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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常态下加强对交错杂居农村民族社区建设,主要发展集约型经济、生态型经济。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民族凝聚力为目的。本论文以宜宾珙县玉和苗族乡为例,梳理杂居民族社区发展对策的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农村社区;民族杂居;发展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①。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农村发展的基石,带给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变化、公共服务的变化、经济发展模式等等变化。为了探索新常态下农村社区在民族地区的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选取了宜宾珙县玉和苗族乡为例,分析民族杂居地区农村社区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珙县农村社区背景
由于国家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占用了部分土地,农民人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原本分散经营的土地格局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的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村民委员会的服务建设已跟不上农村形势的发展,为了转变基层干部工作方式和群众的生活方式,有效地整合土地资源,增强基层社会凝聚力,带动农村社会的发展组建农村社区成为了必然发展趋势。按照“六个步骤”(即:制定发展规划、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依照管理权限报批、挂牌和更换印章、制订实施方案、建立规章制度)程序,将符合“三个条件”(即:人口相对集中、有一定集体经济收入、交通方便)的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社区村民委员会。同时,以反映民生和体现民意为出发点,把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解决好,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好,把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建起来,把文体娱乐活动活跃起来,从而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②。
(一)珙县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农村社区背景
2007年,珙县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深化村民自治、完善农村服务功能,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总体目标,逐步将村民居住相对比较集中、村庄已经形成或初具规模的建制村村委会改设为社区村委会③。在组建农村社区过程中,针对3个少数民族乡(玉和苗族乡、罗渡苗族乡、观斗苗族乡)属于大杂居生活生产模式,根据每个苗族乡居民分布特色,形成各族居民共同创造,不断创新升级新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组建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以政府部门派驻社区力量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多民族型农村社区。
(二)玉和苗族乡农村社区组建的特点
1.玉和苗族乡是珙县建制最早的苗族乡,地处川南盆地片乌蒙山区,距离县城45公里;全乡辖区面积25.1平方公里,辖1个村(杨家村),3个农村社区(青龙社区、凤凰社区、隘口社区),共有农户1345户,总人口5731人,其中苗族1864人,占总人口的32.5%④。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隘口石牌坊,玉和苗族乡是典型的传统纯农业乡。无任何工矿企业,全乡经济发展以粮食、烤烟、畜牧养殖为主,以蚕桑、茶叶、水果、晒烟、无公害蔬菜、林业等种养殖业为辅。
二、汉族包围下民族农村社区经济由粗放型经济到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发展比较分析
(一)玉和苗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逐年提高
1.农村社区组建后玉和苗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逐年增加。凤凰村社区是玉和苗族乡于2010年试点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成后,引进社会资本成立了黄金梨专业合作社,2011年农村经济总收入982.29万元,2012年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028.73万元。
2. 2013年试点青龙村农村社区建设,2014年试点隘口村农村社区建设。建成后的3个农村社区在经济农产品产量大幅上升,如:茶叶、蚕茧、烟叶等。
(二)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的发展
1.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的生产方式发展。玉和苗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全乡经济收入从主要以外出劳务收入为主和农业收入为辅到靠绿色农产品经济收入的转变。
农村社区的组建带动了整个玉和苗族乡经济的转型,少数民族农民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尤其是生活模式上的变化。自2010年至2014年先后组建3个农村社区,玉和苗族乡将土地进行了集中,实行土地流转。将农村社区的发展主要放在农业产业集聚上以农业专业合作社方式促使由家庭式小工作坊向社会化开放生产方式的转变。少数民族农民在经济上从种植粮食作物和家庭作坊生产到同汉族协同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引进现代机器化设备,进行产业化经营。
2. 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中劳动力的发展。玉和苗族乡從事家庭式劳动的农民到社会化开放生产方式劳动的转变。剩余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农民,将剩余的资金和劳动力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合理分工还增加了农民人均收入,民族杂居农村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三)注重发展环境保护型经济
玉和苗族乡位于珙县南端中部,所处东经104°48ˊ86”~104°48ˊ79”,北纬28°12ˊ19”~26°12ˊ26”之间。幅员面积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8%,森林覆盖面积1.8万亩;平均海拔900米以上。因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经济发展以绿色、原生态为主,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建成黄金梨、蔬菜、乌鸡、水产养殖、茶叶、兴华牧业等7个专业合作社。2011年全乡地区生产总值4240.95万元,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5.26万元,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00.38万元。
三、新常态下农村民族社区发展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评价过去一年执政成绩时提到了“新常态”: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所谓旧常态,是指一段时期增长速度偏高、经济偏热、经济增长不可持续的因素累积,并带来环境污染加剧、社会矛盾增加以及国际压力变大的严峻挑战,也是十八大以前长期改革滞后形成的“体制病”和宏观失衡“综合症。
珙县多民族杂居地区主要分布在玉和苗族乡、观斗苗族乡和罗渡苗族乡。杂居地区属于山区自然条件相对恶劣。一是大部分地区地处山高坡陡地段;二是耕地属山坡和旱地 ,水源较缺乏,土质贫瘠,土壤肥力低;三是交通受限,有的通车路段晴通雨阻;四是收入靠畜牧业、粮食种植业,农业科技含量低,市场销路不畅,杂居地区农民创收难。长期以来,民族杂居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受交通、自然环境等条件的制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低下,人均收入也不高。针对民族杂居地区发展的旧格局提出以下发展对策。
(一)适应新常态,需要加大教育投入。组建民族农村社区提高居民的收入需要引进产业化技术,产业化经营理念,教育是关键。
(二)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苗族文化资源丰富,如:苗族蜡染,但是投入严重的不足。以民族农村社区为契机,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并传承苗族文化。
(三)引进社会资源,发展社会工作组织。政府+公司的模式发展民族社区。
(四)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政府可以发展“PPP”(政府和私人合作)模式,改造民族杂居地区交通等设施。
四、小结
以上是我在基层实习过程中受到的启示,我认为组建民族杂居农村社区不仅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当前更重要的是结合党中央“扶貧攻坚战”这个大环境条件下推进组建农村少数民族社区,发展民族杂居地区的经济,让居民创收,改变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面貌。
参考文献:
[1]珙县年鉴[M].成都.成都现代印务有限公司.2012
[2]珙县年鉴[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
[3]珙县年鉴[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
[4]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EB/OL]
[5] 习近平首次系统阐述“新常态”
[6]林聪.多民族地区农村社区整体性治理研究[J].学术论坛,2012年第6期
[7]和洁静.对于山区农村少数民族社区发展的一些思考——以云南丽江玉龙县宝山乡民族社区为例[J].经法视点.商界论坛,263页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优秀学生培养工程项目管理学院14级农业推广专业 ,项目编号:2015ZYXS09。
【关键词】农村社区;民族杂居;发展
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①。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农村发展的基石,带给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变化、公共服务的变化、经济发展模式等等变化。为了探索新常态下农村社区在民族地区的发展,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选取了宜宾珙县玉和苗族乡为例,分析民族杂居地区农村社区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珙县农村社区背景
由于国家建设和退耕还林等,占用了部分土地,农民人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原本分散经营的土地格局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的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村民委员会的服务建设已跟不上农村形势的发展,为了转变基层干部工作方式和群众的生活方式,有效地整合土地资源,增强基层社会凝聚力,带动农村社会的发展组建农村社区成为了必然发展趋势。按照“六个步骤”(即:制定发展规划、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依照管理权限报批、挂牌和更换印章、制订实施方案、建立规章制度)程序,将符合“三个条件”(即:人口相对集中、有一定集体经济收入、交通方便)的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社区村民委员会。同时,以反映民生和体现民意为出发点,把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解决好,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好,把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建起来,把文体娱乐活动活跃起来,从而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②。
(一)珙县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农村社区背景
2007年,珙县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深化村民自治、完善农村服务功能,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为总体目标,逐步将村民居住相对比较集中、村庄已经形成或初具规模的建制村村委会改设为社区村委会③。在组建农村社区过程中,针对3个少数民族乡(玉和苗族乡、罗渡苗族乡、观斗苗族乡)属于大杂居生活生产模式,根据每个苗族乡居民分布特色,形成各族居民共同创造,不断创新升级新农村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组建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以政府部门派驻社区力量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多民族型农村社区。
(二)玉和苗族乡农村社区组建的特点
1.玉和苗族乡是珙县建制最早的苗族乡,地处川南盆地片乌蒙山区,距离县城45公里;全乡辖区面积25.1平方公里,辖1个村(杨家村),3个农村社区(青龙社区、凤凰社区、隘口社区),共有农户1345户,总人口5731人,其中苗族1864人,占总人口的32.5%④。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隘口石牌坊,玉和苗族乡是典型的传统纯农业乡。无任何工矿企业,全乡经济发展以粮食、烤烟、畜牧养殖为主,以蚕桑、茶叶、水果、晒烟、无公害蔬菜、林业等种养殖业为辅。
二、汉族包围下民族农村社区经济由粗放型经济到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发展比较分析
(一)玉和苗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逐年提高
1.农村社区组建后玉和苗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逐年增加。凤凰村社区是玉和苗族乡于2010年试点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成后,引进社会资本成立了黄金梨专业合作社,2011年农村经济总收入982.29万元,2012年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028.73万元。
2. 2013年试点青龙村农村社区建设,2014年试点隘口村农村社区建设。建成后的3个农村社区在经济农产品产量大幅上升,如:茶叶、蚕茧、烟叶等。
(二)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的发展
1.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的生产方式发展。玉和苗族乡农村经济总收入全乡经济收入从主要以外出劳务收入为主和农业收入为辅到靠绿色农产品经济收入的转变。
农村社区的组建带动了整个玉和苗族乡经济的转型,少数民族农民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尤其是生活模式上的变化。自2010年至2014年先后组建3个农村社区,玉和苗族乡将土地进行了集中,实行土地流转。将农村社区的发展主要放在农业产业集聚上以农业专业合作社方式促使由家庭式小工作坊向社会化开放生产方式的转变。少数民族农民在经济上从种植粮食作物和家庭作坊生产到同汉族协同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引进现代机器化设备,进行产业化经营。
2. 粗放型经济到集约型经济中劳动力的发展。玉和苗族乡從事家庭式劳动的农民到社会化开放生产方式劳动的转变。剩余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农民,将剩余的资金和劳动力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合理分工还增加了农民人均收入,民族杂居农村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三)注重发展环境保护型经济
玉和苗族乡位于珙县南端中部,所处东经104°48ˊ86”~104°48ˊ79”,北纬28°12ˊ19”~26°12ˊ26”之间。幅员面积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8%,森林覆盖面积1.8万亩;平均海拔900米以上。因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经济发展以绿色、原生态为主,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建成黄金梨、蔬菜、乌鸡、水产养殖、茶叶、兴华牧业等7个专业合作社。2011年全乡地区生产总值4240.95万元,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5.26万元,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00.38万元。
三、新常态下农村民族社区发展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评价过去一年执政成绩时提到了“新常态”: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所谓旧常态,是指一段时期增长速度偏高、经济偏热、经济增长不可持续的因素累积,并带来环境污染加剧、社会矛盾增加以及国际压力变大的严峻挑战,也是十八大以前长期改革滞后形成的“体制病”和宏观失衡“综合症。
珙县多民族杂居地区主要分布在玉和苗族乡、观斗苗族乡和罗渡苗族乡。杂居地区属于山区自然条件相对恶劣。一是大部分地区地处山高坡陡地段;二是耕地属山坡和旱地 ,水源较缺乏,土质贫瘠,土壤肥力低;三是交通受限,有的通车路段晴通雨阻;四是收入靠畜牧业、粮食种植业,农业科技含量低,市场销路不畅,杂居地区农民创收难。长期以来,民族杂居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受交通、自然环境等条件的制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低下,人均收入也不高。针对民族杂居地区发展的旧格局提出以下发展对策。
(一)适应新常态,需要加大教育投入。组建民族农村社区提高居民的收入需要引进产业化技术,产业化经营理念,教育是关键。
(二)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苗族文化资源丰富,如:苗族蜡染,但是投入严重的不足。以民族农村社区为契机,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并传承苗族文化。
(三)引进社会资源,发展社会工作组织。政府+公司的模式发展民族社区。
(四)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政府可以发展“PPP”(政府和私人合作)模式,改造民族杂居地区交通等设施。
四、小结
以上是我在基层实习过程中受到的启示,我认为组建民族杂居农村社区不仅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当前更重要的是结合党中央“扶貧攻坚战”这个大环境条件下推进组建农村少数民族社区,发展民族杂居地区的经济,让居民创收,改变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面貌。
参考文献:
[1]珙县年鉴[M].成都.成都现代印务有限公司.2012
[2]珙县年鉴[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
[3]珙县年鉴[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
[4]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EB/OL]
[5] 习近平首次系统阐述“新常态”
[6]林聪.多民族地区农村社区整体性治理研究[J].学术论坛,2012年第6期
[7]和洁静.对于山区农村少数民族社区发展的一些思考——以云南丽江玉龙县宝山乡民族社区为例[J].经法视点.商界论坛,263页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优秀学生培养工程项目管理学院14级农业推广专业 ,项目编号:2015ZYXS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