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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区域内金融合作正在加强2008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央行宣布签署一个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在约定的3年期限(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和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的约定规模之内,双方可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推动双边贸易发展。双方还同意探讨将互换货币兑换成储备货币的可能性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