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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实在论"在不同语境中可能会有众多不同指涉,但我们大可将它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第一种常见于艺术和政治领域,它倾向于将"真实"定义为无可被否认的丑陋的生活事实。我们可称之为"内在实在论"。第二种在数学中最为显著,它倾向于认为真实比任何现象界的事物都要优越。我们暂且称之为"超验实在论"。哪种实在论才是建筑学应当遵循的模式呢?答案为两者都不是。这是因为内在实在论观照下的建筑学往往"抽离"(over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