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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沅陵县多种措施并举,杜绝耕地抛荒,提高粮食单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政府部门出台加强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规定,制定粮食生产奖惩办法,重奖制止耕地抛荒成绩突出的乡镇、村居;财政部门除将国家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到位外,额外挤出资金补贴粮食生产,对规模种粮户给予5000元-50000元的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