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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拱墅分局通过违法用地抄告,在防控违法用地行为上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违法用地查处抄告制度的通知》,拱墅分局2012年共将6处违法建筑情况抄告拱墅供电局,建议拱墅供电局对违法建筑停止供电。拱墅供电局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同时将处置情况及时函告我局,对在该6处违法建筑的制止和拆除上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