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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分析法律援助工作对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作用,简要阐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重点分析了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并就常州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法律援助;政府形象;公共关系
【中图号】D90-052【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3-0321-01
1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一种政府行为。法律援助,是我国政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法律援助工作对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作用
2.1法律援助工作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积极作用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决定了它是一项重要的形象工程、民心工程和为民服务工程。因此,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利于改善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而有助于和谐公共关系的改善。同时和谐的公共关系又有助于改善法律援助工作的外部环境,从而使三者进入良性互动的过程。
2.2法律援助工作不力对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消极影响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改善。有些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办案中的不恰当行为,如:敷衍了事、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擅自终止承办的法律援助事项等,会损害政府部门形象,使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产生质疑。同时不和谐公共关系又会损害政府形象,使三者陷入恶性循环。
3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分析
3.1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措施
3.1.1创新了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法律援助工作日益规范2007年,常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该《办法》对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3.1.2法律援助范围得到拓展,援助门槛逐步降低《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在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还拓展了包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等内容。
3.1.3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以适应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保证法律援助经费落实到位。常州市及各辖市区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了经费总量的按需增长。
3.1.4工作突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如:维护老年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问题,开展为外来员工追讨工资活动等等,有效地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3.1.5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树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形象近几年来,常州市法律援助“148”的服务信息经常在常州电视台、报纸上进行报道和宣传,使法律援助“148”的宣传不间断。
3.2常州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不足
3.2.1自身组织行为建设方面①法律援助的范围仍显过窄,门槛还偏高。②经费投入力度仍需加强。③全市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均衡。
3.2.2大众传播媒介的运用方面①途径不够丰富。宣传途径仅局限于电视和报纸,多途径的宣传手段没有得到充分运。②宣传的覆盖范围不广,还需进一步扩大。③宣传的互动性不够,公众的参与程度还需提高。上述因素的存在,制约了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认识和理解。
3.2.3忽视了公众心理和意愿的考察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心理对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配备有限,常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对公众心理
的调查、研究工作还是个薄弱环节。
4评估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作用
随着法律援助机构自身组织行为建设的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正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总体上呈逐年较快增长的态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5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改善政府形象、公共关系的措施建议
虽然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在总体上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政府形象、公共关系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但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仍有很多方面值得进一步进行改进和完善。
5.1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行为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5.1.1建立和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机制一方面,各级政府必须尽快建立稳定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另一方面,常州市要根据各地法律援助工作需求,分年度制定各辖市(区)经费投入的比例和标准,防止各地经费投入的失衡。
5.1.2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充实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加强以社会律师为主的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5.1.3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深入调查社会困难群体,合理确定和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5.1.4进一步规范、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机制、接访机制、联动调解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5.2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政府形象的认识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偶然印象阶段、暂时印象阶段、定型印象阶段和政府形象阶段。
5.3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①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化,让百姓充分了解常州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②“请进来”,邀请百姓参观法律援助机构,事项互动的沟通和交流。③“走出去”,深入百姓中间,需要怎样的法律援助。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工作以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关键词】法律援助;政府形象;公共关系
【中图号】D90-052【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3-0321-01
1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一种政府行为。法律援助,是我国政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法律援助工作对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作用
2.1法律援助工作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积极作用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决定了它是一项重要的形象工程、民心工程和为民服务工程。因此,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利于改善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而有助于和谐公共关系的改善。同时和谐的公共关系又有助于改善法律援助工作的外部环境,从而使三者进入良性互动的过程。
2.2法律援助工作不力对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消极影响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改善。有些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办案中的不恰当行为,如:敷衍了事、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擅自终止承办的法律援助事项等,会损害政府部门形象,使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产生质疑。同时不和谐公共关系又会损害政府形象,使三者陷入恶性循环。
3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分析
3.1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措施
3.1.1创新了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法律援助工作日益规范2007年,常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该《办法》对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3.1.2法律援助范围得到拓展,援助门槛逐步降低《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在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还拓展了包括: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等内容。
3.1.3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以适应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保证法律援助经费落实到位。常州市及各辖市区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了经费总量的按需增长。
3.1.4工作突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如:维护老年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护问题,开展为外来员工追讨工资活动等等,有效地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3.1.5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树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形象近几年来,常州市法律援助“148”的服务信息经常在常州电视台、报纸上进行报道和宣传,使法律援助“148”的宣传不间断。
3.2常州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不足
3.2.1自身组织行为建设方面①法律援助的范围仍显过窄,门槛还偏高。②经费投入力度仍需加强。③全市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均衡。
3.2.2大众传播媒介的运用方面①途径不够丰富。宣传途径仅局限于电视和报纸,多途径的宣传手段没有得到充分运。②宣传的覆盖范围不广,还需进一步扩大。③宣传的互动性不够,公众的参与程度还需提高。上述因素的存在,制约了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认识和理解。
3.2.3忽视了公众心理和意愿的考察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心理对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配备有限,常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对公众心理
的调查、研究工作还是个薄弱环节。
4评估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的作用
随着法律援助机构自身组织行为建设的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正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总体上呈逐年较快增长的态势,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5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改善政府形象、公共关系的措施建议
虽然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在总体上对改善政府形象和公共关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政府形象、公共关系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但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仍有很多方面值得进一步进行改进和完善。
5.1进一步加强自身组织行为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5.1.1建立和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机制一方面,各级政府必须尽快建立稳定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另一方面,常州市要根据各地法律援助工作需求,分年度制定各辖市(区)经费投入的比例和标准,防止各地经费投入的失衡。
5.1.2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充实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加强以社会律师为主的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5.1.3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深入调查社会困难群体,合理确定和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5.1.4进一步规范、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机制、接访机制、联动调解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5.2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政府形象的认识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偶然印象阶段、暂时印象阶段、定型印象阶段和政府形象阶段。
5.3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①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化,让百姓充分了解常州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②“请进来”,邀请百姓参观法律援助机构,事项互动的沟通和交流。③“走出去”,深入百姓中间,需要怎样的法律援助。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工作以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