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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成功抓获涉嫌合同诈骗23万元的网上逃犯郝某。
2015年1月25日,受害人王某来到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3年11月,自己的朋友郝某找他说有一个兖矿集团某公司的项目需要投资,劝他投资了23万元,至今没见任何收益,现在已经联系不上郝某。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针对此案开展调查。民警在大量走访和调取郝某银行卡信息后发现,其并没有和兖矿集团某公司有任何投资项目来往,此投资项目纯属虚构,且郝某已经逃匿。市公安局立即将郝某列为网上逃犯。2015年7月21日,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在曲阜高铁站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抓获。
据调查,郝某中专毕业后在兖矿集团某下属单位工作,2005年自谋职业后开了一家电器仪表自动化有限公司。郝某与王某是多年好友,2013年11月20日,犯罪嫌疑人郝某以济宁某电器仪表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王某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由郝某向兖矿某公司取得物资采购单,由王某出资,所得利润两人五五分成,合作期限是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19日,期限一年。签订协议后,王某于2013年11月24日至2013年12月14日分批给郝某共计23万元投资款。合同到期后,王某多次向郝某催要分成和投资款,郝某归还王某6万元后逃匿。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郝某在收到王某的投资款后,全部用来还个人借款和银行贷款。郝某对其于2013年10月份,以虚构项目与受害人王某签订合同,并让王某以投资的方式诈骗其2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将受害人王某的损失降到最小,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某后,经过民警多次对犯罪嫌疑人郝某及其家人的教育、劝说,犯罪嫌疑人郝某家人于2015年7月24日,将剩余的17万元的欠款归还给了王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5年1月25日,受害人王某来到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3年11月,自己的朋友郝某找他说有一个兖矿集团某公司的项目需要投资,劝他投资了23万元,至今没见任何收益,现在已经联系不上郝某。邹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针对此案开展调查。民警在大量走访和调取郝某银行卡信息后发现,其并没有和兖矿集团某公司有任何投资项目来往,此投资项目纯属虚构,且郝某已经逃匿。市公安局立即将郝某列为网上逃犯。2015年7月21日,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在曲阜高铁站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抓获。
据调查,郝某中专毕业后在兖矿集团某下属单位工作,2005年自谋职业后开了一家电器仪表自动化有限公司。郝某与王某是多年好友,2013年11月20日,犯罪嫌疑人郝某以济宁某电器仪表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王某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由郝某向兖矿某公司取得物资采购单,由王某出资,所得利润两人五五分成,合作期限是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19日,期限一年。签订协议后,王某于2013年11月24日至2013年12月14日分批给郝某共计23万元投资款。合同到期后,王某多次向郝某催要分成和投资款,郝某归还王某6万元后逃匿。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郝某在收到王某的投资款后,全部用来还个人借款和银行贷款。郝某对其于2013年10月份,以虚构项目与受害人王某签订合同,并让王某以投资的方式诈骗其23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将受害人王某的损失降到最小,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某后,经过民警多次对犯罪嫌疑人郝某及其家人的教育、劝说,犯罪嫌疑人郝某家人于2015年7月24日,将剩余的17万元的欠款归还给了王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