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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40年代,卓别林自导自演出品电影《大独裁者》,遇到过一小一大两个麻烦:小麻烦是电影原名《独裁者》,结果跟另外一个无名小剧重名了,人家要告卓别林侵权,绝顶聪明的卓别林说那好,我在前头加个“大”字,于是就有了著名的《大独裁者》;大麻烦是,《大独裁者》是讽刺希特勒的,是向纳粹的公开挑战,不仅德国外交人员和美国法西斯组织对卓别林施压,希特勒还宣称一旦打到美国,头一件事就是把卓别林送上绞刑架。
然而,卓别林不为所动,不改初衷。他从1937年二战还没有全面爆发之际就开始构思剧本,光这就花了两年时间。大家都知道,卓别林与希特勒都留着同样的小胡子——据说希特勒留小胡子还是跟卓别林学的,所以卓别林来演电影里影射希特勒的男主角,再合适不过了。卓别林一人分饰形似的两角:一是理发师查理,二是大独裁者亨克尔。影片结尾长达7分钟的演说《为自由而战斗》,是公认的卓别林一生中演绎得最精彩的演说,通过被误认为元首向军队发表演讲的理发师查理之口,说出了人民的心声:“独裁者会死去,他们从人民手里夺去的权利即将归还人民!”
1940年10月27日,卓别林的《大独裁者》上映,当时希特勒的气焰正嚣张,所有德国占领区当然统统禁映。《大独裁者》是电影史上的杰作,却从未获得过任何电影奖项。从1940年到2010年,时光过去了整整70年,我看《大独裁者》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现在只要一想起卓别林在《大独裁者》里的镜头,就心情大好。在2002年法国戛纳电影节上,影片再度公映,引来20多万人的观影热潮。思想性与艺术性得兼的作品,观众不会忘记它。
当然,卓别林不在当时的德国,而是在美国的制度环境下进行创作的。作家也好,电影家也好,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保护卓别林和卓别林电影的,不是什么具体的人,而是国家的宪法。
在2010年9月中旬,中国一位名叫谢朝平的作家,也受到了双重的保护。因所谓“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被陕西渭南警方抓走的这位北京作家,其案子到了临渭检察院那里,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捕。这是小范围的保护,而大范围的保护则是包括网络在内的中国媒体,大规模声援谢朝平。这位作家“闯祸”的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用杂志增刊方式出版,无非是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让当地不爽而已。人心都有一杆秤,我要向临渭检方致敬。
“渭南书案”未了,“东莞文案”又出街了——真是南北呼应。广东顺德一位高三的语文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警方带走并拘留,“罪名”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这小说是一年前写的,挂于天涯论坛,点击超过200万。元平妻子阮芳说,《在东莞》描写了东莞桑拿行业,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并不涉及色情。若以小说里有色情描写就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抓作家,那么警方最该去抓《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了。
网友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许官员写日记,休得他人写小说”“改名为《在男人的天堂》就没事了”等等。小说原名《睡在东莞》,他不像卓别林那样添一字而是减一字。我想,若要学学卓别林,那么《在东莞》可更名为《在莞东》之类的,书中所有出现的“东莞”二字全都改为“莞东”,我写“莞东”,总不是“有损东莞形象”吧。《大迁徙》也改过名字,原名是《移民》。《大迁徙》是有良心的作品,重点关注人和人在历史洪流中的命运;《在东莞》关注事——区域性的地方之事,是更直接的现实作品,尽管它是小说。因文获罪,历史上称为文字狱;但现实中国早已不是古老皇朝,警方抓让当地不爽的作家,最终却是“小损帮大忙”,原本知者较少的作家与作品,一下就被弄得尽人皆知,完全适得其反。
作家毕竟是书生,这元平老师就是一宅男,被称为“坐家”的作家被警方抓走,失去自由,这对作家本人和家人来说,毕竟都是恐惧的事情。深圳改革先驱袁庚,最希望创造一个“免于恐惧的社会环境”,他曾说:“人民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在报上展开批评是好事,否则很容易助长某些干部自以为绝对正确的观念;如果多开展批评,不正之风就会收敛。”批评监督是公民权利,你病了,良药苦口也要吃,不能只晓得成天给自己灌糖水。从《大迁徙》到《在东莞》,都有批评监督意味,并非糖水,即使你不认为是良药,那也不必看成是毒药,那几十上百万读过这些书的人,都没有被毒死啊。
我希望广东那边的检方,好好向临渭检察院学习一把。更希望别的地儿今后不要再发生此等真正有损当地形象的蠢事傻事了——已有两起,到此结束,事不过三嘛!
然而,卓别林不为所动,不改初衷。他从1937年二战还没有全面爆发之际就开始构思剧本,光这就花了两年时间。大家都知道,卓别林与希特勒都留着同样的小胡子——据说希特勒留小胡子还是跟卓别林学的,所以卓别林来演电影里影射希特勒的男主角,再合适不过了。卓别林一人分饰形似的两角:一是理发师查理,二是大独裁者亨克尔。影片结尾长达7分钟的演说《为自由而战斗》,是公认的卓别林一生中演绎得最精彩的演说,通过被误认为元首向军队发表演讲的理发师查理之口,说出了人民的心声:“独裁者会死去,他们从人民手里夺去的权利即将归还人民!”
1940年10月27日,卓别林的《大独裁者》上映,当时希特勒的气焰正嚣张,所有德国占领区当然统统禁映。《大独裁者》是电影史上的杰作,却从未获得过任何电影奖项。从1940年到2010年,时光过去了整整70年,我看《大独裁者》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现在只要一想起卓别林在《大独裁者》里的镜头,就心情大好。在2002年法国戛纳电影节上,影片再度公映,引来20多万人的观影热潮。思想性与艺术性得兼的作品,观众不会忘记它。
当然,卓别林不在当时的德国,而是在美国的制度环境下进行创作的。作家也好,电影家也好,都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保护卓别林和卓别林电影的,不是什么具体的人,而是国家的宪法。
在2010年9月中旬,中国一位名叫谢朝平的作家,也受到了双重的保护。因所谓“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被陕西渭南警方抓走的这位北京作家,其案子到了临渭检察院那里,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捕。这是小范围的保护,而大范围的保护则是包括网络在内的中国媒体,大规模声援谢朝平。这位作家“闯祸”的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用杂志增刊方式出版,无非是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历史遗留问题,让当地不爽而已。人心都有一杆秤,我要向临渭检方致敬。
“渭南书案”未了,“东莞文案”又出街了——真是南北呼应。广东顺德一位高三的语文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警方带走并拘留,“罪名”是“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这小说是一年前写的,挂于天涯论坛,点击超过200万。元平妻子阮芳说,《在东莞》描写了东莞桑拿行业,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并不涉及色情。若以小说里有色情描写就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抓作家,那么警方最该去抓《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了。
网友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许官员写日记,休得他人写小说”“改名为《在男人的天堂》就没事了”等等。小说原名《睡在东莞》,他不像卓别林那样添一字而是减一字。我想,若要学学卓别林,那么《在东莞》可更名为《在莞东》之类的,书中所有出现的“东莞”二字全都改为“莞东”,我写“莞东”,总不是“有损东莞形象”吧。《大迁徙》也改过名字,原名是《移民》。《大迁徙》是有良心的作品,重点关注人和人在历史洪流中的命运;《在东莞》关注事——区域性的地方之事,是更直接的现实作品,尽管它是小说。因文获罪,历史上称为文字狱;但现实中国早已不是古老皇朝,警方抓让当地不爽的作家,最终却是“小损帮大忙”,原本知者较少的作家与作品,一下就被弄得尽人皆知,完全适得其反。
作家毕竟是书生,这元平老师就是一宅男,被称为“坐家”的作家被警方抓走,失去自由,这对作家本人和家人来说,毕竟都是恐惧的事情。深圳改革先驱袁庚,最希望创造一个“免于恐惧的社会环境”,他曾说:“人民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在报上展开批评是好事,否则很容易助长某些干部自以为绝对正确的观念;如果多开展批评,不正之风就会收敛。”批评监督是公民权利,你病了,良药苦口也要吃,不能只晓得成天给自己灌糖水。从《大迁徙》到《在东莞》,都有批评监督意味,并非糖水,即使你不认为是良药,那也不必看成是毒药,那几十上百万读过这些书的人,都没有被毒死啊。
我希望广东那边的检方,好好向临渭检察院学习一把。更希望别的地儿今后不要再发生此等真正有损当地形象的蠢事傻事了——已有两起,到此结束,事不过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