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对美国社会——尤其是美国黑人
群体——的意义,不身临其境,恐怕是很难体会的。长期以来,黑人在美国社会里一直是一个被歧视的群体,除了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有所成就之外,在绝大多数社会地位较高的行业和领域里,都很难看到他们的身影。金融、医疗、法律这样的精英职业群体,似乎只属于所谓“WASP”——也就是信基督教的盎格鲁撤克逊白人后裔。即使是看上去黑人占主导地位的体育界,如果仔细观察,也会发现一些细微的奥秘:比如一支橄榄球队,即使全队黑人占了绝大多数,那个掌控全局的四分卫却十有八九是个白人,棒球队里的投球手也是如此,言下之意,似乎只要是那些靠动脑子而不是拼体力的位置,黑人就是不行的。所以,当黑白混血的奥巴马带着自己黑皮肤的妻女迈入白宫大门的那一刻,美国黑人绝对有理由喜极而泣。
然而,一个黑人总统的产生并不意味着黑人在美国社会地位的彻底改变,正如任命了一个拉丁裔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并不意味着墨西哥人不再是美国社会的廉价“民工”。相比之下,除了白人之外,在美国社会混得最好的族裔或许就是包括华人在内的亚裔了。由于东亚传统文化对教育的极端重视,亚裔子女的学习成绩在美国的各级学校里往往都是鹤立鸡群,毕业之后虽然也像其他有色人种一样受到各种限制,但总体而言,在这个崇尚“人力资本”的国度里,只要自身努力,还是可以享受到较高的社会地位。而黑人和墨西哥人就不同了。拿中国的同类人群做个不太恰当的比较的话,后者基本上相当于从乡下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而前者则相当于有城市户口的下岗职工一“农民工”虽然教育水平低,可生来勤奋、吃苦耐劳,把城里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都包了,“下岗职工”虽然经常受到政府的照顾,可早就习惯了“铁饭碗”,宁可全家饿肚子也不愿意上街打工,于是日子往往过得还不如“农民工”。我曾经听一个黑人社区活动家说过,如果在芝加哥南部的黑人区开一个饭馆,即使开张的时候雇的全是黑人,一周之后再来看,厨房里干活的肯定都换成了墨西哥人。
但即使有这么多差别,这两个族裔在教育和工作机会上的不利地位却是相同的,在美国社会里的受尊重程度总体而言也远远不如亚裔。当然,亚裔也有自己的问题,由于人种和肤色上的特殊性,即使到了第二代、第三代,也很难被接受为美国人,我就听过不少华裔或者韩裔的美国学生抱怨,说自己经常被白人在不经意间当作移民来看待,在一些亚裔人口较少的地区(比如中西部、南部等)尤其如此。相比之下,黑人虽然有被奴役的辛酸历史,但在国家认同上却几乎没有疑问。于是,在黑人与“后来居上”的亚裔的交流和沟通上,就产生了许多的隔阂与障碍。此前在网上流传甚广的“台山大妈大战黑人大妈”的视频,只不过是黑人与华人冲突的一个缩影罢了。
我在芝加哥大学念书的时候,学校三面都被黑人区包围,自然少不了和黑人打交道,平心而论,绝大多数黑人对华人都还是友善的,但偶尔也会出现不和谐的事情,比如我坐公交车的时候,就被黑人大爷当众教训过,也有黑人拿一些关于中国的敏感问题来挑衅。对这些事情,我一向淡然处之,毕竟自己是在人家的土地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隔阂总还是存在的,华人看不起黑人,黑人也看不惯华人,那种华人小伙子娶了黑人女孩的事情,只有在好莱坞电影里才会出现。
自民权运动以来,为了解决美国社会中的种族不平等与歧视现象,美国政府做了许多方面的努力'其中最引人注目也引起最多争议的无疑是所谓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也就是为了推进种族平等,在教育和工作机会上对黑人、拉丁裔以及美国本土印第安人的照顾政策(后来也延伸到了性别等方面的不平等问题上)。比如在大学招生时,黑人或拉丁裔学生所需要的SAT、GRE等考试成绩比白人要低得多,而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也一样会受到诸多的照顾,政府、医院、公立大学等公共机构都必须要雇用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以增强种族构成上的“多样性”(diversity)。然而,亚裔人种却是被排除在“平权法案”的照顾对象之外的,其原因很简单,亚裔在美国社会的地位并不低,而且亚裔学生成绩实在太优秀,如果将他们包括到照顾对象里,那么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绝大多数名额都将被亚裔占据,使政策失去其原有目的。但即使如此,还是有不少批评者认为,真正受益于“平权法案”的黑人其实都是家境较好的中产阶级,那些社会底层的黑人孩子的未来并不会因为这项法案的存在而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以奥巴马夫妇为例,两个人虽然都并非出自精英家庭,但也绝对不是在贫民窟长大的。
更重要的是,“平权法案”在试图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同时,也制造出了更多的不平等,那些来自普通白人或华人家庭的孩子,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可能会面临中产阶级黑人的各种“不正当竞争”。比如美国的许多高校近年来就纷纷绞尽脑汁地招聘黑人教师,有的学校甚至专门设置了黑人说唱乐(hip-hop)专业,以便增加教师队伍的所谓“多样性”。其结果,就是在招聘程序里不再是“任人唯贤”,而是“任人唯肤色性别”了——那些毕业于名校的黑人,只要稍微做出一点学术成果,找工作的时候就几乎是“天下无敌”,即使一个白人或华人再出类拔萃,找工作的时候碰上了黑人(尤其是女黑人)竞争对手,就只能自认倒霉。当然,即使获得了较好的工作机会,黑人和拉丁裔所占据的往往也都是不太重要的职位,颇有些“花瓶”的味道。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所谓的“多样性”政策几乎已经成了美国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谁也碰不得,长此以往,种族歧视未必能消除,反而会矫枉过正,破坏原本良好的人才遴选机制。可怜的是那些来自普通家庭的华人孩子们,从小到大受了比别人更多的苦,在升学、就业的时候却得不到任何的照顾,反而成了最受歧视的人种。
群体——的意义,不身临其境,恐怕是很难体会的。长期以来,黑人在美国社会里一直是一个被歧视的群体,除了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有所成就之外,在绝大多数社会地位较高的行业和领域里,都很难看到他们的身影。金融、医疗、法律这样的精英职业群体,似乎只属于所谓“WASP”——也就是信基督教的盎格鲁撤克逊白人后裔。即使是看上去黑人占主导地位的体育界,如果仔细观察,也会发现一些细微的奥秘:比如一支橄榄球队,即使全队黑人占了绝大多数,那个掌控全局的四分卫却十有八九是个白人,棒球队里的投球手也是如此,言下之意,似乎只要是那些靠动脑子而不是拼体力的位置,黑人就是不行的。所以,当黑白混血的奥巴马带着自己黑皮肤的妻女迈入白宫大门的那一刻,美国黑人绝对有理由喜极而泣。
然而,一个黑人总统的产生并不意味着黑人在美国社会地位的彻底改变,正如任命了一个拉丁裔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并不意味着墨西哥人不再是美国社会的廉价“民工”。相比之下,除了白人之外,在美国社会混得最好的族裔或许就是包括华人在内的亚裔了。由于东亚传统文化对教育的极端重视,亚裔子女的学习成绩在美国的各级学校里往往都是鹤立鸡群,毕业之后虽然也像其他有色人种一样受到各种限制,但总体而言,在这个崇尚“人力资本”的国度里,只要自身努力,还是可以享受到较高的社会地位。而黑人和墨西哥人就不同了。拿中国的同类人群做个不太恰当的比较的话,后者基本上相当于从乡下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而前者则相当于有城市户口的下岗职工一“农民工”虽然教育水平低,可生来勤奋、吃苦耐劳,把城里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都包了,“下岗职工”虽然经常受到政府的照顾,可早就习惯了“铁饭碗”,宁可全家饿肚子也不愿意上街打工,于是日子往往过得还不如“农民工”。我曾经听一个黑人社区活动家说过,如果在芝加哥南部的黑人区开一个饭馆,即使开张的时候雇的全是黑人,一周之后再来看,厨房里干活的肯定都换成了墨西哥人。
但即使有这么多差别,这两个族裔在教育和工作机会上的不利地位却是相同的,在美国社会里的受尊重程度总体而言也远远不如亚裔。当然,亚裔也有自己的问题,由于人种和肤色上的特殊性,即使到了第二代、第三代,也很难被接受为美国人,我就听过不少华裔或者韩裔的美国学生抱怨,说自己经常被白人在不经意间当作移民来看待,在一些亚裔人口较少的地区(比如中西部、南部等)尤其如此。相比之下,黑人虽然有被奴役的辛酸历史,但在国家认同上却几乎没有疑问。于是,在黑人与“后来居上”的亚裔的交流和沟通上,就产生了许多的隔阂与障碍。此前在网上流传甚广的“台山大妈大战黑人大妈”的视频,只不过是黑人与华人冲突的一个缩影罢了。
我在芝加哥大学念书的时候,学校三面都被黑人区包围,自然少不了和黑人打交道,平心而论,绝大多数黑人对华人都还是友善的,但偶尔也会出现不和谐的事情,比如我坐公交车的时候,就被黑人大爷当众教训过,也有黑人拿一些关于中国的敏感问题来挑衅。对这些事情,我一向淡然处之,毕竟自己是在人家的土地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隔阂总还是存在的,华人看不起黑人,黑人也看不惯华人,那种华人小伙子娶了黑人女孩的事情,只有在好莱坞电影里才会出现。
自民权运动以来,为了解决美国社会中的种族不平等与歧视现象,美国政府做了许多方面的努力'其中最引人注目也引起最多争议的无疑是所谓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也就是为了推进种族平等,在教育和工作机会上对黑人、拉丁裔以及美国本土印第安人的照顾政策(后来也延伸到了性别等方面的不平等问题上)。比如在大学招生时,黑人或拉丁裔学生所需要的SAT、GRE等考试成绩比白人要低得多,而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也一样会受到诸多的照顾,政府、医院、公立大学等公共机构都必须要雇用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以增强种族构成上的“多样性”(diversity)。然而,亚裔人种却是被排除在“平权法案”的照顾对象之外的,其原因很简单,亚裔在美国社会的地位并不低,而且亚裔学生成绩实在太优秀,如果将他们包括到照顾对象里,那么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绝大多数名额都将被亚裔占据,使政策失去其原有目的。但即使如此,还是有不少批评者认为,真正受益于“平权法案”的黑人其实都是家境较好的中产阶级,那些社会底层的黑人孩子的未来并不会因为这项法案的存在而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以奥巴马夫妇为例,两个人虽然都并非出自精英家庭,但也绝对不是在贫民窟长大的。
更重要的是,“平权法案”在试图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同时,也制造出了更多的不平等,那些来自普通白人或华人家庭的孩子,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可能会面临中产阶级黑人的各种“不正当竞争”。比如美国的许多高校近年来就纷纷绞尽脑汁地招聘黑人教师,有的学校甚至专门设置了黑人说唱乐(hip-hop)专业,以便增加教师队伍的所谓“多样性”。其结果,就是在招聘程序里不再是“任人唯贤”,而是“任人唯肤色性别”了——那些毕业于名校的黑人,只要稍微做出一点学术成果,找工作的时候就几乎是“天下无敌”,即使一个白人或华人再出类拔萃,找工作的时候碰上了黑人(尤其是女黑人)竞争对手,就只能自认倒霉。当然,即使获得了较好的工作机会,黑人和拉丁裔所占据的往往也都是不太重要的职位,颇有些“花瓶”的味道。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所谓的“多样性”政策几乎已经成了美国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谁也碰不得,长此以往,种族歧视未必能消除,反而会矫枉过正,破坏原本良好的人才遴选机制。可怜的是那些来自普通家庭的华人孩子们,从小到大受了比别人更多的苦,在升学、就业的时候却得不到任何的照顾,反而成了最受歧视的人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