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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数量巨大,被视为最大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弱势地位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制度制约下的机会不平等,具体表现在:以个人经济权利为基础的权利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以“话语权”为主的政治权利制度执行中出现了“组织缺位”;以生存权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改善农民工弱势地位方面,应注重制度正义的设计.政府应主动改变以身份为标志的不合理城乡二元制度;消除经济歧视政策,积极为农民工创造起点公平的条件;应有意识地培育农民工组织;还应制订公平的教育制度帮助农民工实现其发展权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