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寓言的文学性
寓言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其文学属性理应得到重视。文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是寓言文学体裁的基本要求。在创作中,有些作者有时一面重视思想性、着力阐释或分解寓意,另一面却忽略寓言的文学性。他们挖空心事去构思、推究思想深刻或别具一格的寓意,而没在蕴含寓意、表现寓意的文学手法上下功夫。如果只寻求思想性,读者仅仅接受直接的思想教育就可以,从体裁上说可以阅读相关政论文、论说文等,从媒体角度看还可以阅读有关报刊、普及图书或观看有关电影、电视片(剧)等,而从教育手段方面考虑还可以有政治课、报告会、讲座等,完全没必要去阅读虚构的、变形化的寓言。那么,读者之所以选择寓言阅读作为接受教育、陶冶情操、砥砺意志的途径,是因为什么呢?恰恰是因为寓言的文学性。如果忽视了寓言的文学性,急功近利地将寓意随便涵纳、穿插或粘贴在没经过巧妙构思的故事里,一定会让作者失望。作者所希望读到的,是富有美学价值、幽默情趣、讽刺意味或智慧启迪的寓言。读这样的作品,读者在阅读之中又潜移默化地领悟了社会与人生的哲理,乃至接受了不同方面的劝告,受到了科学精神的洗礼,等等。通常所说的寓言文体价值,是以作品足够的文学性为前提的。设若某一作品欠缺文学性,即便发表,也难以体现文体功能,因为欠缺文学性的寓言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反感。尽量增强作品的文学性,应该成为寓言作家们共同努力的目标之一。
二、寓言的思想性
任何体裁、任何风格、任何流派的文学,都离不开思想性。即便是那些号称意识流或者意蕴模糊的作品,也是有思想性的。一方面,那些作品包含不确定、待阐发的思想;另一方面,那些作品体现作者的创作态度、文学理念、美学追求乃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而对于具有公认的责任与使命的寓言文体来说,思想性尤为明显。用文学的方式,主要用故事的形式,去表达思想观念,总体来说,会比直白的说教更有感染力、穿透力、震撼力,也就更能体现文本的效用。正因为如此,将什么样的思想观念纳入或掺进寓言作品,就成了关键问题。寓言作家们应该提振创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在大的方向上摆正位置。思想寄寓的方式上,既可以在思想正确的前提下进行故事寓意的创新,也可以用故事寓意传扬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和人生哲理。至于具体某一作品的创作过程中,要绷紧思想觀念之弦,严防沉醉于故事情境的创设、故事情节的演绎而在思想观念方面偏离正轨,也要避免寄寓一种正面的思想观念而隐含一种负面的思想观念。寓言的思想性,实际上还体现于作者的创作态度,而不正确的创作态度则折损作品在故事寓意方面的成效。试想一下,如果一则劝告读者严谨、细致的寓言故事,竟然出现字词、语法、逻辑或知识方面的错误,在编辑把关不严的情况下原封不动地面世,其劝告还能有多少力度?创作态度与寓言思想性的关联,这点以前往往被忽视,应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三、寓言与儿童文学的逻辑关系
在文学界内外,寓言长期被当作儿童文学的分支。甚至有的儿童文学理论著作,竟然将寓言与儿童小说、儿童散文、儿童诗、童话等并列,也就是将寓言作为一个整体置于儿童文学的旗下。这种归类以讹传讹,其不良影响已超出归类本身的理论纠葛,事实上已经严重阻碍了寓言的传播和发展。将寓言完全归于儿童文学的直接后果是:儿童看不懂某些作品而排斥寓言,成人不屑于看那种已归于儿童文学的寓言;地面店、网络店也归类尴尬,导致儿童文学、成人文学两个板块对于寓言的整体忽视。寓言人长期处于这种模糊的名分下。实际上,从文体上说,完全属于儿童文学的,基本上只有儿歌、童谣、童话。寓言应是与小说、散文、诗歌等并列的一级文体。寓言与儿童文学之间,不是全属于、全包含的从属关系,而是交叉关系,交叉部分就是儿童寓言。正确的归类应是:从儿童文学方面说,儿童寓言与儿童小说、儿童散文、儿童诗、儿歌、童谣、童话等并列,成为儿童文学属下的二级文体;从寓言方面的一种分类来说,儿童寓言与成人寓言并列,成为寓言的二级文体。正是由于二者的交叉关系,以创作儿童寓言为主的寓言作家(如金江),也可并列称为儿童文学作家。以创作成人寓言为主的寓言作家(如黄瑞云),尽管有一小部分作品老少咸宜,然而不宜并列称作儿童文学作家。
四、寓言文体的交叉拓展与创新
有寓友对“童话寓言”的文体称谓不理解,认为童话是童话,寓言是寓言,二者不可混合。我在中国寓言论坛发的跟帖中阐述了我的看法。由于这个问题关系重大,有必要单拎出来,郑重其事地提出,以引起大家注意。实际上,童话寓言的说法,是完全可以的。本质上是寓言,然而是用童话手法写的,这种寓言可读性更强,艺术感染力更强。原则上,只要有明显寓意,就算寓言,而不管其外观形态如何。传统寓言,其实就是散文寓言。寓言要想突破,内容、形式上都应拓展、创新。就形式方面说,边缘文体的出现就是寓言拓展、创新的表现之一。正如散文与诗歌两种文体契合,散文诗文体得以产生。寓言与诗歌两种文体契合,寓言诗文体得以产生;寓言与戏剧两种文体契合,戏剧寓言文体得以产生;寓言与小说两种文体契合,小说寓言文体得以产生……同理,童话与寓言两种文体契合,童话寓言文体得以产生。走出藩篱后,寓言的天地变得豁然开朗。其实,这也是寓言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关键之一。文体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相渗透,互利共进。甚至,有时需要淡化文体标签,多种文体混排,这时是从内容上归类,这种文体交融产生的效应使文体隔阂显得势单力薄。总而言之,不管寓言与何种文体契合,不管其面世的途径是否带有寓言标签,只要本质没变就行,作为寓言人完全没必要担心,反倒应为其拓展、创新而欣慰。
五、跨体寓言的名称
随着社会文化的交汇发展和各式传媒的分头拓展,文学体裁的分化、融合日益加剧。在文体交互影响的背景下,大量的边缘文体涌现。跨体寓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活跃。寓言与小说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小说寓言,细分为小小说寓言、闪小说寓言等 ,而从小说角度看,可以谓之寓言小说,细分为寓言小小说、寓言闪小说等;寓言与童话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童话寓言,而从童话角度看,可以谓之寓言童话;寓言与诗歌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诗歌寓言,而从诗歌角度看,可以谓之寓言诗;寓言与戏剧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戏剧寓言,而从戏剧角度看 ,可以谓之寓言剧……凡此种种,两端含义相同,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因而中心词不同。在媒体形态方面,寓言方面的纸质媒体、网络媒体或相应栏目,一贯以寓言为中心词,而在其他文体方面的媒体,则往往以寓言为限定词。在综合媒体,二者皆有,有时则不标文体。这些,无论在何种场合以何种称谓呈现,只要寓言的特质与内核确实存在着,那么从本质上说,它们就都是寓言。 六、寓意的创新与撞车
寓意创新,是寓言作家、作者们努力追求的创作目标之一。而寓意撞车,则是困扰大家的一个普遍问题,避免撞车、另辟蹊径也就成为大家着力思考的重要方面,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创新的、别出心裁的寓意往往能使人拍案叫绝,当然好。寓意上独创性的机会确实有,但是并不多。寓言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文体,在发展过程中,涌现的作家、作品多得难以计数,还有多少寓意没被人写过,可想而知。从寓言史的统计学角度看,寓言的全部篇数远远大于寓意的全部个数,这就是说其中有许多作品存在着寓意重复的现象。曾经有选编者列出初选结果中寓意重复的篇目,征求我的意见,我马上答复:全部收入。寓言作为一种双重结构的文体,仅仅寓意相同或相近,那不能算创作意义上的重复。关键要看其躯体——故事,只要故事不重复、有新意,就是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同样的寓意,一人或多人可以写出不同的故事,同题寓言征文就是集中体现,编故事的水平上见高低。在特定的时空,不同的作家、作者,编不同的故事,以同样的寓意强调同一个主题,仿佛在合奏一部交响乐,远远超出单打独奏的艺术效果。即使在不同的时空,同一个读者,读到不同作者相同或相近寓意的不同故事,其受感动、受教育的概率和效果,也大大超过读单篇故事。
七、寓意的形态
寓意作为寓言的灵魂,其形态也很有讲究。这里所謂的形态,就是指寓意的呈现方式。采用的寓意形态是否恰当,有时甚至影响整篇寓言的水平。寓意形态共有三种:隐含式、嵌入式、明示式。隐含式寓意形态指的是,通篇只叙述故事,没有专门的文字点出寓意,而寓意客观存在,只是隐含于故事之中,留待读者去体悟。嵌入式寓意形态指的是,寓意通过角色的话语表达。明示式寓意形态指的是,在故事结束后用归纳事理的方式直接说明寓意。这三种寓意形态,本没有高下之分,而需要根据故事本身揭示寓意的程度、读者的年龄层次去选择。如果故事本身就能明显体现寓意,就没有必要点出寓意,否则就会有画蛇添足之感。在以角色的话语或归纳事理的方式点明寓意时,语句要简短,使寓意成为故事外衣的镶边,而不是成为裙摆。
作者简介:唐和耀,现任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编审、编辑室主任。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从事新诗、散文诗、寓言、闪小说、微型小说、童话等体裁创作与文学理论研究。著有儿童读物多部。主编《中外道德寓言精品》、“人生起跑线系列”图书等。
寓言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其文学属性理应得到重视。文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是寓言文学体裁的基本要求。在创作中,有些作者有时一面重视思想性、着力阐释或分解寓意,另一面却忽略寓言的文学性。他们挖空心事去构思、推究思想深刻或别具一格的寓意,而没在蕴含寓意、表现寓意的文学手法上下功夫。如果只寻求思想性,读者仅仅接受直接的思想教育就可以,从体裁上说可以阅读相关政论文、论说文等,从媒体角度看还可以阅读有关报刊、普及图书或观看有关电影、电视片(剧)等,而从教育手段方面考虑还可以有政治课、报告会、讲座等,完全没必要去阅读虚构的、变形化的寓言。那么,读者之所以选择寓言阅读作为接受教育、陶冶情操、砥砺意志的途径,是因为什么呢?恰恰是因为寓言的文学性。如果忽视了寓言的文学性,急功近利地将寓意随便涵纳、穿插或粘贴在没经过巧妙构思的故事里,一定会让作者失望。作者所希望读到的,是富有美学价值、幽默情趣、讽刺意味或智慧启迪的寓言。读这样的作品,读者在阅读之中又潜移默化地领悟了社会与人生的哲理,乃至接受了不同方面的劝告,受到了科学精神的洗礼,等等。通常所说的寓言文体价值,是以作品足够的文学性为前提的。设若某一作品欠缺文学性,即便发表,也难以体现文体功能,因为欠缺文学性的寓言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反感。尽量增强作品的文学性,应该成为寓言作家们共同努力的目标之一。
二、寓言的思想性
任何体裁、任何风格、任何流派的文学,都离不开思想性。即便是那些号称意识流或者意蕴模糊的作品,也是有思想性的。一方面,那些作品包含不确定、待阐发的思想;另一方面,那些作品体现作者的创作态度、文学理念、美学追求乃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而对于具有公认的责任与使命的寓言文体来说,思想性尤为明显。用文学的方式,主要用故事的形式,去表达思想观念,总体来说,会比直白的说教更有感染力、穿透力、震撼力,也就更能体现文本的效用。正因为如此,将什么样的思想观念纳入或掺进寓言作品,就成了关键问题。寓言作家们应该提振创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在大的方向上摆正位置。思想寄寓的方式上,既可以在思想正确的前提下进行故事寓意的创新,也可以用故事寓意传扬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规范和人生哲理。至于具体某一作品的创作过程中,要绷紧思想觀念之弦,严防沉醉于故事情境的创设、故事情节的演绎而在思想观念方面偏离正轨,也要避免寄寓一种正面的思想观念而隐含一种负面的思想观念。寓言的思想性,实际上还体现于作者的创作态度,而不正确的创作态度则折损作品在故事寓意方面的成效。试想一下,如果一则劝告读者严谨、细致的寓言故事,竟然出现字词、语法、逻辑或知识方面的错误,在编辑把关不严的情况下原封不动地面世,其劝告还能有多少力度?创作态度与寓言思想性的关联,这点以前往往被忽视,应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三、寓言与儿童文学的逻辑关系
在文学界内外,寓言长期被当作儿童文学的分支。甚至有的儿童文学理论著作,竟然将寓言与儿童小说、儿童散文、儿童诗、童话等并列,也就是将寓言作为一个整体置于儿童文学的旗下。这种归类以讹传讹,其不良影响已超出归类本身的理论纠葛,事实上已经严重阻碍了寓言的传播和发展。将寓言完全归于儿童文学的直接后果是:儿童看不懂某些作品而排斥寓言,成人不屑于看那种已归于儿童文学的寓言;地面店、网络店也归类尴尬,导致儿童文学、成人文学两个板块对于寓言的整体忽视。寓言人长期处于这种模糊的名分下。实际上,从文体上说,完全属于儿童文学的,基本上只有儿歌、童谣、童话。寓言应是与小说、散文、诗歌等并列的一级文体。寓言与儿童文学之间,不是全属于、全包含的从属关系,而是交叉关系,交叉部分就是儿童寓言。正确的归类应是:从儿童文学方面说,儿童寓言与儿童小说、儿童散文、儿童诗、儿歌、童谣、童话等并列,成为儿童文学属下的二级文体;从寓言方面的一种分类来说,儿童寓言与成人寓言并列,成为寓言的二级文体。正是由于二者的交叉关系,以创作儿童寓言为主的寓言作家(如金江),也可并列称为儿童文学作家。以创作成人寓言为主的寓言作家(如黄瑞云),尽管有一小部分作品老少咸宜,然而不宜并列称作儿童文学作家。
四、寓言文体的交叉拓展与创新
有寓友对“童话寓言”的文体称谓不理解,认为童话是童话,寓言是寓言,二者不可混合。我在中国寓言论坛发的跟帖中阐述了我的看法。由于这个问题关系重大,有必要单拎出来,郑重其事地提出,以引起大家注意。实际上,童话寓言的说法,是完全可以的。本质上是寓言,然而是用童话手法写的,这种寓言可读性更强,艺术感染力更强。原则上,只要有明显寓意,就算寓言,而不管其外观形态如何。传统寓言,其实就是散文寓言。寓言要想突破,内容、形式上都应拓展、创新。就形式方面说,边缘文体的出现就是寓言拓展、创新的表现之一。正如散文与诗歌两种文体契合,散文诗文体得以产生。寓言与诗歌两种文体契合,寓言诗文体得以产生;寓言与戏剧两种文体契合,戏剧寓言文体得以产生;寓言与小说两种文体契合,小说寓言文体得以产生……同理,童话与寓言两种文体契合,童话寓言文体得以产生。走出藩篱后,寓言的天地变得豁然开朗。其实,这也是寓言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关键之一。文体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相渗透,互利共进。甚至,有时需要淡化文体标签,多种文体混排,这时是从内容上归类,这种文体交融产生的效应使文体隔阂显得势单力薄。总而言之,不管寓言与何种文体契合,不管其面世的途径是否带有寓言标签,只要本质没变就行,作为寓言人完全没必要担心,反倒应为其拓展、创新而欣慰。
五、跨体寓言的名称
随着社会文化的交汇发展和各式传媒的分头拓展,文学体裁的分化、融合日益加剧。在文体交互影响的背景下,大量的边缘文体涌现。跨体寓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活跃。寓言与小说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小说寓言,细分为小小说寓言、闪小说寓言等 ,而从小说角度看,可以谓之寓言小说,细分为寓言小小说、寓言闪小说等;寓言与童话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童话寓言,而从童话角度看,可以谓之寓言童话;寓言与诗歌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诗歌寓言,而从诗歌角度看,可以谓之寓言诗;寓言与戏剧的跨体,从寓言角度看,可以谓之戏剧寓言,而从戏剧角度看 ,可以谓之寓言剧……凡此种种,两端含义相同,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因而中心词不同。在媒体形态方面,寓言方面的纸质媒体、网络媒体或相应栏目,一贯以寓言为中心词,而在其他文体方面的媒体,则往往以寓言为限定词。在综合媒体,二者皆有,有时则不标文体。这些,无论在何种场合以何种称谓呈现,只要寓言的特质与内核确实存在着,那么从本质上说,它们就都是寓言。 六、寓意的创新与撞车
寓意创新,是寓言作家、作者们努力追求的创作目标之一。而寓意撞车,则是困扰大家的一个普遍问题,避免撞车、另辟蹊径也就成为大家着力思考的重要方面,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创新的、别出心裁的寓意往往能使人拍案叫绝,当然好。寓意上独创性的机会确实有,但是并不多。寓言作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文体,在发展过程中,涌现的作家、作品多得难以计数,还有多少寓意没被人写过,可想而知。从寓言史的统计学角度看,寓言的全部篇数远远大于寓意的全部个数,这就是说其中有许多作品存在着寓意重复的现象。曾经有选编者列出初选结果中寓意重复的篇目,征求我的意见,我马上答复:全部收入。寓言作为一种双重结构的文体,仅仅寓意相同或相近,那不能算创作意义上的重复。关键要看其躯体——故事,只要故事不重复、有新意,就是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同样的寓意,一人或多人可以写出不同的故事,同题寓言征文就是集中体现,编故事的水平上见高低。在特定的时空,不同的作家、作者,编不同的故事,以同样的寓意强调同一个主题,仿佛在合奏一部交响乐,远远超出单打独奏的艺术效果。即使在不同的时空,同一个读者,读到不同作者相同或相近寓意的不同故事,其受感动、受教育的概率和效果,也大大超过读单篇故事。
七、寓意的形态
寓意作为寓言的灵魂,其形态也很有讲究。这里所謂的形态,就是指寓意的呈现方式。采用的寓意形态是否恰当,有时甚至影响整篇寓言的水平。寓意形态共有三种:隐含式、嵌入式、明示式。隐含式寓意形态指的是,通篇只叙述故事,没有专门的文字点出寓意,而寓意客观存在,只是隐含于故事之中,留待读者去体悟。嵌入式寓意形态指的是,寓意通过角色的话语表达。明示式寓意形态指的是,在故事结束后用归纳事理的方式直接说明寓意。这三种寓意形态,本没有高下之分,而需要根据故事本身揭示寓意的程度、读者的年龄层次去选择。如果故事本身就能明显体现寓意,就没有必要点出寓意,否则就会有画蛇添足之感。在以角色的话语或归纳事理的方式点明寓意时,语句要简短,使寓意成为故事外衣的镶边,而不是成为裙摆。
作者简介:唐和耀,现任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编审、编辑室主任。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从事新诗、散文诗、寓言、闪小说、微型小说、童话等体裁创作与文学理论研究。著有儿童读物多部。主编《中外道德寓言精品》、“人生起跑线系列”图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