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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是数学课程的第一要素,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课堂教学有效性首先要从教学目标开始。
一、问题透视
[案例1]教学目标指向错误
一位教师执教《圆的周长》时,把教学目标定为“1.使学生认识圆的周长,了解圆的周长的含义;2.引导学生探索圆周率推导过程,知道圆周率的意义,掌握圆周率的近似值;3.帮助学生理解圆的周长的意义,理解并掌握圆的周长公式,并能正确计算圆的周长;4.培养学生观察、比较、概括和动手操作的能力;5.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这教学目标粗看起来既有知识目标,又有能力与情感态度方面的要求,但仔细推敲就发现,教学目标中的“使”、“引导”、“培养”、“增强”、“帮助”等行为动词,它们的主语都是教师本身,而判断教学有没有效益的依据是学生有没有获得具体的收获,而不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什么、怎么做。
[案例2]教学目标模糊笼统
一位教师在执教《角的认识》时,制定 “初步认识角,认识它各部分的名称,学会用直尺画角;在活动中培养观察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生能够知道身边有角,了解数学和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创新精神”这些教学目标。
这些教学目标虽考虑了教学方方面面的内容,但过于笼统、模糊。比如具体达到什么要求才能说明学生“初步认识了角”?观察能力、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学习习惯到底指什么?创新精神能否在本课实现?这种目标反映了设计者在确定目标时,对本课教学到底要达成什么样的要求并没有明晰、具体的认识,难以操作。
[案例3]教学目标脱离实际
三年级一位教师在上《几分之一》时,先创设情境让学生观察生活中的分数,然后把一个图形对折,涂色得到二分之一,再通过涂一涂等活动让学生观察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等分数特征,接着就给出定义“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一份的数就是几分之一”,最后让学生比较两个几分之一的大小,并总结“分子相同的分数,分母小的反而大”。
由教学过程可见,教师把知识目标定义为“理解几分之一的意义”及“能根据分子和分母的特征比较几分之一的大小”,而整数到分数是数的概念在第一学段中的一次扩展,编者的意图只要达到“学生在具体情境下初步了解分数的意义;学生通过观察、借助直观图来比较几分之一的大小”。显然这位教师没有认真领会编者的意图,脱离了学生的实际,人为地拔高了教学目标。
二、反思与策略
1.目标的主语——学生
教学目标是教与学双方合作实现的共同目标。它表现为教师教学活动所引起的学生终结行为的变化。由于学习任务是要学生完成的,学习效果是要学生实现的,行为变化的主体是学生,因此目标表述的主语应该也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比如“在具体情境中认识圆的周长”,“探索圆周率的规律,理解和掌握圆的周长计算公式”,“在合作中提高观察图形的能力”,这样表述的教学目标才能突出其以学生为主体的要求。
2.目标的基石——清晰
陈述教学目标是对教学活动中学生预期的学习行为结果做出具体说明,因此在制定目标时需要的是清晰具体、实实在在。比如“分辨什么是角,并能举出身边角的例子”,“能够说出角的各部分名称”,“会用直尺画角,并标出各部分名称”,“能结合学具直接或间接比较角的大小”,“感受角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这样的目标就能使师生双方都明确教什么、学什么、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
3.目标的价值——切实
有效的教学目标必须体现教学价值,要体现价值就要立足学情,切合学生的学习需要,过高或过低的教学目标都会影响学生学习的成果。以“分数意义”的教学来说,课标在第一学段目标定义为“利用动手操作的方式,初步理解分数的意义,掌握分数的大小比较方法和分数的简单加减法”,提出的学习目标是“初步认识了解”;在第二学段则是“知道分数是怎样产生的,理解分数的意义,明确分数与除法的关系”,这里提出了“知道”、“理解”、“明确”等不同的要求。两个学段从直观认识到抽象概括,层层深入,循序渐进,反映了课程内容螺旋式上升的思路,这样的目标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只有建立强烈的目标意识,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及学生的认识水平,正确设定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紧紧围绕教学目标,才能为打造高效的课堂教学提供根本保证。
(责编 金 铃)
一、问题透视
[案例1]教学目标指向错误
一位教师执教《圆的周长》时,把教学目标定为“1.使学生认识圆的周长,了解圆的周长的含义;2.引导学生探索圆周率推导过程,知道圆周率的意义,掌握圆周率的近似值;3.帮助学生理解圆的周长的意义,理解并掌握圆的周长公式,并能正确计算圆的周长;4.培养学生观察、比较、概括和动手操作的能力;5.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这教学目标粗看起来既有知识目标,又有能力与情感态度方面的要求,但仔细推敲就发现,教学目标中的“使”、“引导”、“培养”、“增强”、“帮助”等行为动词,它们的主语都是教师本身,而判断教学有没有效益的依据是学生有没有获得具体的收获,而不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什么、怎么做。
[案例2]教学目标模糊笼统
一位教师在执教《角的认识》时,制定 “初步认识角,认识它各部分的名称,学会用直尺画角;在活动中培养观察能力,动手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生能够知道身边有角,了解数学和日常生活的密切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及创新精神”这些教学目标。
这些教学目标虽考虑了教学方方面面的内容,但过于笼统、模糊。比如具体达到什么要求才能说明学生“初步认识了角”?观察能力、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良好学习习惯到底指什么?创新精神能否在本课实现?这种目标反映了设计者在确定目标时,对本课教学到底要达成什么样的要求并没有明晰、具体的认识,难以操作。
[案例3]教学目标脱离实际
三年级一位教师在上《几分之一》时,先创设情境让学生观察生活中的分数,然后把一个图形对折,涂色得到二分之一,再通过涂一涂等活动让学生观察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等分数特征,接着就给出定义“把一个整体平均分成若干份,表示这样一份的数就是几分之一”,最后让学生比较两个几分之一的大小,并总结“分子相同的分数,分母小的反而大”。
由教学过程可见,教师把知识目标定义为“理解几分之一的意义”及“能根据分子和分母的特征比较几分之一的大小”,而整数到分数是数的概念在第一学段中的一次扩展,编者的意图只要达到“学生在具体情境下初步了解分数的意义;学生通过观察、借助直观图来比较几分之一的大小”。显然这位教师没有认真领会编者的意图,脱离了学生的实际,人为地拔高了教学目标。
二、反思与策略
1.目标的主语——学生
教学目标是教与学双方合作实现的共同目标。它表现为教师教学活动所引起的学生终结行为的变化。由于学习任务是要学生完成的,学习效果是要学生实现的,行为变化的主体是学生,因此目标表述的主语应该也是学生,而不是教师。比如“在具体情境中认识圆的周长”,“探索圆周率的规律,理解和掌握圆的周长计算公式”,“在合作中提高观察图形的能力”,这样表述的教学目标才能突出其以学生为主体的要求。
2.目标的基石——清晰
陈述教学目标是对教学活动中学生预期的学习行为结果做出具体说明,因此在制定目标时需要的是清晰具体、实实在在。比如“分辨什么是角,并能举出身边角的例子”,“能够说出角的各部分名称”,“会用直尺画角,并标出各部分名称”,“能结合学具直接或间接比较角的大小”,“感受角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这样的目标就能使师生双方都明确教什么、学什么、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
3.目标的价值——切实
有效的教学目标必须体现教学价值,要体现价值就要立足学情,切合学生的学习需要,过高或过低的教学目标都会影响学生学习的成果。以“分数意义”的教学来说,课标在第一学段目标定义为“利用动手操作的方式,初步理解分数的意义,掌握分数的大小比较方法和分数的简单加减法”,提出的学习目标是“初步认识了解”;在第二学段则是“知道分数是怎样产生的,理解分数的意义,明确分数与除法的关系”,这里提出了“知道”、“理解”、“明确”等不同的要求。两个学段从直观认识到抽象概括,层层深入,循序渐进,反映了课程内容螺旋式上升的思路,这样的目标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
只有建立强烈的目标意识,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及学生的认识水平,正确设定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紧紧围绕教学目标,才能为打造高效的课堂教学提供根本保证。
(责编 金 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