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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促进经济转型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目前在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中,固定資产折旧的计提大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加速折旧法可以清晰地体现出固定资产在企业早期利用率高、企业后期利用率低的特点,提高固定资产更新换代的速度,在企业发展前期能够抵减企业所得税,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有利于企业的初期经营,同时也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本文就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法 企业所得税 节税效应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8(a)-093-02
1 目前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针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问题,许多国内学者也进行了一些探讨。其中盖地认为,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他指出前期的折旧额越大,折旧抵税金额的现值也就越大,就会减少企业的所得税。邵瑞庆也指出,企业在有盈利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额影响建立的计量模型,在将这个计量模型应用到其所列举的实例时,发现固定资产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额在抵减所得税额的现值上从多到少依次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直线法。
我国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在于国内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影响所做的专业性研究并不常见,一些学者研究的方向主要是固定资产不同的折旧方法,专门研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影响的分析较少并且以理论分析居多。基于此,本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来研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2 研究目标
本文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它包括两个具体目标:(1)研究哪些因素(通货膨胀、企业的风险偏好、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货币的时间价值)会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2)通过研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折旧费用的影响进而分析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3 研究内容
围绕上述研究目标,本文的研究内容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3.1 影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因素
(1)通货膨胀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影响。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下,企业拥有的资产都应按历史成本来计价,固定资产也应按历史成本计价。
但如果市场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企业采用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来计提,既可以使缩短固定资产回收时间,又可以利用折旧前期计提的较多折旧费用取得更多的抵税金额,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由此企业可以避免因通货膨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使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可见通货膨胀的存在对企业来说并非总是不利的,企业可以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使企业达到“节税”效应。
(2)企业管理者不同的风险偏好会影响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采用的折旧方法时还应考虑管理者对风险的偏好,风险偏好型的管理者,并不担心市场变化对固定资产回收价值的影响,对于无论采取哪种折旧方法带来的收益企业管理者都愿意接受,而风险规避型的管理者,会时刻保持着谨慎心态面对市场的变化,从而选择对企业更有利的折旧方法。
3.2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折旧费用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本部分主要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折旧费用和所得税的影响,这也是本论文重点分析的部分。不同的折旧方法将影响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期间的分摊,从而直接影响企业每年的净收益和所得税。税法上关于加速折旧法的规定如下:(1)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加速计提折旧: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第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2)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一,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要求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第二,加速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案例:某企业购入一台机械设备作为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为4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资本成本率为10%,如表1所示,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假设该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和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相同)。
表2数据表明,四种折旧方法下企业负担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是相等的,均为133000元,但对于每一年的折旧额及应纳所得税额来说,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结果就会不同。如表2所示,双倍余额递减法下企业第一年的应纳所得税额最少,为9000元,其次是年数总和法,为16666.7元。而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直线法)下的应纳所得税额分别为30000元和28540.8元,均高于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由此可见,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在最初几年的折旧额较大,应纳所得税额较小,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达到所谓的“节税效应”。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前期发展来说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扩大企业的投资,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于融资困难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后期,加速折旧法下计提的折旧额在减少,应纳所得税额在增加,直线法下计提的折旧额在增加,应纳所得税额在减少。但针对加速折旧法来说,折旧额的减少又会使企业的利润总额增加,盈利水平提高。
4 研究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不同折旧方法最终的应纳所得税总额不会发生改变,而折旧年限是企业管理者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标准作出的,可以说是管理者的主观判断。从长期来看,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益,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是一种无息贷款的变相融资,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得到加速回收,在后期非付现成本减少,利润总额增加,企业所得税随之增加,这也是对企业前期所得税的一种补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在前期能够减少企业所得税,在后期能够增加企业收益,对于急需现金流量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方法。
对于新成立的中小型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法来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增加折旧费用减少所得税费用,为生产发展获取足够的资金;对于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一些生产类型企业来说,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减少企业所得税费用;对于一些对现金流量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可以选择别的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企业的收益及所得税费用都有着直接的影响,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到各期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就存在着差异。因此,企业在选取折旧方法时,除了解各类折旧方法所使用的条件外,还应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发展模式、经营状况、折旧年限、风险偏好等因素,选取适合企业自身的折旧方法,使折旧费用的“节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最快的发挥,从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李鹤,武彰纯.浅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财经界,2015(6).
[2] 胡淑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5).
[3] 王华,石本仁.中级财务会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4] 梁文涛.纳税筹划[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关键词: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法 企业所得税 节税效应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8(a)-093-02
1 目前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针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问题,许多国内学者也进行了一些探讨。其中盖地认为,在所得税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他指出前期的折旧额越大,折旧抵税金额的现值也就越大,就会减少企业的所得税。邵瑞庆也指出,企业在有盈利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额影响建立的计量模型,在将这个计量模型应用到其所列举的实例时,发现固定资产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额在抵减所得税额的现值上从多到少依次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直线法。
我国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在于国内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影响所做的专业性研究并不常见,一些学者研究的方向主要是固定资产不同的折旧方法,专门研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所得税影响的分析较少并且以理论分析居多。基于此,本文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来研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2 研究目标
本文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它包括两个具体目标:(1)研究哪些因素(通货膨胀、企业的风险偏好、应计提折旧总额、预计使用年限、货币的时间价值)会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2)通过研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折旧费用的影响进而分析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3 研究内容
围绕上述研究目标,本文的研究内容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3.1 影响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因素
(1)通货膨胀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的影响。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下,企业拥有的资产都应按历史成本来计价,固定资产也应按历史成本计价。
但如果市场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企业采用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来计提,既可以使缩短固定资产回收时间,又可以利用折旧前期计提的较多折旧费用取得更多的抵税金额,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由此企业可以避免因通货膨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使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可见通货膨胀的存在对企业来说并非总是不利的,企业可以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使企业达到“节税”效应。
(2)企业管理者不同的风险偏好会影响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采用的折旧方法时还应考虑管理者对风险的偏好,风险偏好型的管理者,并不担心市场变化对固定资产回收价值的影响,对于无论采取哪种折旧方法带来的收益企业管理者都愿意接受,而风险规避型的管理者,会时刻保持着谨慎心态面对市场的变化,从而选择对企业更有利的折旧方法。
3.2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折旧费用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本部分主要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对折旧费用和所得税的影响,这也是本论文重点分析的部分。不同的折旧方法将影响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期间的分摊,从而直接影响企业每年的净收益和所得税。税法上关于加速折旧法的规定如下:(1)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加速计提折旧: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第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2)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一,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要求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第二,加速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案例:某企业购入一台机械设备作为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为4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资本成本率为10%,如表1所示,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假设该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和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相同)。
表2数据表明,四种折旧方法下企业负担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是相等的,均为133000元,但对于每一年的折旧额及应纳所得税额来说,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结果就会不同。如表2所示,双倍余额递减法下企业第一年的应纳所得税额最少,为9000元,其次是年数总和法,为16666.7元。而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直线法)下的应纳所得税额分别为30000元和28540.8元,均高于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法)。由此可见,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在最初几年的折旧额较大,应纳所得税额较小,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达到所谓的“节税效应”。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前期发展来说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扩大企业的投资,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于融资困难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后期,加速折旧法下计提的折旧额在减少,应纳所得税额在增加,直线法下计提的折旧额在增加,应纳所得税额在减少。但针对加速折旧法来说,折旧额的减少又会使企业的利润总额增加,盈利水平提高。
4 研究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不同折旧方法最终的应纳所得税总额不会发生改变,而折旧年限是企业管理者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标准作出的,可以说是管理者的主观判断。从长期来看,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益,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是一种无息贷款的变相融资,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得到加速回收,在后期非付现成本减少,利润总额增加,企业所得税随之增加,这也是对企业前期所得税的一种补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在前期能够减少企业所得税,在后期能够增加企业收益,对于急需现金流量的企业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方法。
对于新成立的中小型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法来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增加折旧费用减少所得税费用,为生产发展获取足够的资金;对于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一些生产类型企业来说,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减少企业所得税费用;对于一些对现金流量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可以选择别的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企业的收益及所得税费用都有着直接的影响,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到各期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就存在着差异。因此,企业在选取折旧方法时,除了解各类折旧方法所使用的条件外,还应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发展模式、经营状况、折旧年限、风险偏好等因素,选取适合企业自身的折旧方法,使折旧费用的“节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最快的发挥,从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李鹤,武彰纯.浅析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财经界,2015(6).
[2] 胡淑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企业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5).
[3] 王华,石本仁.中级财务会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4] 梁文涛.纳税筹划[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