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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高邮市安监局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配备了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对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准确取证,提升安全生产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为规范合法使用“执法记录仪”.安监局制定管理制度,明确使用目的、范围、合法程序以及影视证据的采用等规定,为安全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科技支持。在使用执法记录仪后,一方面有效地保护执法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保护执法人员的自身权益.其“双重效应”得到有效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