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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集团诉讼走上公益诉讼之路,老百姓才会诉讼维权。老百姓都积极起来,是诚信建设中一个了不起的推动力。
4月1日,武汉飞南昌的航线,因为高铁的开通而停飞。这是继去年5月武汉到宜昌、襄阳航线停航后,高铁带给民航在武汉航空客运市场的又一记“重创”,甚至有航空业人士提出“民航保卫战”的口号。
前几天,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发布了一个关于社会信用的白皮书。白皮书披露,中国每年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其中,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0多亿。
其实,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就经常遇到大量的合同纠纷,因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在签合同时,一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来骗对方。损失发生了,受损者维权相当难。没有受到惩罚的失信者,也就变本加厉了。
于是,外国人不相信我们,说中国的产品就是假冒伪劣,认为中国人是骗子。中国人自己也深受伪劣产品、问题食品之害。
为什么中国失信的现象严重?
中国人缺乏一种契约精神。很多人不重视契约中的诚信原则,也不把履行义务当做一件神圣的事情。这种意识上的欠缺,导致了我们虽然有法可依,但在法律的遵守上、在对造假者、失信者的惩罚力度上却做得不够。
目前,失信者要承担的赔偿很少,只带有补偿性质。很多人虽然造假被查,不得不把公司注销;但由于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延伸不到个人的头上,造假者个人不会受到损失,也没有被记上信用不良的一笔。因此,造假者很容易就成立另一个新公司,继续造假。
不让不法者钻空子、加强对公司的监管,是建立信用体系一个最主要的途径。但由谁来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专门建立一个管理机构?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一发现问题就会成立一个机构,却起不到很好的作用。结果机构膨胀,再又慢慢缩减。这种不治本的做法,最后被归结为“制度不完善”。很多人认为:制度上的难题似乎解决不了,这就走入了死胡同。其实,这是一个宏观上的评价,在微观上,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首先,就要把行政权运用好,把行政管理人员调动起来,避免不作为。这需要在行政机关树立“诚信”观念,让他们会为了诚信去做点什么。在中国,80%的法律是靠行政执法来推行,所以要加大执法的力度,让行政权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次,对造假、问题食品等一些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损害,要实施惩罚性赔偿、信用记录,让失信者彻底地“痛”。
在一些发达国家,造假者会依据所获得的利润,面临巨额的赔偿。这些国家有一个公益性质的集团诉讼。它是由一个或几个人,为了集团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代表全体成员来起诉。
这一制度鼓励人们在买到劣质产品、受到环境污染等损害时,不必考虑费用,只要以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因为法院会垫付律师费、诉讼费,这些最后将由败诉方来承担。诉讼之后,不法者一旦有了不良的信用记录,信用卡、护照会被冻结,贷不了款、也再进入不了这一行业……从此,他将难以在社会中立足。
中国也有集团诉讼,但还没起到公益的效果。这是由于诉讼的成本太高,受害者们谁也不愿意起诉,从而放任了不法者。
今年,民事诉讼法要进行修改,公益诉讼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内容。要让集团诉讼走上公益诉讼之路,老百姓才会诉讼维权。老百姓都积极起来,是诚信建设中一个了不起的推动力。
4月1日,武汉飞南昌的航线,因为高铁的开通而停飞。这是继去年5月武汉到宜昌、襄阳航线停航后,高铁带给民航在武汉航空客运市场的又一记“重创”,甚至有航空业人士提出“民航保卫战”的口号。
前几天,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发布了一个关于社会信用的白皮书。白皮书披露,中国每年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其中,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0多亿。
其实,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就经常遇到大量的合同纠纷,因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在签合同时,一方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来骗对方。损失发生了,受损者维权相当难。没有受到惩罚的失信者,也就变本加厉了。
于是,外国人不相信我们,说中国的产品就是假冒伪劣,认为中国人是骗子。中国人自己也深受伪劣产品、问题食品之害。
为什么中国失信的现象严重?
中国人缺乏一种契约精神。很多人不重视契约中的诚信原则,也不把履行义务当做一件神圣的事情。这种意识上的欠缺,导致了我们虽然有法可依,但在法律的遵守上、在对造假者、失信者的惩罚力度上却做得不够。
目前,失信者要承担的赔偿很少,只带有补偿性质。很多人虽然造假被查,不得不把公司注销;但由于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延伸不到个人的头上,造假者个人不会受到损失,也没有被记上信用不良的一笔。因此,造假者很容易就成立另一个新公司,继续造假。
不让不法者钻空子、加强对公司的监管,是建立信用体系一个最主要的途径。但由谁来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是专门建立一个管理机构?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一发现问题就会成立一个机构,却起不到很好的作用。结果机构膨胀,再又慢慢缩减。这种不治本的做法,最后被归结为“制度不完善”。很多人认为:制度上的难题似乎解决不了,这就走入了死胡同。其实,这是一个宏观上的评价,在微观上,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首先,就要把行政权运用好,把行政管理人员调动起来,避免不作为。这需要在行政机关树立“诚信”观念,让他们会为了诚信去做点什么。在中国,80%的法律是靠行政执法来推行,所以要加大执法的力度,让行政权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次,对造假、问题食品等一些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损害,要实施惩罚性赔偿、信用记录,让失信者彻底地“痛”。
在一些发达国家,造假者会依据所获得的利润,面临巨额的赔偿。这些国家有一个公益性质的集团诉讼。它是由一个或几个人,为了集团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代表全体成员来起诉。
这一制度鼓励人们在买到劣质产品、受到环境污染等损害时,不必考虑费用,只要以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因为法院会垫付律师费、诉讼费,这些最后将由败诉方来承担。诉讼之后,不法者一旦有了不良的信用记录,信用卡、护照会被冻结,贷不了款、也再进入不了这一行业……从此,他将难以在社会中立足。
中国也有集团诉讼,但还没起到公益的效果。这是由于诉讼的成本太高,受害者们谁也不愿意起诉,从而放任了不法者。
今年,民事诉讼法要进行修改,公益诉讼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内容。要让集团诉讼走上公益诉讼之路,老百姓才会诉讼维权。老百姓都积极起来,是诚信建设中一个了不起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