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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产业技术研究院是一种直接、高效的产学研合作组织模式,近年来为许多国家所采用。本文选取国内外四个较为典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较为详细地介绍其组织管理架构、经费获取形式、转化扩散模式、考核评价体系,提出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的若干启示。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产业技术研究院
一、引言
随着产学研进程的不断加深,产学研合作呈现出不同的合作层次和组织形态。现有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中,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集聚资源、招贤纳士、机制试点的一种最直接、最高效的形式。在国内外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实践基础上探索更加科学的建设路径,发挥其应有的创新效应,是提升产学研效率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为此,本文选取德国弗朗霍夫学会、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研究对象,以期从中得到启示。
二、国外产业技术研究院典型案例
(一)德国弗朗霍夫学会
上连学术界、下接产业界的弗朗霍夫学会,是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应用科学研究领域的典型代表。其组织架构以研究所为基本单位实施项目研发,设有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高层管理者会议、学术委员会等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犹如“一台运转良好的机器”。这台“机器”作为独立社团法人运作,与政府之间通过合同建立平等合作的契约关系,政府除提供经费资助外,僅通过“约定好”的方式行使监督职责,如理事会成员中就有来自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代表。
学会经费来源主要有政府资助的非竞争性资金与为企业服务取得的竞争性资金。成立初期的经费大多源于政府资助,直至1973年,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将非竞争性资金“二次分解”,形成了“弗朗霍夫财务模式”。2020年学会经费收入约为28.32亿欧元,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事业经费,即政府的资助;二是来自同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三是来自企业的研发合同经费。这种模式提高了财政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了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
学会目前在德国境内的75个研究所都设在大学之中,所长大多由大学教授担任。于高校而言,学会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实践平台;于学会而言,与高校的资源共享降低了研发成本,同时保障了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20年底,学会拥有7827名学生,占员工总数的27%。学会通过提供科研成果和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虽合作伙伴众多,但是大多数专利技术都由学会登记注册,仅2020年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就达到600项。学会鼓励科研人员兴办衍生企业,并为其提供投资入股、技术支持、市场规划等方面的帮助。此外,学会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加入全球研究联盟(GRA)等国际性组织,丰富“弗朗霍夫业务网络”。
学会对下属研究所的监督考核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审查研究所年度报告、定期综合评估、研发项目评估。其中,论文数量仅作为评估体系中的一项参考性指标。
(二)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
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是日本最大的公立研究机构,执行独立行政法人,实行企业化运作。“独立”体现在其拥有法人资格,一方面,研究所拥有高度自主权,保证其研究方向的独立性和项目选择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因受政府经费及资源支持,且部分理事来自政府,所以要接受政府的引导与监督,确保其科技创新研究符合政府及公共利益。“企业化”体现在,科研人员不受固定编制名额限制,实行浮动工资制度,研发经费不受会计法与国有资产法的限制,可跨年度使用。
研究所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经费和企业委托合作项目收入构成。从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来看,研究所财务收入共计1113.83亿日元。其中,政府提供的运营交付金623.87亿日元,占比56.01%;受委托项目收入225.93亿日元,占比20.28%。
“桥接”是研究所各类报告中频繁提及的一个词。为推进研究成果的快速产业化,研究所设立扮演“桥接”角色的创新中心,负责技术许可以及推进创新技术“种子”产业化。创新中心推动建立了一种新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即由一名研究人员和一名有经验的商业人员共同建立新企业,“技术+市场经验”的模式让企业的发展之路更加通畅。研究所积极“桥接”海外业务,目前已与中国科学院、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等建立起合作关系。
“桥接”,也是影响研究所绩效评估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评估时,将考核重点放在从产业中所获得的资金,尤其是在“桥接”过程中,与外部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资金。这样的考核评估体系,是研究所推进新技术商业化,充分发挥其“桥接”作用的有力保障。
三、国内产业技术研究院典型案例
(一)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建的、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同时也是我国首个地方政府与高校共建的研究院。提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就不得不提“四不像”。它把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四者进行融合创新:实行企业化管理,但追求的是社会和经济的双重效益;作为事业单位,却采用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营模式;作为研究机构,身兼人才培养、投资孵化、技术创新、海外合作等多重功能于一身;作为一所大学,强调与地方联动,更“接地气”。深圳市政府为研究院提供三年的事业津贴,随着技术研发、科技金融、孵化服务、园区运营等业务开展,研究院的服务型收入增多,并开始从孵化培育的企业中收到回报,完成了从“财政输血”到“自我造血”的转变。
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超级孵化器”最为贴切。我们可以将研究院看作一个“容器”,将技术创新、人才引培、金融资本等创新资源全部“打包”“盛”入容器内,以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和科学调配。研究院下设企业协作中心,为会员设有“诊病”和“治病”的专家门诊,通过出诊、会诊、坐诊三种方式为会员企业提供定制服务。研究院的科技金融业务由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起前身是深圳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研究院科技孵化链条上最为重要的一环,该公司主要负责包括企业参股、并购、重组在内的一系列科技金融业务。累计投资企业已超过400家,培养上市公司25家。深清院的孵化模式在取得了巨大成功后,不再拘泥于一处发展,开始将其运营模式进行复制、粘贴、推广。一是园区运营,分为自有开发、受托运营两种,以清华信息港(深圳)、力合佛山科技园(南海)等为代表;二是海外中心运营,由海外合作部牵头实施,下设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先后建立七个海外中心。 研究院对内实行企业化管理,约束与激励并重。一是将科技创新、产业化,作为衡量实验室及研究人员的重要指标;二是将科研经费和人才捆绑在一起进行配套投入;三是鼓励研发团队分享技术股权,用股权激励人才、留住人才。
(二)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注册成为省属事业法人,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目前已构建起“总院+专业研究所+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的组织框架。总院负责创新资源整合、产业发展研究、专业研究所建设评估等,下设全资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相关投资业务。专业研究所独立运行,以会员形式加盟总院,重点开展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由专业研究所与细分产品龙头企业联合共建,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及集成创新。
总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省财政的事业经费拨款、竞争性项目经费、科技成果收益以及社会捐赠。专业研究所运行经费由自身、依托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江苏省财政安排了一笔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推动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并于2015年8月出台《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这笔资金交由研究院自行决定“如何使用”,仅须接受上级主管机构的考评、监督,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自2014年至2017年,江苏省财政一次性拨付给研究院专项资金超过12亿元。
研究院在人才引进、公司孵化、平台运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一是采用项目经理模式引进人才,赋予项目经理高度自主权,累计聘请项目经理达174人,通过“以才引才”吸引超过1000位高层次人才。二是推行“团队控股”模式孵化企业,由科研团队、地方园区和研究院共同现金出资组建以团队控股的轻资产研究所运营公司。三是鼓励专业研究所构建“技术研发+专业孵化+专业基金”三位一体的创新生态运作模式,成功组建12支总规模达18.24亿的专业化基金。
研究院采用合同科研,将技术转让、技术投资、技术服务作为专业研究所的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支持挂钩。自2014年到2020年,“合同科研”实际到账金额从3.66亿元快速增长至15亿元。
四、启示
(一)在自由与约束中寻找平衡
政府资助能够有效保障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以及在运营方面的非盈利性,这一点毋庸置疑。政府对于研究院的资助应当随着其发展阶段进行动态调整。如在成立初期,财政“输血”保障研究院各项工作顺利起步;待业务发展步入正轨,适当调整财政资助额度及资助形式,降低研究院对政府的依赖程度,反而更有利于培养研究院的独立性。在这一方面,弗朗霍夫财务模式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产业技术研究院在经费使用方面拥有更高自主权,可以更专注于自身业务开展。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案例说明,当政府给予足够的信任,机构拥有高度的经费管理使用权限,带来的是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经费使用。理想的状态是,平台从政府“要”资源又不过分依赖政府,政府“给”资源又不过分干预机构运营,双方共同从“自由”和“约束”中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二)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体系
产业技术研究院必须以企业需求为己任。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应是产业技术研究院最为核心的理念和使命。上述案例中,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创新中心、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企业协作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都是坚持企业至上理念、践行服务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深度参与”衍生企业运作也是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一项重要任务。衍生企业的良好运作离不开研究院和科研人员的支撑。如弗朗霍夫学会鼓励科研人员兴办衍生公司,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推动以“技术+市场”模式兴办衍生企业,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成立团队控股的轻资产研究所运营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为衍生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科技金融、人才引培等配套服务,以上案例表明,研究院和科研人员深度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将有效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单打独斗不可取”
无论是弗朗霍夫学会通过将研究所设在大学中,建立起与大学的紧密合作,还是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加盟形式吸纳专业研究所加入,都说明一个道理:“单打独斗不可取”,团结协作方可“显神威”。建立海外渠道、获取海外资源同样是“大”产业技术研究院不约而同采取的战略选择,以上案例的转化扩散模式都印证了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性。在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顶层设计方面,建议加强网格化、全球化管理体系的构建。通过区域内的辐射网络扩散,海外据点的成立运营,加入国际性产业技术组织等路径,与更多的大学、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纵深延展业务版图。
(四)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体系是保证产业技术研究院良好运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坚持以市场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不再唯论文、唯专利,而是将技术转让、技术投资、技术服务、衍生企业等作为主要指标,并将考核的结果与政府资助挂钩。国内如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合同科研”机制,便是典型的代表,国外如弗朗霍夫学会也将为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将获企业委托合同金额作为考核标准。以上这些案例,在考核评价体系方面提供了参考样本。
五、结语
通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于“缝合”科技与经济“两张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博观而约取”“因地而制宜”,是学习借鉴国内外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经验时应当秉承的原则,将实践“精华”与实际发展状况相结合,才是正道。
参考文献
[1]樊立宏,周晓旭.德国非营利科研机构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弗朗霍夫协会为例的考察[J].中国科技论坛,2008(11):6.
[2]李顺才,李伟,王苏丹.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研发组织机制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8,28(3):3.
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资助
项目名称:大院大所科技合作推动安徽区域创新高质量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项目编号202006f01050052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产业技术研究院
一、引言
随着产学研进程的不断加深,产学研合作呈现出不同的合作层次和组织形态。现有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中,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集聚资源、招贤纳士、机制试点的一种最直接、最高效的形式。在国内外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实践基础上探索更加科学的建设路径,发挥其应有的创新效应,是提升产学研效率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为此,本文选取德国弗朗霍夫学会、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研究对象,以期从中得到启示。
二、国外产业技术研究院典型案例
(一)德国弗朗霍夫学会
上连学术界、下接产业界的弗朗霍夫学会,是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应用科学研究领域的典型代表。其组织架构以研究所为基本单位实施项目研发,设有理事会、执行委员会、高层管理者会议、学术委员会等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犹如“一台运转良好的机器”。这台“机器”作为独立社团法人运作,与政府之间通过合同建立平等合作的契约关系,政府除提供经费资助外,僅通过“约定好”的方式行使监督职责,如理事会成员中就有来自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代表。
学会经费来源主要有政府资助的非竞争性资金与为企业服务取得的竞争性资金。成立初期的经费大多源于政府资助,直至1973年,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将非竞争性资金“二次分解”,形成了“弗朗霍夫财务模式”。2020年学会经费收入约为28.32亿欧元,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事业经费,即政府的资助;二是来自同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三是来自企业的研发合同经费。这种模式提高了财政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了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
学会目前在德国境内的75个研究所都设在大学之中,所长大多由大学教授担任。于高校而言,学会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实践平台;于学会而言,与高校的资源共享降低了研发成本,同时保障了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20年底,学会拥有7827名学生,占员工总数的27%。学会通过提供科研成果和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虽合作伙伴众多,但是大多数专利技术都由学会登记注册,仅2020年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就达到600项。学会鼓励科研人员兴办衍生企业,并为其提供投资入股、技术支持、市场规划等方面的帮助。此外,学会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加入全球研究联盟(GRA)等国际性组织,丰富“弗朗霍夫业务网络”。
学会对下属研究所的监督考核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审查研究所年度报告、定期综合评估、研发项目评估。其中,论文数量仅作为评估体系中的一项参考性指标。
(二)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
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是日本最大的公立研究机构,执行独立行政法人,实行企业化运作。“独立”体现在其拥有法人资格,一方面,研究所拥有高度自主权,保证其研究方向的独立性和项目选择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因受政府经费及资源支持,且部分理事来自政府,所以要接受政府的引导与监督,确保其科技创新研究符合政府及公共利益。“企业化”体现在,科研人员不受固定编制名额限制,实行浮动工资制度,研发经费不受会计法与国有资产法的限制,可跨年度使用。
研究所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经费和企业委托合作项目收入构成。从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来看,研究所财务收入共计1113.83亿日元。其中,政府提供的运营交付金623.87亿日元,占比56.01%;受委托项目收入225.93亿日元,占比20.28%。
“桥接”是研究所各类报告中频繁提及的一个词。为推进研究成果的快速产业化,研究所设立扮演“桥接”角色的创新中心,负责技术许可以及推进创新技术“种子”产业化。创新中心推动建立了一种新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即由一名研究人员和一名有经验的商业人员共同建立新企业,“技术+市场经验”的模式让企业的发展之路更加通畅。研究所积极“桥接”海外业务,目前已与中国科学院、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等建立起合作关系。
“桥接”,也是影响研究所绩效评估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评估时,将考核重点放在从产业中所获得的资金,尤其是在“桥接”过程中,与外部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资金。这样的考核评估体系,是研究所推进新技术商业化,充分发挥其“桥接”作用的有力保障。
三、国内产业技术研究院典型案例
(一)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建的、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同时也是我国首个地方政府与高校共建的研究院。提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就不得不提“四不像”。它把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四者进行融合创新:实行企业化管理,但追求的是社会和经济的双重效益;作为事业单位,却采用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营模式;作为研究机构,身兼人才培养、投资孵化、技术创新、海外合作等多重功能于一身;作为一所大学,强调与地方联动,更“接地气”。深圳市政府为研究院提供三年的事业津贴,随着技术研发、科技金融、孵化服务、园区运营等业务开展,研究院的服务型收入增多,并开始从孵化培育的企业中收到回报,完成了从“财政输血”到“自我造血”的转变。
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超级孵化器”最为贴切。我们可以将研究院看作一个“容器”,将技术创新、人才引培、金融资本等创新资源全部“打包”“盛”入容器内,以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和科学调配。研究院下设企业协作中心,为会员设有“诊病”和“治病”的专家门诊,通过出诊、会诊、坐诊三种方式为会员企业提供定制服务。研究院的科技金融业务由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起前身是深圳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研究院科技孵化链条上最为重要的一环,该公司主要负责包括企业参股、并购、重组在内的一系列科技金融业务。累计投资企业已超过400家,培养上市公司25家。深清院的孵化模式在取得了巨大成功后,不再拘泥于一处发展,开始将其运营模式进行复制、粘贴、推广。一是园区运营,分为自有开发、受托运营两种,以清华信息港(深圳)、力合佛山科技园(南海)等为代表;二是海外中心运营,由海外合作部牵头实施,下设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先后建立七个海外中心。 研究院对内实行企业化管理,约束与激励并重。一是将科技创新、产业化,作为衡量实验室及研究人员的重要指标;二是将科研经费和人才捆绑在一起进行配套投入;三是鼓励研发团队分享技术股权,用股权激励人才、留住人才。
(二)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注册成为省属事业法人,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目前已构建起“总院+专业研究所+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的组织框架。总院负责创新资源整合、产业发展研究、专业研究所建设评估等,下设全资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相关投资业务。专业研究所独立运行,以会员形式加盟总院,重点开展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由专业研究所与细分产品龙头企业联合共建,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及集成创新。
总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省财政的事业经费拨款、竞争性项目经费、科技成果收益以及社会捐赠。专业研究所运行经费由自身、依托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江苏省财政安排了一笔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推动江苏省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并于2015年8月出台《江苏省产业技术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这笔资金交由研究院自行决定“如何使用”,仅须接受上级主管机构的考评、监督,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自2014年至2017年,江苏省财政一次性拨付给研究院专项资金超过12亿元。
研究院在人才引进、公司孵化、平台运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一是采用项目经理模式引进人才,赋予项目经理高度自主权,累计聘请项目经理达174人,通过“以才引才”吸引超过1000位高层次人才。二是推行“团队控股”模式孵化企业,由科研团队、地方园区和研究院共同现金出资组建以团队控股的轻资产研究所运营公司。三是鼓励专业研究所构建“技术研发+专业孵化+专业基金”三位一体的创新生态运作模式,成功组建12支总规模达18.24亿的专业化基金。
研究院采用合同科研,将技术转让、技术投资、技术服务作为专业研究所的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支持挂钩。自2014年到2020年,“合同科研”实际到账金额从3.66亿元快速增长至15亿元。
四、启示
(一)在自由与约束中寻找平衡
政府资助能够有效保障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以及在运营方面的非盈利性,这一点毋庸置疑。政府对于研究院的资助应当随着其发展阶段进行动态调整。如在成立初期,财政“输血”保障研究院各项工作顺利起步;待业务发展步入正轨,适当调整财政资助额度及资助形式,降低研究院对政府的依赖程度,反而更有利于培养研究院的独立性。在这一方面,弗朗霍夫财务模式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产业技术研究院在经费使用方面拥有更高自主权,可以更专注于自身业务开展。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案例说明,当政府给予足够的信任,机构拥有高度的经费管理使用权限,带来的是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经费使用。理想的状态是,平台从政府“要”资源又不过分依赖政府,政府“给”资源又不过分干预机构运营,双方共同从“自由”和“约束”中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二)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体系
产业技术研究院必须以企业需求为己任。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应是产业技术研究院最为核心的理念和使命。上述案例中,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创新中心、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企业协作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都是坚持企业至上理念、践行服务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深度参与”衍生企业运作也是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一项重要任务。衍生企业的良好运作离不开研究院和科研人员的支撑。如弗朗霍夫学会鼓励科研人员兴办衍生公司,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推动以“技术+市场”模式兴办衍生企业,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成立团队控股的轻资产研究所运营公司,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为衍生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科技金融、人才引培等配套服务,以上案例表明,研究院和科研人员深度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将有效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单打独斗不可取”
无论是弗朗霍夫学会通过将研究所设在大学中,建立起与大学的紧密合作,还是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加盟形式吸纳专业研究所加入,都说明一个道理:“单打独斗不可取”,团结协作方可“显神威”。建立海外渠道、获取海外资源同样是“大”产业技术研究院不约而同采取的战略选择,以上案例的转化扩散模式都印证了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性。在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顶层设计方面,建议加强网格化、全球化管理体系的构建。通过区域内的辐射网络扩散,海外据点的成立运营,加入国际性产业技术组织等路径,与更多的大学、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纵深延展业务版图。
(四)构建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评价体系是保证产业技术研究院良好运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坚持以市场结果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不再唯论文、唯专利,而是将技术转让、技术投资、技术服务、衍生企业等作为主要指标,并将考核的结果与政府资助挂钩。国内如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合同科研”机制,便是典型的代表,国外如弗朗霍夫学会也将为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作为考核依据,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将获企业委托合同金额作为考核标准。以上这些案例,在考核评价体系方面提供了参考样本。
五、结语
通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于“缝合”科技与经济“两张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博观而约取”“因地而制宜”,是学习借鉴国内外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经验时应当秉承的原则,将实践“精华”与实际发展状况相结合,才是正道。
参考文献
[1]樊立宏,周晓旭.德国非营利科研机构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弗朗霍夫协会为例的考察[J].中国科技论坛,2008(11):6.
[2]李顺才,李伟,王苏丹.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研发组织机制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8,28(3):3.
安徽省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专项资助
项目名称:大院大所科技合作推动安徽区域创新高质量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项目编号202006f0105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