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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底,随着税制改革的进行,原由地方财政负责征收的农牧业税收移交给乌拉盖征收管理局管理,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成为当地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和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我们根据三年来的征管实践认为,除了按照国家统一的征管步调进行外,还应紧密结合地方工作实际,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