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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直到现在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资强劳弱”的劳动关系格局下,企业工会维权职能日益凸显其重要性。由于受到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企业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着诸多困境,为了使企业工会组织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利益,需要进行工会制度改革,学习借鉴英美发达国家工会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成功经验,对工会去行政化,增设劳动者与工会相关的权利,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三方协商谈判制度等,为企业工会发挥作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