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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医药卫生改革领域,“管办分开”是个热词。新医改文件提出公立医院要管办分开,“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管办分开。我认为,强调“管办分开”,是因为“管办不分”导致的“监督”缺位。正是“老子管儿子”的时候,可能有不忍心下手或越俎代庖之弊;在既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时候,可能有给自己“加分”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