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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一直被学校、家庭和社会所关注。本文从如何全面的评价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性出发,阐述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中需要思考的问题,并对其解决方法及策略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构建发展性的评价体系等建议,方便今后有效开展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关键词:科学评价;高中生;综合素质
学生的综合素质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014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中提到,“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那么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如何构建合理、科学的评价系统,是各级教育部門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 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
(一) 综合素质概念不清
目前社会各界对什么是综合素质这个根本的问题认识并不统一,官方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而清晰的界定。2006年2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此后,“综合素质评价”就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文献和文件中,其评价内容也基本定型为以下六个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然而这六方面的叠加并不等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它们之间相互渗透,由此发展而来的指标会有重复叠加。
(二) 评价过程缺乏科学性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上体现了对学生多元化评价,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权重对学生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一个总分,再根据分数的高低进行排队或者划分等级。但是评价的内容并不存在可比性和简单的相加性,因为评价内容是反映学生的某一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它们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现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处理数据方面做得不科学,使评价的信度降低。
(三) 无法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开始到最终确定评价等级之间,工作琐碎繁杂,有些内容如思想表现、公民素养不能量化;有些内容如社会实践活动等各项比例的计算及综合,没有电子技术的支持,班主任对全班同学的材料的收集、审核,并完成评语的书写、评价等级的确定,工作繁杂,班主任常常是独木难支。这非常容易引起教师对评价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开展工作时敷衍了事,故很多时候综合评价就会流于形式。此外,学生有可能同学相互之间的亲疏程度不同等原因,互评时随意性很大。因此,不管学生互评,还是老师评价,都难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四) 评价结果没有可比性
由于对不同素质和能力要求进行简单加权平均,使得评价结果不具备可比性,同一分数的学生如果仔细分析,素质和能力还是有较大区别,并且个别教师对学生印象评价特别显著,主观性评价较大。结果缺乏科学说服力,受到家长、学生的异议较多,很多学校都是执行宽标准,使优秀档次的学生人数特别多,违背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评价缺乏科学性的表现。
二、 改革完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策略
(一) 建立诚信处罚体系
建立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人们之所以对综合素质评价有种种担心与顾虑,根本原因在于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而这又源自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如果综合素质评价失去了可信度,评价结果自然难以服众,而且评价本身对学生也起到了“反教育”的作用。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备的社会诚信处罚体系。如果发现学生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则应禁止该学生在三年内(或其他合适的年限)再次参加高考。其次,如果发现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或其他公职人员造假,则应停止其公职。再次,如果是相应的领导造假或参与造假,则应开除其一切公职。只有如此清晰地界定了造假的后果并严格予以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要的诚信体系才会形成。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不诚信的学生给予处罚,或许是建立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良好突破口。
(二)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我们要从传统的评价模式中解脱出来,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确定可以考核的标准,制定评价细则。主要考虑到这几点:第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反映学生真实的成长过程,要渗透在学生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这样老师的评价才不会主观臆断。第二,综合素质评价不只是学生毕业时一个简单的评价,要体现阶段性与发展性的结合。综合素质的各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指标都需要较强的观察性,要即时用心观察并记录学生各个方面、各个阶段的表现,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育锻炼时反映出来的能力、品质等,而不只是品德好、身体健康之类的简单的结论性的主观定论。不只是看学生的表现的结果,更要注重价值观的形成。这样评价的客观性和可靠性都得以保证。第三,综合素质评价渗透在学生的课程学习中。如“交流与合作能力”在英语、语文等课程的学习能力评价中都有相应要求。这样一来,明确各项素质对应的课程就确定了科任老师作为相关素质评价者的责任,解决等级评定过程中班主任负担过重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不仅可以促使学校更好地实施各类课程评价,而且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 评价手段要有时代性
对于评价手段与方法要进行创新与完善,不能总是以传统的手法来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因为当今是信息化社会,而且当今的高中生又是在新时代成长起来的,因此,可以运用网络的强大功能来进行评价内容的记载,这样不仅有利于材料的查询,还能做到电子存档,方便、快捷、及时。比如说在班级进行一些娱乐活动时,就可以用多媒体或手机、数码相机等形式进行记录与收集,让这些都成为评价高中生综合素质的素材,而且现在的青少年对于网络也是比较钟爱的,如果能以他们所喜欢的手段来进行评价的话,更容易激发起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更有利于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深入。
(四)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对学生进行独立、专业评价,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价中扮演着方案制订的设计师、过程跟踪的裁判员和结果反馈的咨询师三重角色。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估人才队伍,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因为能比较客观地反映高中生的真实综合素质。
对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发展,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虽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但只要科学认识、合理管理,学校就可以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地进行针对性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105.
[2]崔允,柯政.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J].全球教育展望,2010(9).
[3]罗祖兵,邹艳.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矛盾探析[J].考试研究,2012(5).
作者简介:
冯云鹏,重庆市,重庆市长寿实验中学校。
关键词:科学评价;高中生;综合素质
学生的综合素质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014年教育部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中提到,“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那么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如何构建合理、科学的评价系统,是各级教育部門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 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
(一) 综合素质概念不清
目前社会各界对什么是综合素质这个根本的问题认识并不统一,官方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而清晰的界定。2006年2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此后,“综合素质评价”就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文献和文件中,其评价内容也基本定型为以下六个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然而这六方面的叠加并不等于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它们之间相互渗透,由此发展而来的指标会有重复叠加。
(二) 评价过程缺乏科学性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上体现了对学生多元化评价,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权重对学生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加权平均,得出一个总分,再根据分数的高低进行排队或者划分等级。但是评价的内容并不存在可比性和简单的相加性,因为评价内容是反映学生的某一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它们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现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处理数据方面做得不科学,使评价的信度降低。
(三) 无法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开始到最终确定评价等级之间,工作琐碎繁杂,有些内容如思想表现、公民素养不能量化;有些内容如社会实践活动等各项比例的计算及综合,没有电子技术的支持,班主任对全班同学的材料的收集、审核,并完成评语的书写、评价等级的确定,工作繁杂,班主任常常是独木难支。这非常容易引起教师对评价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开展工作时敷衍了事,故很多时候综合评价就会流于形式。此外,学生有可能同学相互之间的亲疏程度不同等原因,互评时随意性很大。因此,不管学生互评,还是老师评价,都难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四) 评价结果没有可比性
由于对不同素质和能力要求进行简单加权平均,使得评价结果不具备可比性,同一分数的学生如果仔细分析,素质和能力还是有较大区别,并且个别教师对学生印象评价特别显著,主观性评价较大。结果缺乏科学说服力,受到家长、学生的异议较多,很多学校都是执行宽标准,使优秀档次的学生人数特别多,违背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初衷,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评价缺乏科学性的表现。
二、 改革完善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策略
(一) 建立诚信处罚体系
建立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人们之所以对综合素质评价有种种担心与顾虑,根本原因在于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而这又源自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如果综合素质评价失去了可信度,评价结果自然难以服众,而且评价本身对学生也起到了“反教育”的作用。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备的社会诚信处罚体系。如果发现学生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则应禁止该学生在三年内(或其他合适的年限)再次参加高考。其次,如果发现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或其他公职人员造假,则应停止其公职。再次,如果是相应的领导造假或参与造假,则应开除其一切公职。只有如此清晰地界定了造假的后果并严格予以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要的诚信体系才会形成。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不诚信的学生给予处罚,或许是建立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良好突破口。
(二)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
我们要从传统的评价模式中解脱出来,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确定可以考核的标准,制定评价细则。主要考虑到这几点:第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反映学生真实的成长过程,要渗透在学生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这样老师的评价才不会主观臆断。第二,综合素质评价不只是学生毕业时一个简单的评价,要体现阶段性与发展性的结合。综合素质的各个维度所包含的评价指标都需要较强的观察性,要即时用心观察并记录学生各个方面、各个阶段的表现,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育锻炼时反映出来的能力、品质等,而不只是品德好、身体健康之类的简单的结论性的主观定论。不只是看学生的表现的结果,更要注重价值观的形成。这样评价的客观性和可靠性都得以保证。第三,综合素质评价渗透在学生的课程学习中。如“交流与合作能力”在英语、语文等课程的学习能力评价中都有相应要求。这样一来,明确各项素质对应的课程就确定了科任老师作为相关素质评价者的责任,解决等级评定过程中班主任负担过重的问题。最重要的是不仅可以促使学校更好地实施各类课程评价,而且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 评价手段要有时代性
对于评价手段与方法要进行创新与完善,不能总是以传统的手法来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因为当今是信息化社会,而且当今的高中生又是在新时代成长起来的,因此,可以运用网络的强大功能来进行评价内容的记载,这样不仅有利于材料的查询,还能做到电子存档,方便、快捷、及时。比如说在班级进行一些娱乐活动时,就可以用多媒体或手机、数码相机等形式进行记录与收集,让这些都成为评价高中生综合素质的素材,而且现在的青少年对于网络也是比较钟爱的,如果能以他们所喜欢的手段来进行评价的话,更容易激发起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更有利于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深入。
(四)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作用,对学生进行独立、专业评价,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价中扮演着方案制订的设计师、过程跟踪的裁判员和结果反馈的咨询师三重角色。第三方评估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估人才队伍,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因为能比较客观地反映高中生的真实综合素质。
对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发展,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虽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但只要科学认识、合理管理,学校就可以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地进行针对性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105.
[2]崔允,柯政.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J].全球教育展望,2010(9).
[3]罗祖兵,邹艳.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矛盾探析[J].考试研究,2012(5).
作者简介:
冯云鹏,重庆市,重庆市长寿实验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