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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各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了简易程序,但现行《仲裁法》并未明文规定简易程序,同时,由于理论界对仲裁简易程序缺乏研究,导致在仲裁实践中对简易程序的运用缺乏理论支持和指导,进而即便在仲裁实践中有简易程序理性的闪光,但在脱离实践的仲裁简易程序理论界也显得非常苍白。通过大量实际考查,建议在立法上构建我国仲裁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