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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当前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公路运输快速发展与城市路网不断完善,汽车作为人们重要的出行工具,行驶安全受到了普遍关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首要目标。根据相关调查分析,大部分交通事故与驾驶员的人为因素有关。必须在总结交通事故的基础上,分析其中的人为因素,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汽车驾驶员提供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交通事故;驾驶员;人为因素
通过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不难发现驾驶员的操作行为和主观意识对车辆运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旦出现疲劳驾驶等情况,就很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从驾驶员的人为因素来看,驾驶员视力模糊、头脑反应迟钝,无法第一时间对突发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很难做出最有利的操作,从而产生交通安全事故。基于这种现状,本文对现阶段人为因素对交通安全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做系统探究。
一、交通安全现状及安全驾驶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均持有汽车数量不断增加,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越发严峻。交通安全,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危及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交通事故频发,给我们国家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和财产的损失,因此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首要目标。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4937起,造成63194人死亡,万车死亡率达21.4人,同比上升2.9%,造成25853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为138455.9万元。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开车玩手机等人为因素已经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因此,安全驾驶成为当前驾驶员需要遵守的准则和标准,必须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规范他们的操作行为,防止出现各种危险和不安全驾驶行为,从根本上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人为因素
(一)具有攻击色彩的驾驶行为
具有攻击色彩的驾驶行为,指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损人不利已,故意做出具有伤害性的行为。如在驾驶过程中,故意变更车道、超速、开启远光灯,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出现暴力驾驶,恶意超车、别车。以上都是通过汽车驾驶危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行为。这种带有攻击性的驾驶行为成为威胁道路运行安全的重要因素。
(二)事故倾向性的因素
事故倾向性是指驾驶员由于性格原因,人格存在暴力、不安定的倾向,在驾驶的过程中稍微受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情便容易与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典型表现为:路怒症。这类驾驶员很容易受情绪的影响,甚至可能因为一个比较细微的事物而发怒。如在正常行驶的过程其他人突然超车都会导致这类驾驶员起很大的反应。
(三)驾驶员性格的因素
人的行为将直接受到人的性格的影响,生活中待人和善的人,在驾驶过程中,心态比较平和,驾驶比较平稳;脾气暴躁容易冲动的人,在驾驶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过激行为。
根据心理学分类,驾驶员性格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内向型、标准型和外向型。三种类型的人驾驶风格是不相同的:内向型的驾驶员比较谨慎,在驾驶环节中可能更平稳和低速,但遇到突发状况反应也相对较慢,往往不能在交通事故要发生时做出及时的反应;外向型的驾驶员奉行感觉为上的态度,在驾驶环节种速度快、动作大,遇到突发状况有足够的洞察能力,但受到车速的影响,往往来不及做出合适的反应而导致交通事故;标准型的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表现处于以上两者之间。此外根据研究表明,因交通行为服刑后,刑满释放的驾驶员在之后的驾驶中,交通肇事的概率是普通驾驶员的3倍以上,交通肇事导致死亡的概率是普通驾驶员的20倍。因此,驾驶员的性格对驾驶行为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四)驾驶员精神状态的因素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驾驶员精神状态差而继续疲劳驾驶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分析原因主要由于驾驶员没有充分的休息,身体疲劳,大脑反应过慢,遇突发情况感知能力下降,不能及时做出合理反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驾驶员要坚决避免疲劳驾驶。
(五)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除了上述原因还有一些原因也会导致事故,主要与驾驶员的驾驶经验、是否遵守交通法规等有着一定的联系,如驾驶员反应快慢、对周围的注意力、对于速度的判断等。此外还有生理原因,如视力等。概括来讲就是人因为年龄或者身体状况等内部因素,无法对突发状况做出快速反应,或因为饮酒、吸毒等原因,导致驾驶员无法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导致事故发生。
三、如何有效的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一)提升多环节服务能力
良好的服务是给驾驶员以足够驾驶信息的重要方式,为此应联合多环节提升服务职能,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思考:提升驾照考核服务能力。驾校的老师是按照通过驾照考核的学生数量来获得盈利,往往不会重视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为此驾校应严格把关驾驶员的实操培训环节。提升公路信息服务力度。实时将公路当前各项情况通过广播的形式传递给所有的驾驶员,提升驾驶员对路况的掌控能力。提升车辆维修的服务能力。提升车辆维修力度,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二)建立事故档案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事故档案,记录每起交通事故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对于经常出现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进行重点监测,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引导和提醒,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分析原因。还要时常邀请相关方面的老师对其进行安全驾驶知识讲座,定期跟进相关人员是否有改进,对改进者加以奖励,对屡教不改者实施一定惩罚。
(三)提升驾驶人员自我安全意识。
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断积累驾驶经验,保证规范驾驶,要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认真总结驾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在饮酒或者吃了犯困的药物以后,不驾驶车辆。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要保持注意力,合理判断驾驶速度,防止出现追尾等失控行为。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驾驶员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为此公路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合作,在响应国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的同时,对现有的交通法律法規加以完善和优化。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约束,保证驾驶员的行为符合交通规范,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贺习峰,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与交通安全[J].汽车与驾驶维修(维修版),2018(05)
[2]李都厚,刘群,袁伟等.疲劳驾驶与交通事故关系[J].交通运输工程学报,2010(02).
关键词:交通事故;驾驶员;人为因素
通过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不难发现驾驶员的操作行为和主观意识对车辆运行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旦出现疲劳驾驶等情况,就很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从驾驶员的人为因素来看,驾驶员视力模糊、头脑反应迟钝,无法第一时间对突发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很难做出最有利的操作,从而产生交通安全事故。基于这种现状,本文对现阶段人为因素对交通安全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做系统探究。
一、交通安全现状及安全驾驶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均持有汽车数量不断增加,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越发严峻。交通安全,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危及人身安全的重要因素。交通事故频发,给我们国家和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和财产的损失,因此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首要目标。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4937起,造成63194人死亡,万车死亡率达21.4人,同比上升2.9%,造成25853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为138455.9万元。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开车玩手机等人为因素已经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因此,安全驾驶成为当前驾驶员需要遵守的准则和标准,必须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规范他们的操作行为,防止出现各种危险和不安全驾驶行为,从根本上避免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人为因素
(一)具有攻击色彩的驾驶行为
具有攻击色彩的驾驶行为,指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损人不利已,故意做出具有伤害性的行为。如在驾驶过程中,故意变更车道、超速、开启远光灯,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出现暴力驾驶,恶意超车、别车。以上都是通过汽车驾驶危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行为。这种带有攻击性的驾驶行为成为威胁道路运行安全的重要因素。
(二)事故倾向性的因素
事故倾向性是指驾驶员由于性格原因,人格存在暴力、不安定的倾向,在驾驶的过程中稍微受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情便容易与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典型表现为:路怒症。这类驾驶员很容易受情绪的影响,甚至可能因为一个比较细微的事物而发怒。如在正常行驶的过程其他人突然超车都会导致这类驾驶员起很大的反应。
(三)驾驶员性格的因素
人的行为将直接受到人的性格的影响,生活中待人和善的人,在驾驶过程中,心态比较平和,驾驶比较平稳;脾气暴躁容易冲动的人,在驾驶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过激行为。
根据心理学分类,驾驶员性格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内向型、标准型和外向型。三种类型的人驾驶风格是不相同的:内向型的驾驶员比较谨慎,在驾驶环节中可能更平稳和低速,但遇到突发状况反应也相对较慢,往往不能在交通事故要发生时做出及时的反应;外向型的驾驶员奉行感觉为上的态度,在驾驶环节种速度快、动作大,遇到突发状况有足够的洞察能力,但受到车速的影响,往往来不及做出合适的反应而导致交通事故;标准型的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表现处于以上两者之间。此外根据研究表明,因交通行为服刑后,刑满释放的驾驶员在之后的驾驶中,交通肇事的概率是普通驾驶员的3倍以上,交通肇事导致死亡的概率是普通驾驶员的20倍。因此,驾驶员的性格对驾驶行为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四)驾驶员精神状态的因素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驾驶员精神状态差而继续疲劳驾驶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分析原因主要由于驾驶员没有充分的休息,身体疲劳,大脑反应过慢,遇突发情况感知能力下降,不能及时做出合理反应,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驾驶员要坚决避免疲劳驾驶。
(五)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除了上述原因还有一些原因也会导致事故,主要与驾驶员的驾驶经验、是否遵守交通法规等有着一定的联系,如驾驶员反应快慢、对周围的注意力、对于速度的判断等。此外还有生理原因,如视力等。概括来讲就是人因为年龄或者身体状况等内部因素,无法对突发状况做出快速反应,或因为饮酒、吸毒等原因,导致驾驶员无法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导致事故发生。
三、如何有效的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一)提升多环节服务能力
良好的服务是给驾驶员以足够驾驶信息的重要方式,为此应联合多环节提升服务职能,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思考:提升驾照考核服务能力。驾校的老师是按照通过驾照考核的学生数量来获得盈利,往往不会重视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为此驾校应严格把关驾驶员的实操培训环节。提升公路信息服务力度。实时将公路当前各项情况通过广播的形式传递给所有的驾驶员,提升驾驶员对路况的掌控能力。提升车辆维修的服务能力。提升车辆维修力度,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二)建立事故档案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事故档案,记录每起交通事故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对于经常出现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进行重点监测,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引导和提醒,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分析原因。还要时常邀请相关方面的老师对其进行安全驾驶知识讲座,定期跟进相关人员是否有改进,对改进者加以奖励,对屡教不改者实施一定惩罚。
(三)提升驾驶人员自我安全意识。
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断积累驾驶经验,保证规范驾驶,要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认真总结驾驶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在饮酒或者吃了犯困的药物以后,不驾驶车辆。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要保持注意力,合理判断驾驶速度,防止出现追尾等失控行为。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驾驶员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为此公路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合作,在响应国家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的同时,对现有的交通法律法規加以完善和优化。对驾驶员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约束,保证驾驶员的行为符合交通规范,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贺习峰,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与交通安全[J].汽车与驾驶维修(维修版),2018(05)
[2]李都厚,刘群,袁伟等.疲劳驾驶与交通事故关系[J].交通运输工程学报,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