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和“另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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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似乎觉得,人死了,日子就好过了。可要我说,根本就没这档子事。
  一开始,那些大人会不停地走过来说:“喂!你还这么小,怎么一个人就跑来了?你是在找你妈妈吗?”
  你回答说:“不,我妈妈还活着呢,我死得比她早。”然后他们就会说:“啧啧,这可不太妙。”就像是你本来可以做点儿什么改变这一切,而你没能一直活着全都是你的错似的。
  事实上,他们似乎认为其实是你自己非要跑来这里,连推带搡地挤进队伍,占了其他人的位置。
  在这里,也就是阿瑟(等会儿再向你介绍阿瑟)所说的“另一边”,人们看待问题的方式就是:无论做什么都要讲个论资排辈——这和“家乡”没什么两样。
  我暂且称它为“家乡”吧。阿瑟叫它“这一边”。他说,人活着一定是在“这一边”,不然死了就不会去“另一边”。
  好吧,这都是他说的,虽然对我没有多大意义。事情似乎应该是这样:你本来应该活得很久,一直活到老态龙钟的时候,一天比一天衰弱,然后无疾而终。阿瑟说,最好的方式就是穿着靴子躺在床上死去。可我不明白人为什么要穿着靴子躺在床上?除非已经病入膏肓,连脱鞋的力气都没有了。可就算如此,也应该能料到总会有人帮你脱掉的。而且,据我所知,要是我穿着靴子就上床,我妈妈一定会大发脾气,可能还会勃然大怒,甚至是大发雷霆。
  但这只是“应该活得很久”。实际上可满不是这么回事。因为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各个年龄段都有可能死掉——有的像我这么小;有的像爷爷那么老;也有的介于我们之间,像其他许多人那样。可一旦出现在这张桌子的旁边,那你就是已经死了,而且是在“应该活得很久”之前,那后果可是比下地狱还要严重的。(这里也没有什么地狱。或者就算是有,我也还没发现。从我看到的情况判断,死后等待你的大部分都是些文书工作罢了。)
  因此,首先你会死去,然后就会发现自己来到了这支长长的队伍,只能排队等着登记。负责登记的是一个男人,坐在这张大大的文书桌的后面,透过一对厚厚的眼镜片,居高临下地打量你。
  “你想干什么?”他開口道,“像你这样的小家伙,跑到这儿来干什么?你不可能已经走完整个人生了,是在玩什么把戏吗?这儿没你什么事,还是出去骑骑自行车什么的吧。”
  然后你告诉他:“我当时就是在骑自行车。”或者和他讲述那件事情的经过。他就透过厚厚的眼镜片,一边再次上下打量你,一边说:“那你就应该注意看路,更小心一点儿才是。”
  可即使你告诉他你当时就是在注意看路,也一直很小心,这一切根本就不是你的错——那也依然得不到他的任何同情。
  “你就不该到这儿来,”他说,“接下来的七十二年里也不该来!我真的有点儿想把你送回去了。”
  可当你说“好啊,我没问题,我一点儿也不介意回去,只要您让那辆卡车离我远点儿”,他却一脸难过地说:“真抱歉,小子,我做不到。我也希望我能做到,可我不能。这儿没有回头路。你只能活一次。真对不起。”
  于是他填了表,把你的姓名输入电脑,然后递给你一张有关这个地方的资料卡,写着:他乡入口。但却没提“出口”。然后还有一个箭头,指向一个气泡框,里面写着:你在这里。然后又有一个箭头,旁边的气泡框里写着:通往天蓝色的彼岸。就这些。
  “他乡”真是个古怪的地方。你明明知道它就存在于某个地方,只是没法儿确切地说出来或是在地图上找到它。这里有很多树,还有小路和长巷,以及转角和远方的田野。不时还会看见一个路标,就像一根大大的手指,上面写着:此路通往天蓝色的彼岸。总有人在不断地朝着那个方向前进,走向远方的落日。
  不过,尽管太阳一直在下落,可它却从未真正地消失过。它就悬在那里,像是挂在天上的圆盘,时间似乎也已经停止。
  这里似乎没有人能搞得清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些人觉得自己过一会儿就能复活。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能如愿以偿,但从个人来讲,我对此深感怀疑。而且他们一定是把过去的事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才会说:“等我们复活之后,就会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我才不信他们会明白。
  对此,我还要说:我觉得当一个人死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记忆就会开始消失。我觉得这一定是真的,因为那天早上我遇到了老格拉姆利太太——她生前就住在我家街对面,我走上去和她打招呼,问她过得怎么样。可她竟然不记得我了。
  “我是哈里啊,”我说,“就住在您家街对面。您不记得了吗?我很小的时候,您有时会把我从婴儿车里抱出来。等我长大一点儿了,要是表现乖巧,您还会奖励我巧克力糖。您想起来了吗?我还有个姐姐。我爸爸做电信工作,我妈妈在市政做兼职。”
  可她只是端详了我一会儿,说道:“对不起,亲爱的,我记不太清了。”说完她就走了。
  她走之后我才想起来,她已经去世五年多了。我的样子和我们上次见面时相比,也可能已经完全不同了。可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些失望,因为她没能记住我。被人遗忘的滋味,可真不好受。那感觉就像是你正在消失。
  不过,我发现还是有几个人记得我的——巴恩斯先生、古特尔夫妇、莱斯利·布里格,还有梅布阿姨。看到我之后,梅布阿姨大吃一惊。
  “哈里?你在这儿干什么?”她问道,“你爸爸妈妈呢?不是应该他们先来这儿吗?你怎么没有好好长大成人?”
  “我遇上了点儿麻烦,”我说,“一件麻烦事。我骑自行车时发生了事故。我,还有一辆卡车。”
  “噢!老天爷!”她大声说,“你没有受伤吧?!”
  说来可笑,我的确没有受伤。一点儿都没有。我当时一直沿着一条路骑车,非常小心翼翼:没有超速,没有犯傻,没有闲荡。可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一辆卡车。接下来我能知道的,就是到了这里。
  前一分钟我还有整个人生要过,下一分钟迎接我的就只有死亡。这个过程用了多久?我是说,我是不是应该做点儿什么来打发时间?于是我回到文书桌旁,问坐在电脑后面的男人。“打扰了,”我说,“我会死很久吗?”   “为什么这么问?”他说,“你有紧急的约会吗?还是想去别的地方?”
  “噢,”我解释道,“我们已经预订了去乐高乐园的旅行。”
  “那真是不走运。”他说。
  “那您呢?您也是死人吗?”我问道,“您是死神?您是——死神先生?”
  他抬眼看了看我,嘴里念念有词。“没错,我是死人,”他说,“我就是被你们这些愚蠢的问题给累死的。走开,别烦我。我正忙着呢。”
  于是我只好走开,寻思着做点儿什么。这时,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你好啊,没准儿我能帮上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阿瑟。
  阿瑟来自另一个时代。他穿的不是现代服装,而是一身古代打扮,看上去就像是从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样的小说里跑出来的。
  阿瑟的衣服拾掇得还算干净,只是看上去依然邋遢。那些衣服破旧不堪,到处星星点点地打着补丁。他戴着一顶对于男孩来说并不常见的帽子,是那种很大很正式的礼帽,就像是老式葬礼图片上送葬人戴的那种。
  我估算阿瑟怎么也得有一百五十岁了。可他真的一点儿都不顯老。后来我才知道,阿瑟在许多许多年前死掉时,年龄正好和我一样。从那时起,他就再也没有变老过。在他乡,时间的概念是不同的,人再也不会变老。他们会定格在死去时的年龄。
  我问阿瑟是否也是被一辆卡车撞倒的,他说不是。他是死于一种热病。他说在古时候,他这种年纪的孩子通常都会死于热病。
  我问他得热病死去是不是很痛苦。他说刚开始时是有点儿,可一旦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就会浑身冰冷,失去知觉,接下来就会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
  说到死人,我问阿瑟他的父母都在哪儿。他说他永远都找不到他们了,虽然这些年他一直在找。可问题是他的妈妈是在生他的时候死的,他从未真正见过她。他说,在那个年代,很多母亲都会在生孩子的时候死去。
  我又问,那你爸爸呢?可他也一样从未真正见过他爸爸。阿瑟是在济贫院里被养大的。接着他就成了一位送葬人的童工。
  于是我建议阿瑟说,或许他可以试着追查一下他妈妈在哪儿。我想那个坐在文书桌后面的男人或许可以助他一臂之力,帮他在电脑里查查。可阿瑟说他试过了,毫无希望。这里有很多很多人,每个人都想找到自己的亲人。但阿瑟的情况要糟糕得多,他甚至连自己的妈妈长什么样儿都不知道。依我看,这简直是大海捞针。于是我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告诉了他。
  “阿瑟,”我说道,“但我真的觉得你没那么容易找到她。尤其是你连张照片都没有。”
  他叹了口气,说道:“哈里,我只有这个。”接着,阿瑟向我展示了一颗小纽扣。他说他从婴儿时起就一直随身带着这颗纽扣,而且纽扣应该是从他妈妈的衬衫上掉下来的。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济贫院里的人都这么说。
  他把纽扣递给了我。纽扣的表面像是被裹了一层贝壳,看上去还不错,很像是一件珠宝。我欣赏完毕,又把它递还给阿瑟。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衣服口袋里。
  “不过,我还有件事要告诉你,”他开口道,“我是不会去的。直到找到她为止。”
  他的话让我有些吃惊。
  “不会去哪儿,阿瑟?”我问,“我们不是死了吗?这儿难道还不是终点吗?”
  “不,还要继续,”阿瑟说,“下一站是天蓝色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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