人口数量庞大的发展中国家,农民人口占人口总量的绝大部分,如何解决巨大农村人口的医疗问题都是两个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尽管印度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问题。但也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其在医疗资源城乡分配上体现的公平、公正值得我们国家借鉴。
巴西的贫富差距众所周知,但其解决农村初级卫生的“家庭健康计划”也值得参考,在医务人员的激励上巴西的做法无疑是一种新鲜的尝试。人们的惯性思维都会认为在农村工资水平必然要低于城市。而在巴西,农村的医务人员工资却要两倍高于城市,平衡了在农村工作的医务人员心理。在越艰苦的条件下工作,反而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留住人才。
日本一方面有政府强制健康险,另一方面有农民互助保险组合。“双保险”的医疗保障,解决了农民面临的一大难题。值得关注的是,日本农民互助保险组合产生的背景和我国目前农村的情况有几分相似。农民互助保险组合强调农民之间互助,也是根据自愿原则组织。但农民的参保率非常高,其主要原因是费用低、项目广,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农民信任、支持,这一点日本的成功经验,值得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要学习。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提出三点建议:
(一)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加大中央财政在农村的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做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我国现有医疗资源非常有限,城乡医疗资源在配置上严重失衡。据统计,占总人口约75%的农村人口仅占有20%的医疗资源,剩下80%都为城市拥有。农村医疗设备落后,条件差,乡镇卫生所、村卫生室的利用率低下,很多乡镇卫生院没有病床,即使有病床的地方,病床也处于闲置状态,因为一半需要住院的病在乡镇医院的医疗条件下根本无法治疗,相当于有很多的医疗资源都被浪费掉了。我国的现实是政府不断往城市大医院投入资金。城市大医院不断修建大楼,扩大规模,医疗设备不断更新换代,然而在大部分小城镇、乡镇,医疗资源得不到政府的支援。目前我国应整合城乡的医疗资源,对于大医院淘汰的、还可以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应转移到稍微落后的县、乡镇医院,再次利用。对于村级卫生室,可以参照印度的村一级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两三个医务人员,负责临近三五个村庄的村民、小孩日常小病小痛,村卫生室的工作经费列入乡镇政府预算,乡镇政府存在困难的由县一级财政补充。中央财政对农村公共医疗卫生的支出要加大力度,医疗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要重新分配比例,平衡城乡占有医疗资源的不平等,缩小城乡差距。任何人都有可能生病,大部分起初只是一些小病,如果小病一开始就能够得到预防或者及时治疗,则可防止发展成大病,这对于国家的医疗支出是以小投入换大回报的好事,因此,政府应重视基层医疗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提高农村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培养、注入更多人才
目前除了发达地区和部分位于城市郊区的农村,全国大部分乡镇、农村都难以留住高素质的医护人员。现在的乡村医生很多都是以前的“赤脚医生”演变过来,对于现代医学知识了解甚少,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低,要做好农村医疗这块工作,就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医务人员:第一,政府通过高校委培形式,由省一级或各地方政府自定年限每隔三两年选定人员到高校进修,由政府负担学费,但是当受委培的人学满毕业后必须先到乡镇等基层医疗卫生中心服务一定年限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留下或另谋出路,政府也可根据这些人在基层的表现评职称、提拔优秀人员到大医院工作;第二,政府可仿效巴西的做法,用“高薪留才”的办法激励人才自愿到基层医疗卫生中心服务,但是不同于巴西的做法是我国可以规定服务年限,在服务期医护人员可以领取高于城市同类工作的工资,用此方法可以达到稳定基层医护人员队伍的目的;第三,政府应定期组织医院专家定期下乡义诊、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农民的健康自理能力。
(三)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切实让农民受到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新农合从2003年提出试点到现在运行了五年多的时间里,在为农村群众提供适度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政府开始注重补需方,2008年对参保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了一倍。尽管从数字上看,对于大病统筹的新农合可能惠及农民的优惠不会太明显。但说明了政府对农村医疗问题更加关注。要使新农合的作用更重要,效果更明显,笔者认为,新农合应该扩大受益面。在这方面,日本的农民互助保险组合就是由于费用低、项目多而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我国的新农合是一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但只对大病进行统筹,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积累,主要用于看门诊和买药。但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仅10元,即使部分地区落实了2008年3月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农民每人每年缴费20元,这样的金额在目前医药费高昂的情况下能起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大部分农民患大病的概率都很低,日常患的都是小病,一般都是看门诊,这样一来农民都在花自己的钱看病,新农合的意义对许多农民而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新农合的受益面狭窄,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导致制度作用有所弱化。因此,在中央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按一定比例划入社会统筹,剩余部分加上个人缴纳的20元归人个人账户,让农民感受到自己得到的要比缴纳的多,使农民直接受益。由于新农合的起点定位比较低,在以后国家财政允许和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逐渐提高农民的补助标准和缴费标准,切实改善广大农民的医疗环境。
总之,在目前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现实下,农村医疗保障主要还是要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平衡财政支出的分配领域,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公共医疗服务的责任,整合好城乡医疗资源,培养一批素质良好的医护人员,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权利。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印度;巴西;日本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812—2485(2009)03—0056—015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三农问题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决定》第五点明确指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是其中重要一环。基本医疗卫生关系到广大农民幸福安康,拥有健康的体魄才能谈发展,谈进步。要奔小康,先保健康。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解决好我国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一、三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简述
(一)印度的全民免费医疗
印度的国情和中国最为相似,印度是世界上人口仅次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同样的经济较为落后,但印度政府在保障人民健康上不遗余力,实行的是全民免费免疫计划和政府医院免费治疗项目等公共卫生制度。在印度,无论是城市居民或农村人口;无论是白领或无业人士,都可以在政府医院享受免费医疗。印度又并非所有的病都由政府埋单,政府只负责为人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虽然印度的公共卫生项目是针对全民的,但这些项目在设计上尤其强调保证穷人和弱势群体获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关乎生存的健康权。目前印度的农村人口大约占总人口的72%,贫困人口达到了2.7亿之多,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绝大部分生活在农村。由于印度建立了健全的医疗网络,囊括了整个国家,只要在这个国家的人,都能免费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印度现有的农村医疗服务基本上是由村卫生中心提供,这样的中心一般只有两名工作人员,除了医生,另一位是专门负责接生、预防接种、发放药品的护士。一个村卫生中心要负责临近几个村庄约三五千个村民的日常医疗照顾,遇到病情较为严重的村民就送往社区卫生中心或地区医院,这种情况的病人需要自理大部分的医疗费。
在大病医疗项目上,印度的基本医疗全民免费作用会有所弱化,整个“免费”医疗服务网络在实际运行操作过程中也必然会存在问题,但是,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的优越性主要是体现在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在配置上将有限的医疗资源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公平公正。
(二)巴西农村的家庭健康计划
巴西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农村与城市医疗卫生水平差距巨大。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医疗服务,1994年,由巴西联邦政府建立“家庭健康计划”,这是一种关注家庭和社区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制度。执行计划的是一个个家庭健康小组为广大家庭提供医疗服务,每一个家庭健康小组至少由一位全科医生、一名护士、一名助理护士和四五名社区健康代理组成,负责600至1000个家庭的健康问题。整个计划的资金支撑来自联邦和各州的专项资金共同支持。每年,每个健康家庭小组都会从联邦政府获得一定的经费,并且小组中的医生及护士的工资是城市公立医院同类人员工资的2倍左右。“家庭健康计划”实施后,巴西农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得到极大的提高。
(三)日本农村医疗保障“两条腿”走路
日本政府早在1934年就颁布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强制要求所有国民加入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分为两类,其中农民必须参加的是由民间组合掌管的健康保险。农民的健康保险由政府、农协健康保险组合和农民个人三方负担。农协健康保险组合有大有小,基本上是以县为单位。
在上世纪中叶,日本经济发展刚起步,日本农村疾病发生率高、农民生活贫困,日本政府为发展西方式现代农业,出台了离农政策,鼓励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进城务工。离农政策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但农民无能力支付国民健康保险仍是一大难题。以日本当时的国力,从国家财政拿出来扶助农民医疗保障的金额有限,完全替农民负担又不符合现实;而健康险中,国家负担的金额比例也可能太大,农民收入低,不可能完全由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旨在政府引导农民组成团体,互帮互助、共同解决医疗问题的农民互助保险组合。
日本农民互助医疗保险组合是一个非盈利的互助结构,根据国家法律、内部规章设立、运作,接受政府和成员的监督,其资金来源完全是由成员交纳的会费和保险费构成,并且不进行任何风险投资,农民所交纳的每一分钱都用在自己身上。日本互助医疗保险的保费并不高,保险项目包括了疾病、因伤住院、手术、门诊等,根据不同的年龄、项目,每人每月所需交纳的保险费不同,但是对农民投保份数有严格限制。这种保险组合最具特点的地方是支付较灵活,会费充裕时,就组织农民举办一些活动;经费紧张时,就降低互助金标准。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现状
我国农村缺医短药是个不争的事实。老、少、边、穷地区医疗服务短缺更是十分严重。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有病不能医,能医看不起”,这就是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矛盾。很多地区的服务广大农村群众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都处于一种比较闲置的状态,利用率不高。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差、医疗设备、手段极其落后,医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农民寻医问药的需求。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城市较少的人口占去了大部分的医疗卫生资源,而在拥有庞大群体的农村,农民几乎难以应付日常的医疗卫生问题。
农民可以选择到县上、甚至更好的医院看病就医,但是高昂的医药费会将他们排斥在门外,城里医疗条件好的医院对他们而言是不可及的。除沿海等部分发达地区农村以外,我国农民现在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在满足了日常生活开支后节余下来的钱十分有限,因看病把钱花光积蓄的农民并不在少数。据有关资料显示,因病致贫的农民占贫困户的35%左右,有的地方甚至达到60%以上。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仍有20%以上的农民看不起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现象比较严重,有悖小康社会的标准。
目前我国对农民的医疗保障主要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参保的农民每人每年从2003年7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试点,到2007年6月底,全国已经有2429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总量84%以上,2008年实现全民覆盖。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筹资329亿元,有4.7亿人次农民得到医疗费用补偿243.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 改善贫困农民看病就医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民参保率也稳步提高。
2008年3月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08年开始,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给予补助,并对东部省份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也要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20元。可见,党和中央是要下定决心抓好农民医疗保障这项工作的。虽然近几年我国的财政收入连年攀升,每年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整体落后,国家每年需要花费大量的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建设、国防等各个领域,因此要长期做好农村医疗保障,保障财政投入的资金链不中断,切实为广大农民带来实惠这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启示
印度和中国同为经济整体落后、人口数量庞大的发展中国家,农民人口占人口总量的绝大部分,如何解决巨大农村人口的医疗问题都是两个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尽管印度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问题。但也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其在医疗资源城乡分配上体现的公平、公正值得我们国家借鉴。
巴西的贫富差距众所周知,但其解决农村初级卫生的“家庭健康计划”也值得参考,在医务人员的激励上巴西的做法无疑是一种新鲜的尝试。人们的惯性思维都会认为在农村工资水平必然要低于城市。而在巴西,农村的医务人员工资却要两倍高于城市,平衡了在农村工作的医务人员心理。在越艰苦的条件下工作,反而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留住人才。
日本一方面有政府强制健康险,另一方面有农民互助保险组合。“双保险”的医疗保障,解决了农民面临的一大难题。值得关注的是,日本农民互助保险组合产生的背景和我国目前农村的情况有几分相似。农民互助保险组合强调农民之间互助,也是根据自愿原则组织。但农民的参保率非常高,其主要原因是费用低、项目广,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农民信任、支持,这一点日本的成功经验,值得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要学习。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提出三点建议:
(一)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加大中央财政在农村的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做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我国现有医疗资源非常有限,城乡医疗资源在配置上严重失衡。据统计,占总人口约75%的农村人口仅占有20%的医疗资源,剩下80%都为城市拥有。农村医疗设备落后,条件差,乡镇卫生所、村卫生室的利用率低下,很多乡镇卫生院没有病床,即使有病床的地方,病床也处于闲置状态,因为一半需要住院的病在乡镇医院的医疗条件下根本无法治疗,相当于有很多的医疗资源都被浪费掉了。我国的现实是政府不断往城市大医院投入资金。城市大医院不断修建大楼,扩大规模,医疗设备不断更新换代,然而在大部分小城镇、乡镇,医疗资源得不到政府的支援。目前我国应整合城乡的医疗资源,对于大医院淘汰的、还可以继续使用的医疗设备,应转移到稍微落后的县、乡镇医院,再次利用。对于村级卫生室,可以参照印度的村一级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两三个医务人员,负责临近三五个村庄的村民、小孩日常小病小痛,村卫生室的工作经费列入乡镇政府预算,乡镇政府存在困难的由县一级财政补充。中央财政对农村公共医疗卫生的支出要加大力度,医疗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要重新分配比例,平衡城乡占有医疗资源的不平等,缩小城乡差距。任何人都有可能生病,大部分起初只是一些小病,如果小病一开始就能够得到预防或者及时治疗,则可防止发展成大病,这对于国家的医疗支出是以小投入换大回报的好事,因此,政府应重视基层医疗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提高农村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培养、注入更多人才
目前除了发达地区和部分位于城市郊区的农村,全国大部分乡镇、农村都难以留住高素质的医护人员。现在的乡村医生很多都是以前的“赤脚医生”演变过来,对于现代医学知识了解甚少,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低,要做好农村医疗这块工作,就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医务人员:第一,政府通过高校委培形式,由省一级或各地方政府自定年限每隔三两年选定人员到高校进修,由政府负担学费,但是当受委培的人学满毕业后必须先到乡镇等基层医疗卫生中心服务一定年限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留下或另谋出路,政府也可根据这些人在基层的表现评职称、提拔优秀人员到大医院工作;第二,政府可仿效巴西的做法,用“高薪留才”的办法激励人才自愿到基层医疗卫生中心服务,但是不同于巴西的做法是我国可以规定服务年限,在服务期医护人员可以领取高于城市同类工作的工资,用此方法可以达到稳定基层医护人员队伍的目的;第三,政府应定期组织医院专家定期下乡义诊、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农民的健康自理能力。
(三)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切实让农民受到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新农合从2003年提出试点到现在运行了五年多的时间里,在为农村群众提供适度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政府开始注重补需方,2008年对参保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了一倍。尽管从数字上看,对于大病统筹的新农合可能惠及农民的优惠不会太明显。但说明了政府对农村医疗问题更加关注。要使新农合的作用更重要,效果更明显,笔者认为,新农合应该扩大受益面。在这方面,日本的农民互助保险组合就是由于费用低、项目多而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我国的新农合是一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但只对大病进行统筹,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积累,主要用于看门诊和买药。但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仅10元,即使部分地区落实了2008年3月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农民每人每年缴费20元,这样的金额在目前医药费高昂的情况下能起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大部分农民患大病的概率都很低,日常患的都是小病,一般都是看门诊,这样一来农民都在花自己的钱看病,新农合的意义对许多农民而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新农合的受益面狭窄,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导致制度作用有所弱化。因此,在中央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按一定比例划入社会统筹,剩余部分加上个人缴纳的20元归人个人账户,让农民感受到自己得到的要比缴纳的多,使农民直接受益。由于新农合的起点定位比较低,在以后国家财政允许和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逐渐提高农民的补助标准和缴费标准,切实改善广大农民的医疗环境。
总之,在目前国家经济持续增长,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现实下,农村医疗保障主要还是要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平衡财政支出的分配领域,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公共医疗服务的责任,整合好城乡医疗资源,培养一批素质良好的医护人员,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