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季:做一个有格调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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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
  3月,又到选秀季。各类“粉丝”摩拳擦掌,做好迎接新偶像的准备。偶像这个话题,又开始升温。
  《中学生天地》在几所中学高一、高二的学生中作了一次关于偶像的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近七成的中学生有偶像。他们崇拜的偶像,依次为娱乐明星,体育明星,知识型人才(科学家、思想家、作家等),政治家、军事家,游戏、电影或书中人物,商业名人,专业人士。崇拜偶像的目的依次为:学习他们的精神,丰富自己的生活,因为实在太无聊,还有一部分认为喜欢就是喜欢,有感觉就是有感觉。选择偶像的标准是:外表出众,才华出众,在其所在领域内成就突出,有个性,为人很好。多久会换偶像:平均频率为一个月。偶像带来的作用是:是人际交往中的好谈资,丰富业余生活,能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
  调查呈现出几个新现象:1.对偶像不如以前那样持久专一,偶尔也会炮轰一下偶像的不理智行为。2.偶像崇拜也赶潮流,现在流行崇拜谁我就崇拜谁。3.更换偶像就像吃速食面一样方便快捷。
  在今天,偶像是个与时尚紧密关联的词语。偶像一定是流行的,流行的一定能成为偶像。偶像这个概念或许在今天的中学生眼里早已坍塌了,现在是“粉丝”时代。
  这个时代,选谁来做我的偶像?偶像究竟还有什么精神力量?我们和偶像之间的关系模式是怎样的?
  时尚之敌:对话一——你的偶像是谁?
  XXX。
  真的啊,我们是同一阵营哎!
  时尚之选:对话二——你的偶像是谁?
  我喜欢XXX。
   你好有格调噢,好像没听过这个名字。
  是,这是我的独家珍藏,是跟我进行心灵对话的人。
  庞鸿:上海戏剧学院大一,本刊“青春文学新势力”金奖得主
  偶像:玛利连·曼森——一个另类的摇滚人
  “他们争论他的摇滚是哥特还是工业。他们争论他的女人是谁抑或是谁。他们遗憾地说他老了却仍旧心甘情愿地听他沙哑的噪子。这是他,玛利连·曼森。但这是别人的曼森,不是我的。”
  今天我污秽不堪,我想洗心革面/我知道明天我只是尘埃,一文不值/……我们一文不值,我们想脱胎换骨/当我们死去,他们将知道我们是谁
  ——Marilyn Manson《The Nobodies》
  十年魔鬼十年神。别人这样说他。可无论他是多么的黑暗恐怖,无论他是怎样演绎死亡和寂寞,看到他的时候,我都会觉得安心。因为曼森这个名字,不再仅仅代表一个搞怪的摇滚乐手。他带有我高中的记忆,他是我的情结。
  高二某个阴霾的雨天,我从便利店抱回那本《1626》杂志。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曼森和他的乐队,他是主角,在四个人中间嚣张地扯开衣服。他有着恶心的纠缠在一起的黑色头发,惨白的脸,白色的眼珠,森林一样的睫毛,浓重的眼影,血红或黑色的用口红堆积起来的嘴巴。我看了他几眼,心里想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高二被9门功课轰炸的感觉真的很糟糕。就是在深夜做题至精疲力尽的时候,在无论怎样也解不出题目而欲哭无泪的时候,抽屉里那本《1626》好像在一声声地提醒我,让我不由自主地拿出它,只为了看一看上面仅有一页的曼森。看一看他的脸,再读一遍关于他的介绍,就觉得安心了。不能不说,这是一种神奇的力量。
  我是谁?一个看上去很正经很认真的人,每天都穿校服,努力完成作业,背着很重的书包在清晨奋力奔跑,只是为了能够赶上公车而不迟到,在公车上背英语看历史,在乎每一次考试,不“愤青”,不厌学。在别人的眼中,“喜欢曼森”对我而言,似乎变成了一种不可能。身边的人得知我喜欢曼森后的反应是“不会吧,你也喜欢这么黑暗的东西啊”,或者是“你怎么会喜欢曼森啊”。
  这是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包括后来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无法说明原因,就是一种一厢情愿。就像狂热地爱着莉莉周的莲见雄一,对我来说,就是“关于玛利连·曼森的一切”。
  上网搜集他所有的资料和图片,听他的歌,看他的视频;花许多的钱去做他的吊卡——那是我过去最鄙视的东西;买回一张又一张的CD,并为淘到这些难得的唱片而欣喜万分,每天拿出它们看了再看,也不在乎它们用掉了我多少钱;上他的所有网站,官网,中国官网,在Myspace的个人主页。甚至爱上他代言过的品牌Vivienne Westwood。
  别人说,这是谁啊。我自豪地说,是曼森啊!也不顾别人一头雾水地走开。我甚至拿给爸爸看——爸,这是我最爱的摇滚明星。爸爸看了一眼,说,嗯。他根本没有把这种小女孩的冲动放在眼里。
  可是现在想起来,他却真切地占据了我的高中时代,使其浸满了他的气息。哪怕是高中时的一个情景,都带有曼森嘶哑的声音。从小到大没有如此持久地深刻地热爱一个人,甚至我根本没有完全了解摇滚,也不喜欢其他的任何摇滚歌手。就是曼森,就只曼森而已。
  经历过高三的人将永远记得那些早晨。睡了几个小时后又得再次迷糊地起床。昏暗的天空下,在公车上莫名地伤感起来,看着将醒未醒的城市,前途遥不可期。在公车上听曼森的歌,遮掉身边的嘈杂,遮掉汽车报站的声音,遮掉马路上的吵闹声,遮掉现实。几乎要撕破耳膜的工业噪音像一条黑色的蛇,幽幽地吐信,不动声色地将我抽空。在被《Coma whites》的强大摇滚淹没时,感觉到轰轰烈烈的幸福。
  在那些总是背着书包默默走过的日子里,对着父母和老师做出认真努力的样子让他们放心,却不安地听见内心力不从心的叹息;对着分数沉默或暗喜的心情;得奖,填表格,拍毕业照,憧憬大学的经历。没有人爱高三,但每个人都珍惜并怀念那些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的时光。在那段时间里,高考与前途永远压在心上,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当眼泪也不再有作用的时候,烦躁无比地走来走去寻不到出口的时候,就惦记起曼森,想要他的音乐、他的声音,包围住我。把声音开到最大,鼓点震撼耳膜的时候,世界全都不存在了,然后心情才一点一点地好起来。那些伤感的、软绵绵的歌,再喜欢也全部都没有用,都是越听越想流泪,越听越觉得世界灰暗的东西。只有曼森,只有曼森。
  我甚至根本不在乎他在唱什么,只要有他的声音,哪怕solo,我的心情都会渐渐好起来。这真是很神奇的事情。世界上还没有什么事物能让我那么快地平复心情。
  我看过很多关于“幸福感”的文章,而对我来说,心情差的时候,只要去听曼森的歌,就会有幸福感。这是很奇妙的事情,我也无法解释。他比柜台里的Swatch表,比赞美,比物质,都有用得多。
  感觉自己是过去的女人在河边洗的一件脏衣服,曼森是棒子。鼓点,贝司,不断地敲击着我,让我渐渐干净起来。
  对曼森的热爱持续到现在,没有以前那样疯狂了,却也一直矢志不渝。我用自己的方式理解他——他不是靠奇装异服来吸引别人眼球的速食明星,他给音乐注入思想。他是一个诗人、画家、网络先行者、反种族主义者。他写书,他拍电影,他办画展。我喜欢他,却依然胆小,害怕恐怖电影与腐烂尸体。我喜欢他,却依然不懂摇滚。我想让那些知道我喜欢曼森后充满兴趣的人知道,我喜欢的是曼森,不是摇滚。
  十年魔鬼十年神。是的,曼森在世人心目中永远处于两个极端。许多人已经死去,而曼森却还活着。尽管他不止一次地诅咒世界,但他依然健康。去看一看曼森的MV吧,听一听他的歌,去感受死亡黑暗和恐怖,让灵魂受到震荡而去寻求新生。如果不能接受,走开就可以,因为他与你无缘。如果你也喜欢他,别像傻瓜一样一味地模仿他的表面,追随他的言论与装束。想想他带给你的,他让你感到心安与快乐,这便是幸福感。
  张正:上海理工大学大一
  偶像:陈绮贞——一个小众的歌手
  “每个‘粉丝’都盼望一次热闹非凡的盛会,在台下疯狂喝彩。可是对你,我宁愿不喝彩,不欢呼,我只静静地坐在那里,听你。”
  我和绮贞,就我俩
  我喜欢一个女歌手,叫陈绮贞,英文名是Cheer,这个单词有喝彩的意思,不过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让我近距离地听她歌唱,我宁愿不喝彩,不欢呼,无论慢歌快歌,都只求一份彻底的宁静,那不是窒息的压抑,而是一只躁动的猫也有的那种表现:躺在主人的怀里,任其温柔地抚摸也不会出声。
  陈绮贞的歌声就是那样一双温柔的手,因为她于我而言是一个心灵深处的朋友。
  我不知道哪个歌手还重复过她做唱片的方式,录好歌做好CD,自己捧着箱子到CD店给老板,从来没有考虑过销量,也没有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包装上,她做音乐的方式只是 “做音乐”而已——自己写好词曲,在自己的录音室里弹着吉他录音,做好后期。这是最简单的程序,却显得纯粹自然。听她的《华丽的冒险》,你就会不自觉地置身在一个万花筒中,看着世界风景不停变换,想着自己的心路历程。旋律总是由此及彼地触发很多所谓若即若离的未来,所谓懵懂决绝的青春。
  就算她年近30,听她唱“When I am after 17”也并无丝毫别扭,她唱得那么孩子气。你我皆有的17岁,就如她所唱的那样,我们开始决定,开始勇敢,开始摆出自己人生的姿态,安静喧闹,眼泪玩笑,不再成为情绪的主导,倔强地活着,细致地感受生命的成长,这是比牢骚、失落更重要的事情。
  前年在某本杂志上,我看到了某本人物杂志评选了港台大陆十大INDIE女歌手,他们将这个字幕清楚地挂在了杂志的封面上,有趣的是,下面有一行更大的字:
  为何没有陈绮贞
  不知道此举是欲盖弥彰或是怕众怒难犯,总觉得特别好笑。这本杂志花了好几页阐述了原因,归结起来就是他们认为,陈绮贞十几年如一日地独立着,从小众慢慢走向大众,终于褪下了INDIE的光环。
  也许他们不了解,就如陈绮贞一个人安静地唱着那样,她的听众也只有在一个人安静地听着的时候才会迸发最大的感动,那是一种听众与歌曲间的密语。哪怕成千上万的人们坐在台下,欣赏着陈绮贞的演唱的时候,每个人觉得这犹如一次两人之间的愉快对话,关于一个遥远但熟悉的朋友和你之间的相遇罢了。
  不过诚如上述,从我初中第一次和旁人提起陈绮贞时大家不知所云到现在贴吧里来自各路的歌迷兴奋地交谈着陈老师的动态,陈绮贞的歌迷在不自觉间壮大了很多。就像《关于莉莉周的一切》里面那些顶礼膜拜着以太的人们,越来越多的人几近偏执地支持着陈绮贞的音乐,呷着她每一句歌词的味道,久久难忘。我也有过那样的时光,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关着灯套着耳机发呆好久,只为描摹出一个近似知己的形象。到了现在,学业和杂事让人开始措手不及,听她歌的时间越来越少,可是每当戴上耳机,重温着两年前、四年前、甚至更久以前的声音时,正如Cheer《还是会寂寞》里所唱的:离开你的我,不论过多久,还是会寂寞。
  肖凯,景宁中学高二
  偶像:袁隆平——一个低调的科学家
  “与同学在操场上唱周杰伦的歌时,我不会想起你。翻看张悦然的书时,我不会想起你。可每当我一个人走在家里的田埂上,每当我心情沮丧需要鼓励的时候,心中都会出现你的名字。”
  和你一起站在土地上
  许多年前我看过一篇文章。一个美国人曾经发出这样的疑问:21世纪谁将养活中国?未来的中国有可能会把全世界吃光。袁隆平站出来说:“中国人不仅能够养活自己,而且能为其他的发展中国家,为世界粮食短缺问题做出贡献。”
  当时这句话看得我血脉贲张,袁隆平这个名字也无比有力地扎入了我的心里。从这一天开始,他就是我的偶像。
  袁隆平,每个中国人都知道他的名字,连水稻都喊他爸爸。也恰恰因为这样,这个名字变得跟教科书里的纸张一样平面,成了一个和我们颇有距离的符号。他比任何明星都更有分量,却和我们平时的生活有些疏远。因此,在同学面前宣布我是袁隆平的“粉丝”,感觉会很怪异。我很少和人提起他,选择默默地在心中感受他带给我的力量。
  真正认识袁隆平是在一次央视的“面对面”节目中。以前我一直以为,袁隆平是个沉默儒雅的大科学家,没想到“水稻之父”看起来就像我们村口的老大爷,黑瘦而有精神,说的话朴素实在、幽默风趣,语速超快。
  “我这是在探索,跌跤就跌跤,我爬起来再干,就是了。”
  “没有当选为院士说明我的水平不够,今后我要加强学习,提高我的学术水平,但是呢,我要加强学习不是为了当院士,我是为了更好地工作。”
  “说我身价1000亿。要那么多钱做什么?那是个大包袱!我觉得我生活得很好。搞豪华车,穿豪华的衣服,我不要的。讲那些派头做什么?有什么意思?我生活上不愁的,我的工资也是比较高的,工资改革提高了一点,工资单上有4000多。”
  “董事长,更不能当。我又不是做生意的人,我的主要工作是搞我的研究,当董事长做什么?我又不懂经济,是不是?”
  “威风有什么意思,还是谦虚一点好。人家还会尊重你,你一威风了,说这个家伙,有点名气就翘尾巴,反而人家鄙视你的。”
  “这是我的职业啊,离开了农田我无所事事,那就麻烦了。如果我没有农田我就有失落感。那我做什么事,我只看书不下田,看了有什么用,是不是?”
  “人家说我像农民,我觉得这是对我最大的赞扬。过去认为农民低人一等,现在必须改变这个看法,农民的基本优点,一个是朴实,第二个是勤劳。”
  “那些花花世界,我见得多了。世界各地我都跑过了,大城市、高楼大厦,都见过了。我都讨厌。一些高楼大厦,让我有压抑感。一天到晚都是金钱的世界,没有意思。”
  ……
  这些话,没有周杰伦的音乐动听,没有郭敬明的文采华丽,却比所有这些都让我感动。这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表达让我觉得我是踩在土地上的。这一刻,我和大科学家的距离很近很近。我不追求当都市白领,享受小资情调,我曾经想过踏踏实实掌握科学技术,将来哪怕回家务农也能来个科学致富。袁隆平说过,现在面临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很多农民不愿意种水稻,青壮年多出外打工,留一些老幼病残的在家里面,谷贱伤农。所以他要呼吁,希望大家要重视农业生产,粮食生产。如果农民不愿意种粮食,大家就会没有饭,饿肚子会饿死人的,社会会动乱的。
  但浮躁的社会撼动着我那个最简单的想法,同学们的志向都何其高远——出国、成家、成名、发大财,一个个都想着通过高考远走高飞。连我妈妈也不止一次对我说,你一定要好好学,只有这样才能走出村子,去大城市工作。
  说我不向往那些偶像剧里的浪漫都市生活,那是假的。可年轻人也是要有责任感的,所有人都去过这样的生活,谁在背后支撑大多数人的丰衣足食?一个老人毕生都在用科研和实践唤醒大家对土地和粮食的珍视。作为新生力量的我们要做些什么?我不想胡乱下不负责任的誓言,诸如将来一定会回家乡支持农业建设,但我想不断地警示自己,不要浮躁,不要忘本,不要忘记责任。
  平时没有语境说出这样的话,就连在与同学闲聊时说起袁隆平这个名字都会显得突兀,而此刻我真想说,我想和袁隆平老先生一起,踏踏实实站在土地上,朴素、勤劳,直到永远。
  刘彦夔:中北大学大二
  偶像:杨德昌——一个冷门的导演
  “不经意地发现你,不经意地喜欢你.身边很少有人知道你,我却深深感谢你为我的成长带来的力量。”
  看见新世界
  那段日子,觉得生活复杂到了可厌,于是给自己取了一个简单别致的网名:一 一。某天心血来潮百度了一下,居然发现一部叫《一一》的同名电影,于是找来看。从此,我记住了一个导演的名字——杨德昌。
  《一一》和我之前看的所有电影不同,它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主角,它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每一个成员所经历的最普通的生活:婆婆、爸爸、妈妈、舅舅、婷婷、洋洋……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电影可以不是梦工场,它能把琐细平凡的生活拍出深度和诗意来。小男孩洋洋喜欢扛着相机到处拍人的后脑勺,“你自己看不到啊!我拍给你看啊!我看到的你看不到,你看到的我看不到,那是不是我们都只能看到一半呢?”这样的话从一个不到十岁的孩童嘴里说出,你怎能无动于衷?你又如何想象这样的结尾:当洋洋发现了成人那些奇形怪状不可理喻的事情后,竟发出“我觉得我老了”的感叹。不经意间,我被《一一》深深打动了,当得知杨德昌凭借此片征服了所有评委,荣获戛纳电影节最佳导演的称号时,我不由地叫了一声:“偶像啊!”
  之后看了《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第一次花四个小时去看一部电影,再一次被感动。这部残酷的青春物语虽然讲的是上世纪60年代的台湾少年,但我似乎找到了一些共同的经历。曾经莽撞的我,满怀梦想,却总是被现实抽离。我们总想改变别人,改变世界,可是真的可以吗?青春别样,犹如牯岭街的少年,残酷有血,绝望中却又有小猫王的歌声抚慰,如此令人感怀。杨德昌给我展开了一个平凡而神秘的世界,我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看到了真实的存在,然后被魅惑般无法自拔。
  《麻将》《独立时代》……杨德昌的电影屈指可数,但每一部都是对真实生活的淡定叙述,向你揭示着生活的真相。我通过杨德昌的眼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然后去理性地感知,感性地探知。可以说,这位“吟唱生命诗篇”的大导演,极大地刺激了我的成长,虽说身边很少有人知道杨德昌,但他却被我一直珍藏在心中!
  
  玛利连·曼森、陈绮贞、袁隆平、杨德昌……这些名字让许多人感到疏远。但正是这种距离让我们更忠于“粉丝”与偶像关系的本来面目。不需要宣传,不需要作秀,不带功利色彩,不被流行迷惑,这是一种纯粹的心底交流,出于成长的需要。
  ·链接·
  截至今天,时尚的标准是这样的:
  时尚之选:学轮滑
  时尚之敌:考驾照
  
  时尚之选:用PPStream看电视
  时尚之敌:买碟
  
  时尚之选:用iPhone弹钢琴
  时尚之敌:给iPhone加套
  
  时尚之选:烟熏妆
  时尚之敌:超女头
  
  时尚之选:牛皮纸袋
  时尚之敌:翻版“I’m not a plastic bag”
  
  时尚之选:收藏玩具
  时尚之敌:看畅销书
  
  时尚之选:开淘宝小店
  时尚之敌:去商店血拼
  
  时尚之选:博客点击率过千万
  时尚之敌:抢沙发
  
  时尚之选:反“粉丝”
  时尚之敌:抵制家乐福
  ……
  时尚每天都在改变,如果你想当一个不断追求流行的时髦“粉丝”,你估计会滑得连自己也抓不住自己。追逐潮流注定只能永远跟在潮流的后面。也许前一分钟,你以为自己是个时尚人士,后一分钟你就成了别人眼里的落伍分子。所以,在这个每一分钟都瞬息万变的年代,在这个一不小心就会从时髦变成老土的时代——
  时尚的新标准是:忠于自己,由我说了算,做一个有格调的“粉丝”!
  偶像的新标准是:我内心深处需要的人。
  做一个时尚的人很累,做一个制造时尚的人挺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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