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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揭露出来的问题看,法人组织中的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偷税漏税、诈骗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甚多,试行分析则有的行为是由法人代表个人实施的;有的是法人代表集体实施的;有的行为是经上级部门批准或上级领导点头同意后法人代表个人或集体实施行为的;有的则是由法人代表与法人外的不法分子共同策划实施的;还有的是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取得法人资格后实施的。本文仅就上述最后一类情况,结合福建杜国桢投机、诈骗、走私案(以下简称“杜案”),进行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