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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公司是以提供拆除劳务为主的公司,属于“建筑业”税目中的“其他工程作业”子目下的一个细目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它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对其营业收入按3%的税率计算征税。但是随着房屋拆除业务中交易方式的多样化,拆除双方所体现的税务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其税负必然存在着差异。一般来说,房屋拆除业务中主要有以下几种交易形式:提供劳务:购买不动产:乙方自行提供劳务,拆除的废旧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下面笔者就不同的交易方式,比较纳税人的税负,选择最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