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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分税制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制度上的不完善所引起的问题也日益显现,最明显的是基层政府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财政困难。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制度诱因:一是财权与事权划分模式不对称;二是政府层级过多,大大降低了省以下按分税制实施收入划分的可行性;三是财政支出标准决策权过度集中与规则紊乱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