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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支持机构兴起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以回应民间公益组织生存与发展的需要。1998年,由包括中国科学基金会秘书长商玉生、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等18家基金会和公益组织负责人联合发起的中国基金会与NPO信息网(后注册为恩玖信息咨询中心)在北京成立。2004年,已有10多年公益从业经验的庄爱玲从哈佛学成归来,在上海创办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成为首家民非登记的公益组织能力建设机构。
2006年,由南都集团董事长周庆志、青基会创始人徐永光等人共同发起的南都公益基金会成立,这是国内首家明确定位为资助型的非公募基金会。2009年,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在上海注册,成为国内首家资助民间公益组织的资助型公募基金会。2011年,上海仁德基金会在徐永光、丘仲辉和庄爱玲的推动下在上海成立,并建立了国内首家基金会服务园,实施了国内首个基金会培育项目。
根据中国公益支持机构的发展现状,课题组认为公益支持机构是通过提供资金、人力、知识、信息、技术、网络等支持或服务,提升直接服务社区的各类群体的公益组织更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公益支持机构可分为四类:
1、资源性组织:为直接服务类的公益组织提供资金、物资、人员(包括提供志愿者)等直接服务。
2、专业性组织:为直接服务类公益组织提供能力建设、财务托管、法律咨询、机构评估、信息咨讯服务、人才服务、公关策划、投资理财等专业服务机构。
3、行业性组织:多以会员制为基础,为会员包括同类公益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4、枢纽性组织:帮助各个关注特定领域、议题的各类组织搭建协调、沟通与合作的平台,共同应对某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这些机构多冠以联合会、促进会,实行会员制。
根据课题组通过百度搜索获得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5月,中国目前共有各类公益支持机构309家,包括167家各类公益支持机构,也包括上海142家市、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一、中国公益支持机构发展概况
参加调研的48家机构中,多数机构(26家)的法人类型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占55.32%。
公益支持机构由个人发起的近一半,有20家,占42.55%;其余的包括政府和社会组织发起的各为6个,占12.77%。
中国公益支持机构的服务对象比较多元。排在前四位的分别为儿童发展服务机构(28家)、志愿服务机构和会员服务/枢纽性服务机构各有27家、社区综合服务机构26 家和青年公益机构和社工服务机构各有24家。
公益支持机构的服务范围比较广泛,跨区域性的活动相对较多。有约一半,22个,占45.83%的公益支持机构在全国各地开展服务。
公益支持机构提供的支持或服务涉及面很广,并且正在从过去的包打天下逐渐走向业务细分。在参与调研的48 家机构中填答了该问题。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培训服务(37家)、咨询服务(34家)、研究服务(32家)、交流服务(28家)、信息服务(26家)。
在回答理事长任命的41位机构中,有27家公益支持机构是根据组织章程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长,占65.85%,有8家公益支持机构的理事长是由主管部门、主要出资人、创办人协商推举的,占19.51%。
在回答“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方式”的42位机构中,有21家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是根据章程由理事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产生的,占50%;有8家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是由主要出资人、创办人、业务部门协商推举产生,占19.05%。
目前公益支持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资助或委托、企业资助、服务收入,分别占51.12%、37.43%、35.48%,会费收入仅为2.46%,这表明目前公益支持机构的发展和运作主要是靠政府的支持,容易受行政力量的影响。
在参与调研的46家机构中,专职人员总数为884人,平均每家机构19.13人,兼职人员总数96人,平均为3.42人,志愿者总数3020人,平均为120.76人。但专职人员总体规模仍显不足。
调研显示,公益支持机构的员工主要在机构负责项目、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培训服务、公益传播等方面的工作,项目和行政、财务管理成为机构的主要岗位。从事IT技术人才、公关策划、法律和人才服务的专业人才比较欠缺。
调研显示,整体来看公益支持机构的人员相对稳定,低于服务性公益组织,这可能与公益支持机构的薪资待遇(同行业)较好、比较注重团队建设有关。
关于人员流动的原因,部分回答此问题的机构人员流动的原因分别是工作压力大、薪资福利低、行业的社会声望低、个人发展空间有限等。
公益支持机构不仅重视信息发布,而且信息发布渠道比较多样化、现代化。排在前三的信息发布渠道分别为网站(44家)、微博微信(44家)、行业信息平台(28家)、机构通讯(24家)。有20-22家机构使用年报、报纸和政府信息平台。
与此同时,公益支持机构比较重视品牌传播,并且传播方式多元化。在参与调研的48家机构品牌传播方式的使用上,排在前三的分别是微博微信(42家)、机构网站(37家)、大型活动(36家)。 公益支持机构具有较强的危机控制能力,总体运营情况比较稳定。在参与调研的48家机构中,发生过财务危机、人事危机、业务危机、品牌危机及其他危机的机构分别有4家、3家、3家、2家和2家。
绝大多数公益支持机构开展了合作。在参与调研的48家机构中,有42家开展公益交流活动方面的合作,有32家开展能力建设与组织培育的合作,有30家在公益研究方面进行了合作。
二、中国公益支持机构发展建议
课题组认为,已有近20年历史的公益支持机构,自2001年特别是2005年以来,公益支持机构从机构数量、机构类型、服务领域、服务人群、服务地域、机构规模、资金规模还是社会影响力来看,与之前相比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但由于大多数机构成立于最近几年,机构历史短、规模小、从业人员年轻、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公益支持机构因机构资金不足、人才缺乏使得自身发育不良,又因政策支持不足和行业支持不足而踟蹰前行。中国的公益支持机构仍然处于发展初期,任重而道远。
1、公益支持机构在开展公益支持的同时,应该加强机构的内部建设,包括机构的治理、人才的培养、经验的总结、知识的传承。公益支持机构是典型的公益行业知识工作者的集结地。如何吸引、管理、激励和留住知识工作者是一门大学问。
2、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基金会为公益支持机构提供资金,鼓励成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专门从事公益行业支持的基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建立促进行业发展的基金会,运用社会化和专业化方式,动员和整合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蕴藏的公益资源,促进公益支持机构的健康发展。
3、建议国内关注行业发展的基金会联合出资创办全国性的公益大学,加快公益人才特别是支持性人才的培养。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公益支持机构应与优秀的大学管理学院或培训咨询机构合作,培训专业的公益支持人才,提升人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4、成立公益支持机构的行业性机构。鼓励和支持成立公益支持机构协会或合作网络,制定公益支持机构行业标准,促进公益支持机构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推动公益支持机构行业的互律和自律机制,提升机构的公信力。举办年度公益支持机构论坛,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开展公益支持机构及公益行业研究,编写优秀机构和项目案例。通过公益支持机构论坛,与政府建立沟通与合作渠道,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机制。加强政策研究与倡导,促进政府的相关政策如组织登记、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的完善,进而推动公益支持机构的发展和公益行业的发展。
5、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支持机构服务政策研究,协助政府制定合理的购买公益支持服务定价体系。
6、给行业性和枢纽性公益支持组织“松绑”。政府应该进一步简政放权,为行业性和枢纽性机构特别是在街镇注册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协会“松绑”,让这些机构行使作为法人机构应该行使的治理权、人事权、财务权等,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7、加快公益行业链建设。由政府部门推动成立的公募基金会由运作型基金会向资助性基金会转变,资助其他公益组织包括公益支持机构,打造公益生态链。
2006年,由南都集团董事长周庆志、青基会创始人徐永光等人共同发起的南都公益基金会成立,这是国内首家明确定位为资助型的非公募基金会。2009年,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在上海注册,成为国内首家资助民间公益组织的资助型公募基金会。2011年,上海仁德基金会在徐永光、丘仲辉和庄爱玲的推动下在上海成立,并建立了国内首家基金会服务园,实施了国内首个基金会培育项目。
根据中国公益支持机构的发展现状,课题组认为公益支持机构是通过提供资金、人力、知识、信息、技术、网络等支持或服务,提升直接服务社区的各类群体的公益组织更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公益支持机构可分为四类:
1、资源性组织:为直接服务类的公益组织提供资金、物资、人员(包括提供志愿者)等直接服务。
2、专业性组织:为直接服务类公益组织提供能力建设、财务托管、法律咨询、机构评估、信息咨讯服务、人才服务、公关策划、投资理财等专业服务机构。
3、行业性组织:多以会员制为基础,为会员包括同类公益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4、枢纽性组织:帮助各个关注特定领域、议题的各类组织搭建协调、沟通与合作的平台,共同应对某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这些机构多冠以联合会、促进会,实行会员制。
根据课题组通过百度搜索获得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5月,中国目前共有各类公益支持机构309家,包括167家各类公益支持机构,也包括上海142家市、区、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一、中国公益支持机构发展概况
参加调研的48家机构中,多数机构(26家)的法人类型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占55.32%。
公益支持机构由个人发起的近一半,有20家,占42.55%;其余的包括政府和社会组织发起的各为6个,占12.77%。
中国公益支持机构的服务对象比较多元。排在前四位的分别为儿童发展服务机构(28家)、志愿服务机构和会员服务/枢纽性服务机构各有27家、社区综合服务机构26 家和青年公益机构和社工服务机构各有24家。
公益支持机构的服务范围比较广泛,跨区域性的活动相对较多。有约一半,22个,占45.83%的公益支持机构在全国各地开展服务。
公益支持机构提供的支持或服务涉及面很广,并且正在从过去的包打天下逐渐走向业务细分。在参与调研的48 家机构中填答了该问题。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培训服务(37家)、咨询服务(34家)、研究服务(32家)、交流服务(28家)、信息服务(26家)。
在回答理事长任命的41位机构中,有27家公益支持机构是根据组织章程由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长,占65.85%,有8家公益支持机构的理事长是由主管部门、主要出资人、创办人协商推举的,占19.51%。
在回答“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方式”的42位机构中,有21家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是根据章程由理事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产生的,占50%;有8家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是由主要出资人、创办人、业务部门协商推举产生,占19.05%。
目前公益支持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资助或委托、企业资助、服务收入,分别占51.12%、37.43%、35.48%,会费收入仅为2.46%,这表明目前公益支持机构的发展和运作主要是靠政府的支持,容易受行政力量的影响。
在参与调研的46家机构中,专职人员总数为884人,平均每家机构19.13人,兼职人员总数96人,平均为3.42人,志愿者总数3020人,平均为120.76人。但专职人员总体规模仍显不足。
调研显示,公益支持机构的员工主要在机构负责项目、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培训服务、公益传播等方面的工作,项目和行政、财务管理成为机构的主要岗位。从事IT技术人才、公关策划、法律和人才服务的专业人才比较欠缺。
调研显示,整体来看公益支持机构的人员相对稳定,低于服务性公益组织,这可能与公益支持机构的薪资待遇(同行业)较好、比较注重团队建设有关。
关于人员流动的原因,部分回答此问题的机构人员流动的原因分别是工作压力大、薪资福利低、行业的社会声望低、个人发展空间有限等。
公益支持机构不仅重视信息发布,而且信息发布渠道比较多样化、现代化。排在前三的信息发布渠道分别为网站(44家)、微博微信(44家)、行业信息平台(28家)、机构通讯(24家)。有20-22家机构使用年报、报纸和政府信息平台。
与此同时,公益支持机构比较重视品牌传播,并且传播方式多元化。在参与调研的48家机构品牌传播方式的使用上,排在前三的分别是微博微信(42家)、机构网站(37家)、大型活动(36家)。 公益支持机构具有较强的危机控制能力,总体运营情况比较稳定。在参与调研的48家机构中,发生过财务危机、人事危机、业务危机、品牌危机及其他危机的机构分别有4家、3家、3家、2家和2家。
绝大多数公益支持机构开展了合作。在参与调研的48家机构中,有42家开展公益交流活动方面的合作,有32家开展能力建设与组织培育的合作,有30家在公益研究方面进行了合作。
二、中国公益支持机构发展建议
课题组认为,已有近20年历史的公益支持机构,自2001年特别是2005年以来,公益支持机构从机构数量、机构类型、服务领域、服务人群、服务地域、机构规模、资金规模还是社会影响力来看,与之前相比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但由于大多数机构成立于最近几年,机构历史短、规模小、从业人员年轻、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公益支持机构因机构资金不足、人才缺乏使得自身发育不良,又因政策支持不足和行业支持不足而踟蹰前行。中国的公益支持机构仍然处于发展初期,任重而道远。
1、公益支持机构在开展公益支持的同时,应该加强机构的内部建设,包括机构的治理、人才的培养、经验的总结、知识的传承。公益支持机构是典型的公益行业知识工作者的集结地。如何吸引、管理、激励和留住知识工作者是一门大学问。
2、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基金会为公益支持机构提供资金,鼓励成立全国性和地方性的专门从事公益行业支持的基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建立促进行业发展的基金会,运用社会化和专业化方式,动员和整合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蕴藏的公益资源,促进公益支持机构的健康发展。
3、建议国内关注行业发展的基金会联合出资创办全国性的公益大学,加快公益人才特别是支持性人才的培养。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公益支持机构应与优秀的大学管理学院或培训咨询机构合作,培训专业的公益支持人才,提升人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4、成立公益支持机构的行业性机构。鼓励和支持成立公益支持机构协会或合作网络,制定公益支持机构行业标准,促进公益支持机构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推动公益支持机构行业的互律和自律机制,提升机构的公信力。举办年度公益支持机构论坛,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开展公益支持机构及公益行业研究,编写优秀机构和项目案例。通过公益支持机构论坛,与政府建立沟通与合作渠道,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机制。加强政策研究与倡导,促进政府的相关政策如组织登记、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的完善,进而推动公益支持机构的发展和公益行业的发展。
5、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支持机构服务政策研究,协助政府制定合理的购买公益支持服务定价体系。
6、给行业性和枢纽性公益支持组织“松绑”。政府应该进一步简政放权,为行业性和枢纽性机构特别是在街镇注册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协会“松绑”,让这些机构行使作为法人机构应该行使的治理权、人事权、财务权等,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7、加快公益行业链建设。由政府部门推动成立的公募基金会由运作型基金会向资助性基金会转变,资助其他公益组织包括公益支持机构,打造公益生态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