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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新疆尼雅出土的佉卢文葡萄园买卖契约为基础,考察鄯善国时期葡萄园的买卖、经营等活动,对鄯善国的葡萄酒的酿造、销售等进行了探索。鄯善国时期的葡萄种植业已具有一定规模,所产葡萄、葡萄酒主要供应贵族,通过对鄯善国时期与高昌时期的葡萄园买卖契约进行对比研究,发现鄯善国时期精绝地区的葡萄园产业已经初具规模,且利润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