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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契机的农村改革不仅赋予了农民以财产权利和择业权利,也使农民从旧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身份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农民的自主、自立,使高度集权的农业管理体制失去了存在的土壤,尊重农民自主权,引进市场机制,改直接行政控制为间接经济调节成为必然选择。正因为如此,近年来我国农经学界对农户经济行为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