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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讨群体观念在近代的演变。文章认为,原始社会的“公天下”的群体观念,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出现了质的演变,产生了“家天下”的群体观念,并成了中国政治文化的主干。这一观念与西方最迟在古希腊时代就已产生的重视个体的政治文化迥然不同。进入近代后,尤其是从戊戌时期的思想家们开始,用西方的自然权利学说对“家天下”的群体观念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清算。这一清算虽然未能建立起个人主义观念体系,但却使传统的群体观念发生变化,代之而起的是一种以“民权”为中心的群体观念,即强调整体的“民权”。这与以君权为中心的群体观念有着质的区别,体现了历史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