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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举行水价上调的听证会,其他城市则正处于准备阶段。按照价格“听证会”的常见逻辑,此举意味着水价上调将成定局。
对当前各地上调水价的理由,总结起来有两条:一是水价总体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浪费严重,不利于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二是水价偏低导致供水企业面临经营亏损的压力。如北京市水务局日前透露,将采取调整综合水价、出台节水奖励办法等措施缓解用水危机。
其实,这两个理由的长期存在,并不新鲜。我国水价的不合理,不仅仅表现在价格偏低,更重要的是从水的供应管理,到供水成本、定价机制等的扭曲。近年来,水价一直在上涨,但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节水意识的培养作用不大。很多地方只管涨价,不注重从机制上完善。结果是,尽管水价一直在涨,但这种价格杠杆,既没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也没减少供水企业的亏损。
水资源本身既是私人产品,也是公共产品。我国作为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节约用水的必要性自不待言,水价偏低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将节约用水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涨价上,显然没触及到我国水价机制的根本问题。有专家表示:“不能因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不提高水价。”这样的说辞令人心寒。事实上,从各地对水价拟上涨的反应看,并不是一边倒的反对,问题的关键在于,只有真正建立和理顺水资源的价格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浪费问题。
供水企业将亏损的理由归于水价偏低,显然难以让公众接受。很多供水企业亏损的根本原因与在垄断经营状态下,管理不善、人员大量超编密切相关。据统计,由于供水企业管理不善,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管网漏损率在20%以上,城市供水每年损失至少在100亿立方米。供水单位人员超标导致管理费用过高,更是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很多城市供水单位人员超编在50%以上。再加上企业盲目建设,导致设施能力过剩,将经营成本与政策性成本混淆,导致成本不合理上升。很多供水企业抱怨亏损,但很少有企业愿意公布其成本构成。在成本不透明和不合理的情况下,单纯调整水价,将纵容供水企业管理不善和人员超标。
如果价格机制完善,合理提高水价的确可以起到调节用水的作用。但在经营垄断、成本模糊和价格机制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涨价不但不能达到节约用水的公共政策目标,反而成为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从节水的视角看,国家推行水价改革的关键依然是合理确定成本,对管网漏损等成本一定要让企业自己承担,而不能转嫁。对居民的生活用水,仍然要坚持之前确立的阶梯水价。水价的提高应主要在超额用水上做文章,而且应将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作为节约用水的主要对象,而不是在居民基本用水上涨价。
对当前各地上调水价的理由,总结起来有两条:一是水价总体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浪费严重,不利于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二是水价偏低导致供水企业面临经营亏损的压力。如北京市水务局日前透露,将采取调整综合水价、出台节水奖励办法等措施缓解用水危机。
其实,这两个理由的长期存在,并不新鲜。我国水价的不合理,不仅仅表现在价格偏低,更重要的是从水的供应管理,到供水成本、定价机制等的扭曲。近年来,水价一直在上涨,但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节水意识的培养作用不大。很多地方只管涨价,不注重从机制上完善。结果是,尽管水价一直在涨,但这种价格杠杆,既没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也没减少供水企业的亏损。
水资源本身既是私人产品,也是公共产品。我国作为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一,节约用水的必要性自不待言,水价偏低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将节约用水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涨价上,显然没触及到我国水价机制的根本问题。有专家表示:“不能因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不提高水价。”这样的说辞令人心寒。事实上,从各地对水价拟上涨的反应看,并不是一边倒的反对,问题的关键在于,只有真正建立和理顺水资源的价格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浪费问题。
供水企业将亏损的理由归于水价偏低,显然难以让公众接受。很多供水企业亏损的根本原因与在垄断经营状态下,管理不善、人员大量超编密切相关。据统计,由于供水企业管理不善,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系统管网漏损率在20%以上,城市供水每年损失至少在100亿立方米。供水单位人员超标导致管理费用过高,更是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很多城市供水单位人员超编在50%以上。再加上企业盲目建设,导致设施能力过剩,将经营成本与政策性成本混淆,导致成本不合理上升。很多供水企业抱怨亏损,但很少有企业愿意公布其成本构成。在成本不透明和不合理的情况下,单纯调整水价,将纵容供水企业管理不善和人员超标。
如果价格机制完善,合理提高水价的确可以起到调节用水的作用。但在经营垄断、成本模糊和价格机制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涨价不但不能达到节约用水的公共政策目标,反而成为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从节水的视角看,国家推行水价改革的关键依然是合理确定成本,对管网漏损等成本一定要让企业自己承担,而不能转嫁。对居民的生活用水,仍然要坚持之前确立的阶梯水价。水价的提高应主要在超额用水上做文章,而且应将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作为节约用水的主要对象,而不是在居民基本用水上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