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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年以来,有些地区的国营贸易部门,为了扩大推销,并照顾私商资金不足,对外埠私营厂商的函购业务,外埠私商在函购时仅需自备二、三成现款及运输费用汇交售货地国营公司,售货地国营公司在发货后,即向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这种办法在北京、天津等地较为普遍使用。北京分行自去年十月至今年四月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