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三个结合 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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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找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定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矫正对象管控到位、监督到位、矫正到位,取得良好效果。
  关键词:三个结合;社区矫正;监督
  一、注重“键盘”与“脚步”的结合,确保管控到位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漏管“顽疾”,我院采取“键盘”加“脚步”的模式,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掌握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和动态的同时,多次不定期实地到社区矫正对象住所等地实地查看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情况,有效地减少和预防脱管、漏管、虚管。
  (一)构建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查询网
  我院积极争取院党组的支持,增加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不断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网络平台,掌握全区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的资料和管理信息,随时了解有关动态数据;同时该平台实现了与各街道社区矫正机构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只要打开网络、通过键盘和鼠标,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和矫正情况等均可方便快捷地查阅。
  (二)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实地巡查的力度
  我院在掌握社区人员监管动态的基础上,加大实地巡查的力度,增加频次,变每半年的一次例行巡查为每季度一次,并采取“走下去、面对面”的形式,通过召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座谈、到社区矫正人员家中家访、公益劳动现场进行走访等方式,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实际情况。如今年4月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家访时,发现一名矫正对象已死亡十余天而该区矫正办公室并不知情,我院立即就此情况向该区矫正办公室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该区矫正办公室将其解除矫正。
  二、注重常态监督与重点监督的结合,确保监督到位
  我院找准自身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角色定位,突出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监督身份,重点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是否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中是否有违法违纪甚至犯罪行为,在监督方法上采取常态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模式,确保监督到位。
  (一)强化常态监督
  我院依托信息平台和定期巡查摸底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矫正对象数量、类型、分布区域等信息,确保辖区内矫正对象在检察监督环节底数清、情况明。我院针对基层司法采取“五步审查法”,即司法所对纳入社区矫正的对象是否进行了外围的社会调查核实、司法所是否因人而异制定了矫正方案、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司法所是否定期核实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表现、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狠抓重点监督
  我院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及时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及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确保矫正工作有序推进。如今年7月,我院到该区消泗乡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专项巡查,检察人员对该所管理的在矫人员进行随机抽查,结果发现抽查人员联系电话无人接听,随即又抽查了一人,该名人员承认本人不在蔡甸,在市内其他区打工。检察人员发现情况异常,随即对所有六名在册的在矫人员全部进行了电话检查,结果发现六名在矫人员中四人不在消泗乡工作居住,长期在外地打工和居住,有二人始终无法联系上。检察人员随即来到汉南区,对一名自称在汉南纱帽街打工的人员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该名人员承认已有一段时间在汉南打工,平日并不回家,仅仅是每月去司法所报到一次。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存在虚管突出的问题,该院当即督促整改并向该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纳矫人员的管理,对于长期在外地打工的人员可以考虑将矫正关系转至打工地社区矫正机构。并建议社区矫正办公室以此为契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虚管现象进行一次自查。蔡甸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和整改的结果及时向检察院书面报告。
  三、注重法制教育与人性关怀的结合,确保矫正到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促使其顺利回归,我院采取法制教育与人性关怀相结合的举措,两手抓两手并重。
  (一)加强法制教育
  我院精心制作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考察监督“一本通”发放给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对其权利义务一目了然。同时依托社区矫正检察室,定期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并根据社区矫正人員的个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利用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的机会,将法制教育融合于其中。对于当场受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和举报,均及时办理给予答复,增强了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二)突出人性关怀
  针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引入心理调适疏导机制,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调节情绪,消除抗拒矫正情绪及其他心理障碍,促使其更好地回归家庭、学校、社会。同时针对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重点跟踪和帮扶,协调民政、司法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已协调为2人办理救济和低保待遇,帮助5人顺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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