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维权天平向保户倾斜

来源 :理财周刊月末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ppytime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不可抗辩条款、买卖不破合同、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资金可投资于不动产……与旧版相比,即将正式实行的《保险法》有了重大“变化”。
  2009年10月1日起,经2009年2月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修订版保险法(以下简称新《保险法》)就将正式实行了。
  据上海保监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与旧版相比,此次《保险法》经历了重大“变脸”,对于保险经营范围、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险监管手段等几个方面作了重大修改,同时在规则完善和制度设计上更加注重了对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利益的保护。
  变化一:扩大了保险经营范围
  在此次新《保险法》A95第(二)项中,增加了“保证保险”这一保险业务品种。
  新《保险法》A95第(三)项中,新增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这就为适应保险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新型业务,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第三方管理型健康保险、企业年金托管业务等,在法律方面铺平了道路。
  变化二: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新《保险法》A106中写道: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仔细比对后,可以发现,实际上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形式做了两处修改,一方面将原保险法A105条的“限于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改为更为具体的、范围更加宽泛的“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同时新增了“投资不动产”这一项,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于不动产投资的合格身份,同时为今后保险公司涉及到不动产的一些创新产品提供可能性,比如本刊曾经多次提到的“以房养老倒按揭产品”等。
  变化三:增强了保险监管手段
  新法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这一章进行了很大扩充,规范性内容增多,赋权性规定增多,同时对于权力的行使也进行了明确的程序性约束。
  比如,通过A137、172第(三)项,新增了对于保险公司使用的条款和费率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后监管权力和处罚措施。
  通过A139条,加强了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和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A151条,加强对于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并在A152条写明对于保险公司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偿付能力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措施。
  变化四:更大程度上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权益
  此次新《保险法》的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两大部分也进行了大量修改,更强调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亮点频现。
  亮点1:明确了人身、财产等不同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利益”的具体要求(A12)。
  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利益”的规定中还增加了一条“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A31第四项),也就是说雇主可以为雇员购买保险。
  亮点2:明确了保险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关系(A13)。
  该条款表述为:“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除非投保人和保险人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否则,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更直白地说,在投保人递交了投保单后,即便还在核保过程中,只要没有约定的附条件或附期限,那么以往曾经容易引发纠纷“保障空窗期”内,保险公司也要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亮点3:明确了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上,保险公司必须先行询问,也就是“询问告知”原则,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义务;同时,增加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不可抗辩条款”(A16)。
  具体表述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长期人身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这样的利益保护机制意义重大。
  亮点4:明确了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A17)。
  该条款具体表述为:“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这样一来,投保者等于事先能够完全获悉所有保险内容特别是除外责任。
  同时,“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除外责任没有事先给投保者看到和做出明确解释,那部分条款就不能做数,产生纠纷时比较有利于投保人一方。
  亮点5:明确了格式条款绝对无效的两类情况(A19)。
  一类是免除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一类是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这样就更有利于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
  亮点6:明确了保险人核定保险金的期限等,对在理赔问题上,双方各自应尽的义务和权利作了详细的规定。着力解决“理赔难”问题(A22一A26)。
  比如,被保险人索赔时,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等提供的有关索赔请求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通知被保险人等补充提供,从而避免保险人以此为由拖延理赔。
  另一方面,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后,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30日内做出核定,并应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受理索赔,及时核定责任。
  同时规定了,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亮点7:更多保护被保险人利益(A42)。
  新《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时如何处理,原《保险法》没有规定。新《保险法》弥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死亡在后。立法的意旨也是在同时死亡情形下侧重保护被保险人,符合法理与情理。
  亮点8:“买卖不破保险”(A49)。
  该条具体表述为:“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长期以来,当保险标的发生转让时(例如二手车买卖),受让人能否享受原保险合同的保障,有着不同理解,一直存在争议。如果规定无法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需要重新对保险标的进行投保,肯定过于烦琐,增加社会成本。
  为此,新保险法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将受让人继受取得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作为一般原则,明确规定:保险标的转移后,受让人可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被保险人设定通知义务。
其他文献
提高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是目前摆在进出口企业面前的头等大事。“银关通”这项金融产品可以明显提高企业的通关效率,并能有效促进企业资金流、信息流和货物流的紧密结合。  “实在是不好意思,今天又聚不成了,还有笔货要报关,光是缴关税就跑了三趟了。”在一家进出口公司负责报关工作的小孟这个月已经是第二次放了朋友的鸽子,他经常需要为了缴纳税费而在海关和银行之间来回跑。  因为报关工作的繁琐,当下许多进出口企业
期刊
正如现今的全球股市正是在经济学家的一片唱衰声中悄然步入了牛市轨道,艺术品市场的复苏也开始了!  7·29股市暴跌时,一些朋友打电话来问我准备如何操作。我告诉他们:“机会快来了吧!”在全球主流经济学家对未来通胀的普遍担忧情绪中,经济的拐点正在出现。    危机之中潜伏机会    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来,各国政府都把止住经济下滑,促使经济回升当作第一要务,但在这个舞台上唱主角的实际上只有中美两国。当全球
期刊
你的信用卡积分还在账户中沉睡吗?一起来看看信用卡积分新用途,唤醒睡眠的积分尽享回馈吧!  信用卡积分只能用来兑换礼品吗?非也。除了这种最原始的用途外,如今的积分用途可多呢。一起来看看吧。  平安携程商旅卡——积分转携程会员积分  吸引力★★★★★  实用性★★★★  近期,中国平安携手携程旅行网,推出平安携程商旅卡。该卡最大的特点在于将消费积分自动整合成携程积分,实现平安信用卡与携程会员卡双卡合一
期刊
指数多样化和产品差异化成为新发基金的一大特点。投资者的选择范围更广,但选择产品的难度也在提升。    今年以来,指数基金呈爆发之势,尤其是股市近期进入调整期,证监会频频新批指数基金。目前正在发行和即将发行的指数基金已经超过7只。  与此前几个月大量推出沪深300指数基金不同的是,指数多样化和产品差异化成为新发指数基金的一大特点。这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但也增加了选择产品的难度。    波动市显
期刊
最近,关于楼市“小阳春”能否持续的争论此起彼伏,各路人士莫衷一是,这让购房者感到无所适从。那么,未来楼市到底怎样发展,我们可以听听学者专家对市场的看法。    下半年房价继续上涨    尹伯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我认为下半年房价将继续上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市场存在着对未来通货膨胀的预期。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为了救市,都大力增加了货币投放力度。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实体经济并没有出
期刊
突破0.721的临界点之后,瑞福进取将有望撬动最高2.9倍的杠杆。在看好后市的前提下,瑞福进取面临的交易性机会将是千载难逢。    创新型基金瑞福进取即将迎来“高杠杆”阶段。突破0.721的临界点之后,瑞福进取将有望撬动最高2.9倍的杠杆。在看好后市的前提下,瑞福进取面临的交易性机会将是千载难逢,这恐怕将成为瑞福进取历史上又一段“最好的时光”。    进入“临界点”区域    在大盘回升的过程中,
期刊
近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当外国记者问及“绿坝”软件可能屏蔽一些网站时,外交部发言人秦刚说:“如果你有孩子或者你打算要孩子,你应该能理解作为家长对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关切。”  不可否认,家长们的确对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而感到担心,政府也有督促、宣传并提出合理建议的责任,但工信部此次强推“绿坝”的做法,却有许多地方叫人想不通。    合法吗    首先,政府办事也要依法行事,
期刊
一方面,实体经济仍十分疲弱,需要尽最大力道,释放流动性去拉动需求;可另一方面,如此做法却极有可能在稍后产生严重通胀的后果。油门与刹车之间,力道与时间点的拿捏,是高难度的挑战。    中国宏观经济5月份指标陆续公布,CPI与PPI仍维持负增长,前者负1.4%,后者负6%至7%。另一方面,信贷规模6600亿元人民币。1~5月累计已达5.9万亿元人民币,超过原先设定之全年5万亿元的规模。  与中国类似,
期刊
国家新增4万亿元是投资,股市新增4万亿元也是投资,只不过一个投的是实体经济,另一个投的是虚拟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此4万亿元兴许比彼4万亿元来得更为直接,短期作用也更为明显。    笔者这里所说的“4万亿”,并不是指国务院推出的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而是指今年以来,沪深股市的流通市值已经从年初4.5万亿元,增至目前8.8万亿元,足足增加了4.3万亿元;至于市价总值,更是从12万亿元增至19万多亿元
期刊
“金九银十”结婚季。2009年9月9日,三九相逢寓意“天长地久”,更是结婚的良辰吉日。预计这一天登记结婚的人数,将创下一个新纪录。  结婚,让你联想到的除了婚纱和婚房,还有什么?当然是钻石。一颗颗在镁光灯下散发着璀璨光芒的钻石,俘获了多少男女的心。  有意思的是,对女人而言,拥有晶莹绚丽的钻石,似乎是实现做美丽公主的梦想;而对男人而言,拥有恒久流传的钻石,则是让财富保值增值的手段。如果将女人看作是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