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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规定:“住房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这个标准是按当时的经济水平和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普遍疲软的情况下,本着切实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负担,加快房屋建设和销售步伐的原则制定的。而现在整个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价格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