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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人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一直把自然界视为征服的对象,最典型的是所谓“人定胜天”。如果我们仍以对立的方式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必将危及自然和人类的协调关系。因此,人类必须从自身与自然生态统一的“天人合一”的立场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确立人与自然协调的伦理尺度,使人类的活动限制在生态许可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在灾害问题日益恶化的当今社会,人们必须重新审视人类对待自然界的传统态度,对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反思。长期以来,在人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一直把自然界视为征服的对象,最典型的是所谓“人定胜天”。如果我们仍以对立的方式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必将危及自然和人类的协调关系。因此,人必须从自身与自然生态统一的“天人合一”的立场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确立人与自然协调的伦理尺度,使人类的活动限制在生态许可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很不健全,缺乏预警应急机制,许多地方面对突如其来灾害侵袭,往往不堪一击。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产生的负效应,已成为当今中国面临的一个极为紧迫和严峻的课题。
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减灾事倍功半
单纯从灾害发生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灾害问题与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来减灾。这是减灾活动的重大缺陷,阻碍了减灾事业的发展。
几十年来,中国一方面坚持不懈地进行生态、环境治理与防灾抗灾,另一方面由于对导致灾害问题严重化的经济原因的忽略,伴随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在许多地区过度开发或掠夺式开发利用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以及一些不合理的工程建设,因此不但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以及泥石流、大风、沙尘暴等环境灾害,而且引发了日益严重的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灾害。
据有关研究成果,中国水土流失历史悠久,在其发展历程中,有几个急剧发展时期,其中近几十年是发展最快的时期。由于长期超强度开发利用水资源以及日益严重的污染,使江河湖泊等地表水不断萎缩,许多地区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水质恶化。全国有60多个城市发生地面沉降,在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等地区的29个县市,因地下水位下降,发生海水入侵,累计面积达1400多万平方公里。
在自然状态下,资源的再生过程和环境的良化过程非常缓慢,所以各种环境灾害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往往超过多数突发性灾害。过度的资源开发和其他不合理的经济活动,增加了减灾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减灾效果,使减灾措施常常事倍功半,甚至停滞不前。
减灾管理重“救”轻“防”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然近20年来社会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增长,但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还十分有限,特别是人均水平不但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基于上述情况,我国的减灾工作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较低水平,不但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远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减灾系统不完善,综合减灾能力薄弱。单纯从自然灾害出发而未将人为事故纳入其中,对环境灾害问题关注的力度明显不够。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自然灾害较人为灾害更易直接引起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从而更容易受到社会关注和政府的重视。二是自然灾害多是暴发式的,迅速发生,迅猛产生后果,具有暴发性“震动效应”,而人为灾害的影响往往是隐蔽性的,长期性的,一时一地很难看出来,三是自然灾害在我国自古就有,历史上形成了较丰富的防灾抗灾经验,而人为灾害的“历史”较短,在工农业生产不够发达的地区也不很突出。但是,事实上,由于人为灾害的后果具有较强的累积性,因此对它的轻视必然会造成重大灾难的发生。因此,过去以救灾和工程预防为主题的传统减灾模式远不能适应现代减灾的需要。
缺乏减灾的整体观念,重“救”轻“防”。虽然面对灾害的威胁,我国制定“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总方针,但这一方针没有一定的组织和措施作保证,不能落到实处。在组织上,对于所有的灾害都缺少一个统管的部门,比如说旱灾抗旱是由水利部管,但发生蝗灾了就要到农业部,水灾也是一样,防汛是水利部,但洪涝引发了泥石流就是国土资源部的事情了。而这些分散的各部门的减灾工作落实到下面又是集中的——都是由地、县政府承担,所以当来自各方面的政令有些不一致的时候,基层政府往往无所适从。灾害发生前,很少有哪个部门真正关心灾害的防治,灾害发生后,多家机构出面,进行的工作停留在救人、抗荒的水平上,手段则是我国历代相传的粮食救济、补助、贷款等。等到灾害事件的影响特别是政治和社会影响大体消除,灾害防治工作也告完成。这样,治标不治本,灾害不断发生,不断增多、增强。
传统救灾管理还有一个弊病是单纯强调减灾的政府行为,忽视减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特点。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一项纯粹的公益性事业,由政府包揽防灾、救灾、重建等一切工作。这种体制虽然高度体现政府对人民的充分关心和负责精神,并且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减灾工程,但同时也造成严重的弊病。最突出的是造就了地方、企业和民众的依赖思想,难以发挥各方面的减灾积极性,难以形成广泛的社会化行动。这种机制除了导致社会减灾意识薄弱外,还造成减灾能力严重不足。中国地域辽阔,灾害频发,单纯依靠政府投入,使日益沉重的减灾工作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和力不从心。此外,单纯的政府行为往往忽视了减灾的经济效益和产业性质,抑制了中国减灾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谋求经济——生态系统的可技续发展
在灾害问题日益恶化的当今社会,人们必须重新审视人类对待自然界的传统态度,对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反思。长期以来,在人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一直把自然界视为征服的对象,最典型的是所谓“人定胜天”。如果我们还仍以对立的关系处理人和自然,必将危及自然和人类的协调关系。因此,人必须从自身与自然生态统一的“天人合一”的立场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确立人与自然协调的伦理尺度,使人类的活动限制在生态许可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首先,人们应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使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消费特征与生活习惯等不断理智化、科学化,将人类生活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减轻到最低限度,将人类的生活与生产都纳入到生态环境系统中重新加以审视与调整。树立消费新观念,提倡适度消费,动员社会力量消除与环境保护明显相违背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
其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尽可能降低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负面效应。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资源高投入、环境大破坏、灾害事故频发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据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部 的统计: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上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翻了四番。如此快速的增长,决不仅仅是自然的力量,非可持续发展的做法是自然灾害增加的主要因素。近日发生在印度洋沿岸的地震、海啸灾害已造成了超过20万人的死亡。据世界环境保护联盟(IUCN)研究,人类活动诸如在沿海地带建造度假胜地,破坏自然保护设施,使得本来可以防御海啸的许多海洋树木和植物、珊瑚礁石逐步退化或消失。因此,不恰当的人类活动是这次印度洋海啸灾难空前的一个原因。
再次,建立、健全各种减灾法规,加强全民防灾教育,做到依法减灾。加强执法力度,纠正、惩戒违反减灾、防灾等法规的行为,以避免、控制或减少不合理、不适度的经济行为,加强自然资源的依法管理和保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在我国,群众大都缺乏灾害避险知识,一旦出现重大意外灾害,往往伤亡惨重。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高度重视全民防灾减灾指导,在各级学校、村镇、社区,将防灾减灾知识列入教育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在发生灾害时的自救和施救能力。
经济发展中必须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和减轻灾害问题,努力提高社会经济系统的承灾能力。灾害只有在致灾力源的作用超过作为承灾体的社会经济系统的抗御能力时,才会发生。减灾实际上是限制和削弱灾害源,保护易损性的承灾体和提高其承载能力的过程。由于灾害的频繁和巨大的破坏力,目前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人类的应付和驾驭能力还不能完全控制灾害源及其致灾介质,而通过对承灾体的保护,减少社会经济系统的易损性,是减轻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因而,人类社会在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将减灾纳入到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减轻灾害问题做更多的工作,即在经济发展的投入当中应当计入用于减灾的支出,从而使减轻灾害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首先,增加防灾投入,提高有形抗灾能力。要保护和修缮现有防灾工程,尽量做到工程配套,充分发挥各种防灾兴利工程的防灾效益,根据国家的需要与可能,有计划地兴建一批必要的骨干防灾工程,增加有形抗灾能力,不断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对严重灾泛区,尤其是大中城市的生活生产工程实施加固,凡新建工程都要按防灾的要求修建。
其次,提高对重大灾害的测报能力。逐步建立完整的灾害测报体系和灾害情报信息中心,探索重大环境灾害预测预报的理论与方法,从总体上提高我国对重大灾异测报的科技水平和综合防御能力以及对灾害快速应急响应和抗灾能力。既要研制应用新一代的灾害监测技术设备,又要注意群众的经验,提倡专家与群众相结合的防灾治理体系,群测群防。
减灾工作的社会化、产业化
应建立—个有效的、综合的减灾管理机构,由一位国务院副总理负责,统一协调各部门的抗灾救灾工作,气象、水利、农业、国土资源部等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行动,促进减灾工作有效开展。将减灾工作渗透到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均应将减灾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减灾系统计划,并纳入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总体计划,大力推行与完善减灾系统工程,发展减灾产业,使各个环节逐步走向产业化,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展灾害经济区划工作,应尽快进行灾害普查,分析区域灾种、差异对工农业生产布置及各生产部门的区域合理配套的影响,划分我国各类灾害不同等级的灾害经济区,据此制定各级防灾规划新建重点工程要远离严重灾泛区,对严重灾害威胁地段的居民及其贵重财物应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临灾前的安全撤离。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在研究灾害系统发展演化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变异因子在内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建立以灾害保险为主体的综合救灾保障体系。灾害是一种自然变异过程,目前我们尚无法控制其发生。及时有效的救灾能迅速切断或控制灾害链的扩展,帮助灾区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从而将灾害损失降到较低限度。所以,救灾既是减灾的有效手段,也是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救灾方式以人道主义援助和政府无偿救助为主,这不仅使一些政府部门和非受灾地区把救灾看成是一个影响经济发展的负担,从而影响救助者的积极性,而且也在客观上助长了一些灾民和基层组织中存在的对待灾害的消极行为。大力开展有偿救灾,建立以灾害保险为主,国家财政后备为辅,自保自救及社会捐赠等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综合救灾保障体系,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途径。
建立与完善灾害预警应急机制。灾害预警系统的建立,能主动监控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能及时发现并能进行超前的预报,使对灾害的防治由盲目被动转为主动减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这次印度洋海啸的最大教训,是预警机制的缺乏。在我国,自非典发生以来,突发事件预警预案开始被重视。目前,我国在灾害预报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由地面气象站、高空探测站和新一代天气雷达组成的气象监测预报网络;由48个地震台组成的国家数字地震网、23个省级区域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和56个地壳运动观测网络、400多个站台组成的地震前兆观测网络。另外,水文检测、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也已经形成并投入使用,为我国及时准确地对自然灾害进行预警、预报提供了科学依据。我国各省市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也在不断完善,许多省份制定了抗灾救灾应急预案。
今后,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要加强灾害基础研究,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都应有一套预警和应急预案,以防患于未然。其次,已建立的预警应急系统,必须做到科学可靠、高效运转。要建立公共信息监测网,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多种传播手段,将预警信息传递给公众:要有应对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建立一支训练有素、装备优良的危机处理专业队伍,一旦发生重大灾害预警,能很快做出应对决策,确保对灾害进行有效地监测预报,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威胁,从而维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在灾害问题日益恶化的当今社会,人们必须重新审视人类对待自然界的传统态度,对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反思。长期以来,在人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一直把自然界视为征服的对象,最典型的是所谓“人定胜天”。如果我们仍以对立的方式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必将危及自然和人类的协调关系。因此,人必须从自身与自然生态统一的“天人合一”的立场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确立人与自然协调的伦理尺度,使人类的活动限制在生态许可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防灾减灾体系很不健全,缺乏预警应急机制,许多地方面对突如其来灾害侵袭,往往不堪一击。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经济快速发展进程中产生的负效应,已成为当今中国面临的一个极为紧迫和严峻的课题。
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减灾事倍功半
单纯从灾害发生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灾害问题与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来减灾。这是减灾活动的重大缺陷,阻碍了减灾事业的发展。
几十年来,中国一方面坚持不懈地进行生态、环境治理与防灾抗灾,另一方面由于对导致灾害问题严重化的经济原因的忽略,伴随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在许多地区过度开发或掠夺式开发利用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以及一些不合理的工程建设,因此不但加剧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以及泥石流、大风、沙尘暴等环境灾害,而且引发了日益严重的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灾害。
据有关研究成果,中国水土流失历史悠久,在其发展历程中,有几个急剧发展时期,其中近几十年是发展最快的时期。由于长期超强度开发利用水资源以及日益严重的污染,使江河湖泊等地表水不断萎缩,许多地区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水质恶化。全国有60多个城市发生地面沉降,在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等地区的29个县市,因地下水位下降,发生海水入侵,累计面积达1400多万平方公里。
在自然状态下,资源的再生过程和环境的良化过程非常缓慢,所以各种环境灾害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往往超过多数突发性灾害。过度的资源开发和其他不合理的经济活动,增加了减灾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减灾效果,使减灾措施常常事倍功半,甚至停滞不前。
减灾管理重“救”轻“防”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然近20年来社会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增长,但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还十分有限,特别是人均水平不但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基于上述情况,我国的减灾工作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较低水平,不但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远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减灾系统不完善,综合减灾能力薄弱。单纯从自然灾害出发而未将人为事故纳入其中,对环境灾害问题关注的力度明显不够。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自然灾害较人为灾害更易直接引起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从而更容易受到社会关注和政府的重视。二是自然灾害多是暴发式的,迅速发生,迅猛产生后果,具有暴发性“震动效应”,而人为灾害的影响往往是隐蔽性的,长期性的,一时一地很难看出来,三是自然灾害在我国自古就有,历史上形成了较丰富的防灾抗灾经验,而人为灾害的“历史”较短,在工农业生产不够发达的地区也不很突出。但是,事实上,由于人为灾害的后果具有较强的累积性,因此对它的轻视必然会造成重大灾难的发生。因此,过去以救灾和工程预防为主题的传统减灾模式远不能适应现代减灾的需要。
缺乏减灾的整体观念,重“救”轻“防”。虽然面对灾害的威胁,我国制定“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总方针,但这一方针没有一定的组织和措施作保证,不能落到实处。在组织上,对于所有的灾害都缺少一个统管的部门,比如说旱灾抗旱是由水利部管,但发生蝗灾了就要到农业部,水灾也是一样,防汛是水利部,但洪涝引发了泥石流就是国土资源部的事情了。而这些分散的各部门的减灾工作落实到下面又是集中的——都是由地、县政府承担,所以当来自各方面的政令有些不一致的时候,基层政府往往无所适从。灾害发生前,很少有哪个部门真正关心灾害的防治,灾害发生后,多家机构出面,进行的工作停留在救人、抗荒的水平上,手段则是我国历代相传的粮食救济、补助、贷款等。等到灾害事件的影响特别是政治和社会影响大体消除,灾害防治工作也告完成。这样,治标不治本,灾害不断发生,不断增多、增强。
传统救灾管理还有一个弊病是单纯强调减灾的政府行为,忽视减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特点。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一项纯粹的公益性事业,由政府包揽防灾、救灾、重建等一切工作。这种体制虽然高度体现政府对人民的充分关心和负责精神,并且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减灾工程,但同时也造成严重的弊病。最突出的是造就了地方、企业和民众的依赖思想,难以发挥各方面的减灾积极性,难以形成广泛的社会化行动。这种机制除了导致社会减灾意识薄弱外,还造成减灾能力严重不足。中国地域辽阔,灾害频发,单纯依靠政府投入,使日益沉重的减灾工作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和力不从心。此外,单纯的政府行为往往忽视了减灾的经济效益和产业性质,抑制了中国减灾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谋求经济——生态系统的可技续发展
在灾害问题日益恶化的当今社会,人们必须重新审视人类对待自然界的传统态度,对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反思。长期以来,在人们习惯的思维方式中一直把自然界视为征服的对象,最典型的是所谓“人定胜天”。如果我们还仍以对立的关系处理人和自然,必将危及自然和人类的协调关系。因此,人必须从自身与自然生态统一的“天人合一”的立场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确立人与自然协调的伦理尺度,使人类的活动限制在生态许可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首先,人们应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使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消费特征与生活习惯等不断理智化、科学化,将人类生活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减轻到最低限度,将人类的生活与生产都纳入到生态环境系统中重新加以审视与调整。树立消费新观念,提倡适度消费,动员社会力量消除与环境保护明显相违背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
其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尽可能降低人类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负面效应。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资源高投入、环境大破坏、灾害事故频发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据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部 的统计: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上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翻了四番。如此快速的增长,决不仅仅是自然的力量,非可持续发展的做法是自然灾害增加的主要因素。近日发生在印度洋沿岸的地震、海啸灾害已造成了超过20万人的死亡。据世界环境保护联盟(IUCN)研究,人类活动诸如在沿海地带建造度假胜地,破坏自然保护设施,使得本来可以防御海啸的许多海洋树木和植物、珊瑚礁石逐步退化或消失。因此,不恰当的人类活动是这次印度洋海啸灾难空前的一个原因。
再次,建立、健全各种减灾法规,加强全民防灾教育,做到依法减灾。加强执法力度,纠正、惩戒违反减灾、防灾等法规的行为,以避免、控制或减少不合理、不适度的经济行为,加强自然资源的依法管理和保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在我国,群众大都缺乏灾害避险知识,一旦出现重大意外灾害,往往伤亡惨重。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高度重视全民防灾减灾指导,在各级学校、村镇、社区,将防灾减灾知识列入教育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在发生灾害时的自救和施救能力。
经济发展中必须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和减轻灾害问题,努力提高社会经济系统的承灾能力。灾害只有在致灾力源的作用超过作为承灾体的社会经济系统的抗御能力时,才会发生。减灾实际上是限制和削弱灾害源,保护易损性的承灾体和提高其承载能力的过程。由于灾害的频繁和巨大的破坏力,目前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人类的应付和驾驭能力还不能完全控制灾害源及其致灾介质,而通过对承灾体的保护,减少社会经济系统的易损性,是减轻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因而,人类社会在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当将减灾纳入到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减轻灾害问题做更多的工作,即在经济发展的投入当中应当计入用于减灾的支出,从而使减轻灾害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首先,增加防灾投入,提高有形抗灾能力。要保护和修缮现有防灾工程,尽量做到工程配套,充分发挥各种防灾兴利工程的防灾效益,根据国家的需要与可能,有计划地兴建一批必要的骨干防灾工程,增加有形抗灾能力,不断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对严重灾泛区,尤其是大中城市的生活生产工程实施加固,凡新建工程都要按防灾的要求修建。
其次,提高对重大灾害的测报能力。逐步建立完整的灾害测报体系和灾害情报信息中心,探索重大环境灾害预测预报的理论与方法,从总体上提高我国对重大灾异测报的科技水平和综合防御能力以及对灾害快速应急响应和抗灾能力。既要研制应用新一代的灾害监测技术设备,又要注意群众的经验,提倡专家与群众相结合的防灾治理体系,群测群防。
减灾工作的社会化、产业化
应建立—个有效的、综合的减灾管理机构,由一位国务院副总理负责,统一协调各部门的抗灾救灾工作,气象、水利、农业、国土资源部等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行动,促进减灾工作有效开展。将减灾工作渗透到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均应将减灾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减灾系统计划,并纳入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总体计划,大力推行与完善减灾系统工程,发展减灾产业,使各个环节逐步走向产业化,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展灾害经济区划工作,应尽快进行灾害普查,分析区域灾种、差异对工农业生产布置及各生产部门的区域合理配套的影响,划分我国各类灾害不同等级的灾害经济区,据此制定各级防灾规划新建重点工程要远离严重灾泛区,对严重灾害威胁地段的居民及其贵重财物应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临灾前的安全撤离。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在研究灾害系统发展演化规律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变异因子在内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建立以灾害保险为主体的综合救灾保障体系。灾害是一种自然变异过程,目前我们尚无法控制其发生。及时有效的救灾能迅速切断或控制灾害链的扩展,帮助灾区重建家园,恢复生产,从而将灾害损失降到较低限度。所以,救灾既是减灾的有效手段,也是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救灾方式以人道主义援助和政府无偿救助为主,这不仅使一些政府部门和非受灾地区把救灾看成是一个影响经济发展的负担,从而影响救助者的积极性,而且也在客观上助长了一些灾民和基层组织中存在的对待灾害的消极行为。大力开展有偿救灾,建立以灾害保险为主,国家财政后备为辅,自保自救及社会捐赠等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综合救灾保障体系,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途径。
建立与完善灾害预警应急机制。灾害预警系统的建立,能主动监控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能及时发现并能进行超前的预报,使对灾害的防治由盲目被动转为主动减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为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这次印度洋海啸的最大教训,是预警机制的缺乏。在我国,自非典发生以来,突发事件预警预案开始被重视。目前,我国在灾害预报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由地面气象站、高空探测站和新一代天气雷达组成的气象监测预报网络;由48个地震台组成的国家数字地震网、23个省级区域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和56个地壳运动观测网络、400多个站台组成的地震前兆观测网络。另外,水文检测、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也已经形成并投入使用,为我国及时准确地对自然灾害进行预警、预报提供了科学依据。我国各省市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也在不断完善,许多省份制定了抗灾救灾应急预案。
今后,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首先,要加强灾害基础研究,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都应有一套预警和应急预案,以防患于未然。其次,已建立的预警应急系统,必须做到科学可靠、高效运转。要建立公共信息监测网,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多种传播手段,将预警信息传递给公众:要有应对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建立一支训练有素、装备优良的危机处理专业队伍,一旦发生重大灾害预警,能很快做出应对决策,确保对灾害进行有效地监测预报,能够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威胁,从而维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