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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湖滏镇盛产毛竹,素称“竹海”。该镇的省庄竹海曲径通幽,溪水潺潺,风景秀美。宜兴市看好了这块风水宝地,准备在竹海景区进行开发建设。其主要思路就是将竹海村所属的省庄(自然村)村民从原村址上全部迁出,由阳羡生态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别墅、宾馆、饭店、商品一条街等设施。村民被迁往离竹海景区较远的一块低洼地,而这块土地全部是省庄的基本农田。
征地明与暗
2006年7月15日,在竹海村委的带领下,一支60余人的征地工作队悄然进村,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开始对村民进行游说动员。工作队中有湖滏镇党委委员。在没有出示征地批文和张贴书面征地公告的情况下,工作队以每亩7000元的价格(另加青苗补偿2000元)要求农户与之签订征地协议。在竹海村民签署的协议中,记者看到协议的双方分别是“竹海村民委员会”和“农户”,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本就不具备作为征地主体的资格。
省庄是一个小山村,人均耕地也只有半亩左右,被视为农民命根子的土地在这里显得更加珍贵。政府的这种做法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他们开始向宜兴和无锡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村民的抗争下,宜兴市和湖滏镇提高了征地补偿的标准,每亩增加了3000元的征地补偿费。
9月6日,宜兴市建设局批准了阳羡生态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省庄的临时用地,按照国家规定,这种临时用地不能建永久性建筑,有效期为一年。但征地工作组却对村民说,“建设用地已经批下来了,赶快签(协议)吧,早签还有奖呢。”尽管如此,征地工作依然进展缓慢。
10月16日,在没有出示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宜兴政府方面派了两辆推土机进村推地。17日,在省庄村广大村民的抗争之下,村干部不得不下令停工。村民质问:“这么公开推田征地,上面有没有批文?”村干部说:“我至今也没见到批文,只是上面要求搞的,等批文下来以后再开工。”记者就此采访这位村干部时,他说根本没有这回事。
10月底,宜兴市主要领导亲临竹海景区视察,部署有关工作,指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11月2日深夜,推土机开进农田施工,当夜就推毁基本农田30多亩,这让省庄村民非常不满,“既然政府说是合法的,为什么征地还偷偷摸摸地搞,不光明正大?”村民开始抗争,力图阻止政府的这一做法。
据村民反映,为了保证推地工作顺利进行,从11月6日,社会闲散人员开始参与施工,并对村民叫嚣道:“我们是代表政府来刨田的,你们必须无条件服从,跟我们对抗就是跟政府对抗。”
到11月8日,派出的推土机累计推毁的农田已达200余亩,其中也包括很多没有签征地协议村民的农田。但政府的推地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
拆迁大忽悠
要实施省庄的整村搬迁,不仅要征地,还要拆迁房屋,征地的目的即在于此。而市、镇政府在省庄的工作,可以说是征地与拆迁并行。竹海省庄村的拆迁涉及到250户约5万平方米的民房拆迁。
2006年9月13日,宜兴市国土局贴出公告:“收回规划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希在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速到湖滏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单位用地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9月19日,当地媒体一篇题为《阳羡生态旅游区建设开端良好》的报道称:(湖滏镇)启动了有关拆迁安置小区建设,并就拆迁安置房的结构、房型等广泛听取和征求拆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取得了绝大多数群众对景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但村民告诉记者:“这报纸上的报道并不真实,拆迁安置房的结构、房型的听证会仅举行过一次,是9月21日上午9时许在竹海村部举行的,该会议由湖滏镇的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一开始,双方就话不投机,与会的村民代表说:‘媳妇还没娶到家,倒想养孙儿办满月酒了’。说完这些,村民代表纷纷离席而去。会议只开了半个小时,没有什么实质效果。可明明是9月21日开的会,怎么9月19日就发了报道呢?”
10月15日,湖滏镇和竹海村派出了80余人的拆迁评估工作组进村进行游说动员。评估是与房屋拆迁直接挂钩的,因为在此之前阳羡公司已经和评估机构签订了评估委托书,但并未告知村民。评估工作组的人却对村民说:“我们只评估,不要你们签字,跟拆迁没有直接关系,只是看看房子了解一下情况。评一下对你们也没坏处啊,你们也可以知道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
在此种情况之下,很多不明真相的村民就接受了评估组的评估。村民刘某就是其中一个,刘某说:“当时评估的时候并没跟我讲清楚,评了后不几天,政府就把拆迁协议书送给我要我签字,说房子已经评过了。这样做我不满意,当然也不会签。”
搬迁的花絮
基于对市、镇政府一些作法的不满,有些村民就开始上访。2006年8月10日,湖滏镇政府接待了这些上访村民,会场上安排了便衣警察数人。一位参与此事的村民告诉记者:“当时的架势很吓人,如果不冷静,警察就会抓人,但当时我们没有头脑发热,他们也就没得逞”。事后,湖滏镇派出所的负责人说,没想到省庄村民的素质这么高。
村民代表老唐告诉记者,自从他们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后,政府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先是把村里刷在墙上的基本农田规划图给刮了,派出所民警总到村里转,好像盯住参加上访的这几家了。我们现在在家都不敢摸麻将了,尽管村里有很多人在玩,怕给他们借口。”
11月10日,省庄一位失明的村民黄某发现自己家农田里吊瓜架被推倒了,而他本人并没有签征地协议。于是,他立即给村部打电话,一位村干部接到电话之后虽立即赶到现场,但并未表态,这使黄某非常愤怒:“你们推地本来是违法的,为什么还要故意毁掉我的吊瓜棚架,我还没签(征地协议)呢!”话音刚落,站在一旁的联防队员一拳袭来,重重打在黄的眼部,将黄的那只好眼打成重伤,后经检验这只眼睛的裸眼视力只有0.04度。
更出人意料的是,11月14日黄某因此事被派出所“传拘”,7个小时后派出所让签订了征地协议的黄某回家叫其妻子到派出所,要求黄妻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不签不许回家”。黄妻在被“拘”了30小时之后,终于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了字。
黄某的故事可以算是竹海省庄村搬迁过程中的一个插曲。据村民反映,在签署征地协议和房屋拆迁协议的过程中,市、镇政府方面的有些做法不够透明。对于那些没有文化又不太了解情况的村民,镇政府方面强制签字;对于那些有正式工作的村民,镇政府方面以停职停工胁迫签字;对于那些搞副业的村民,则动用行政手段,如对跑运输的,就采取由交管部门围堵车主逼其签字;对于那些有关系不好对付的村民,则以增加田亩面积增加补偿款、请客吃饭、多批宅基地等手段让他们签字。
法律的尺度
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竹海新村(省庄新址)所占用的土地是60亩荒坡地,不可能是基本农田,上报省里就是以荒坡地上报的。而记者在新址被推毁的土地周围却发现了水泥制作的“基本农田”桩,按照国家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必须报国务院批准。但让人不解的是,在江苏省有关部门尚未批准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已经开始了征地推田。退一步说,即使江苏省批准了,那也只有60亩,而不是实际推掉的200多亩。
虽然政府方面说搬迁是为了竹海景区的开发,是搞公益事业,但村民觉得这只是一个幌子,政府的目的是想在这里建别墅,开发房地产。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告诉记者,搬迁省庄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的,而搬迁应该是出于公益建设目的,具体情况应该去问建设部门。
村民刘某说:“他们的目的不是搬我们村,而是看上了我们的山和山上的竹子,我们省庄村几百年了,是风水宝地,现在新村地势低洼,很容易遇上洪水,谁想住那里?如果真正搞公益事业,国家需要我们搬迁,那不给钱我也搬,但现在政府这么搞是为了炒地皮,村子还没搬走,地皮就已经卖给那些有钱人了。拆迁补偿还给这么低,这不是明抢吗?既是搞商业,那竹海的收益我也应得!”
刘某的说法代表了很多村民对搬迁的看法。虽然有一部分村民签订了有关协议,但是,几乎没有村民愿意搬迁。村民之所以不愿搬迁,除了感情上不愿意离开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外,经济利益似乎更重要。旧址和公园实际是一体的,很多村民利用自己的住宅围绕旅游经营着各种服务业,如果拆迁到地势低洼的新址,这些收益全无,而且全村还要失去200多亩的基本农田。当地政府搞开发,也是看中了省庄竹海所蕴藏的商业价值。在收益分配上被忽略,让省庄村民很难接受。
不管是出于公益目的,还是要进行商业开发,必须依法使用土地。按照法律,要对竹海村进行建设开发,当地政府首先须对该村的280亩土地(村址)通过征收变为国有,阳羡公司再以政府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办理其他各种手续。但实际情况是,在获得上级批准之前,征地拆迁就已经开始了。
记者注意到,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拆迁和占地,只有宜兴市建设局于2006年10月11日公布颁发的(2006)第10号拆迁许可证,其依据竟然只是县级市政府职能部门发的三个文件,即宜发改(2006)84号文件,该文件是批准立项的审批手续,但立项单位也不是现在的拆迁人阳羡公司;宜村用(2006)253号文件则是所谓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是临时用地;宜国土临(2006)第33号文件则是土地使用的审批手续,也仅仅是批准对45250平方米(约70亩)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不能超过1年。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取得对占地281亩村庄的拆除权呢?
征地明与暗
2006年7月15日,在竹海村委的带领下,一支60余人的征地工作队悄然进村,以“建设新农村”的名义开始对村民进行游说动员。工作队中有湖滏镇党委委员。在没有出示征地批文和张贴书面征地公告的情况下,工作队以每亩7000元的价格(另加青苗补偿2000元)要求农户与之签订征地协议。在竹海村民签署的协议中,记者看到协议的双方分别是“竹海村民委员会”和“农户”,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本就不具备作为征地主体的资格。
省庄是一个小山村,人均耕地也只有半亩左右,被视为农民命根子的土地在这里显得更加珍贵。政府的这种做法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他们开始向宜兴和无锡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村民的抗争下,宜兴市和湖滏镇提高了征地补偿的标准,每亩增加了3000元的征地补偿费。
9月6日,宜兴市建设局批准了阳羡生态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省庄的临时用地,按照国家规定,这种临时用地不能建永久性建筑,有效期为一年。但征地工作组却对村民说,“建设用地已经批下来了,赶快签(协议)吧,早签还有奖呢。”尽管如此,征地工作依然进展缓慢。
10月16日,在没有出示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宜兴政府方面派了两辆推土机进村推地。17日,在省庄村广大村民的抗争之下,村干部不得不下令停工。村民质问:“这么公开推田征地,上面有没有批文?”村干部说:“我至今也没见到批文,只是上面要求搞的,等批文下来以后再开工。”记者就此采访这位村干部时,他说根本没有这回事。
10月底,宜兴市主要领导亲临竹海景区视察,部署有关工作,指出“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11月2日深夜,推土机开进农田施工,当夜就推毁基本农田30多亩,这让省庄村民非常不满,“既然政府说是合法的,为什么征地还偷偷摸摸地搞,不光明正大?”村民开始抗争,力图阻止政府的这一做法。
据村民反映,为了保证推地工作顺利进行,从11月6日,社会闲散人员开始参与施工,并对村民叫嚣道:“我们是代表政府来刨田的,你们必须无条件服从,跟我们对抗就是跟政府对抗。”
到11月8日,派出的推土机累计推毁的农田已达200余亩,其中也包括很多没有签征地协议村民的农田。但政府的推地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
拆迁大忽悠
要实施省庄的整村搬迁,不仅要征地,还要拆迁房屋,征地的目的即在于此。而市、镇政府在省庄的工作,可以说是征地与拆迁并行。竹海省庄村的拆迁涉及到250户约5万平方米的民房拆迁。
2006年9月13日,宜兴市国土局贴出公告:“收回规划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希在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速到湖滏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单位用地办理补偿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国土资源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9月19日,当地媒体一篇题为《阳羡生态旅游区建设开端良好》的报道称:(湖滏镇)启动了有关拆迁安置小区建设,并就拆迁安置房的结构、房型等广泛听取和征求拆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取得了绝大多数群众对景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但村民告诉记者:“这报纸上的报道并不真实,拆迁安置房的结构、房型的听证会仅举行过一次,是9月21日上午9时许在竹海村部举行的,该会议由湖滏镇的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一开始,双方就话不投机,与会的村民代表说:‘媳妇还没娶到家,倒想养孙儿办满月酒了’。说完这些,村民代表纷纷离席而去。会议只开了半个小时,没有什么实质效果。可明明是9月21日开的会,怎么9月19日就发了报道呢?”
10月15日,湖滏镇和竹海村派出了80余人的拆迁评估工作组进村进行游说动员。评估是与房屋拆迁直接挂钩的,因为在此之前阳羡公司已经和评估机构签订了评估委托书,但并未告知村民。评估工作组的人却对村民说:“我们只评估,不要你们签字,跟拆迁没有直接关系,只是看看房子了解一下情况。评一下对你们也没坏处啊,你们也可以知道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
在此种情况之下,很多不明真相的村民就接受了评估组的评估。村民刘某就是其中一个,刘某说:“当时评估的时候并没跟我讲清楚,评了后不几天,政府就把拆迁协议书送给我要我签字,说房子已经评过了。这样做我不满意,当然也不会签。”
搬迁的花絮
基于对市、镇政府一些作法的不满,有些村民就开始上访。2006年8月10日,湖滏镇政府接待了这些上访村民,会场上安排了便衣警察数人。一位参与此事的村民告诉记者:“当时的架势很吓人,如果不冷静,警察就会抓人,但当时我们没有头脑发热,他们也就没得逞”。事后,湖滏镇派出所的负责人说,没想到省庄村民的素质这么高。
村民代表老唐告诉记者,自从他们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后,政府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先是把村里刷在墙上的基本农田规划图给刮了,派出所民警总到村里转,好像盯住参加上访的这几家了。我们现在在家都不敢摸麻将了,尽管村里有很多人在玩,怕给他们借口。”
11月10日,省庄一位失明的村民黄某发现自己家农田里吊瓜架被推倒了,而他本人并没有签征地协议。于是,他立即给村部打电话,一位村干部接到电话之后虽立即赶到现场,但并未表态,这使黄某非常愤怒:“你们推地本来是违法的,为什么还要故意毁掉我的吊瓜棚架,我还没签(征地协议)呢!”话音刚落,站在一旁的联防队员一拳袭来,重重打在黄的眼部,将黄的那只好眼打成重伤,后经检验这只眼睛的裸眼视力只有0.04度。
更出人意料的是,11月14日黄某因此事被派出所“传拘”,7个小时后派出所让签订了征地协议的黄某回家叫其妻子到派出所,要求黄妻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不签不许回家”。黄妻在被“拘”了30小时之后,终于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了字。
黄某的故事可以算是竹海省庄村搬迁过程中的一个插曲。据村民反映,在签署征地协议和房屋拆迁协议的过程中,市、镇政府方面的有些做法不够透明。对于那些没有文化又不太了解情况的村民,镇政府方面强制签字;对于那些有正式工作的村民,镇政府方面以停职停工胁迫签字;对于那些搞副业的村民,则动用行政手段,如对跑运输的,就采取由交管部门围堵车主逼其签字;对于那些有关系不好对付的村民,则以增加田亩面积增加补偿款、请客吃饭、多批宅基地等手段让他们签字。
法律的尺度
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竹海新村(省庄新址)所占用的土地是60亩荒坡地,不可能是基本农田,上报省里就是以荒坡地上报的。而记者在新址被推毁的土地周围却发现了水泥制作的“基本农田”桩,按照国家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必须报国务院批准。但让人不解的是,在江苏省有关部门尚未批准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已经开始了征地推田。退一步说,即使江苏省批准了,那也只有60亩,而不是实际推掉的200多亩。
虽然政府方面说搬迁是为了竹海景区的开发,是搞公益事业,但村民觉得这只是一个幌子,政府的目的是想在这里建别墅,开发房地产。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告诉记者,搬迁省庄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的,而搬迁应该是出于公益建设目的,具体情况应该去问建设部门。
村民刘某说:“他们的目的不是搬我们村,而是看上了我们的山和山上的竹子,我们省庄村几百年了,是风水宝地,现在新村地势低洼,很容易遇上洪水,谁想住那里?如果真正搞公益事业,国家需要我们搬迁,那不给钱我也搬,但现在政府这么搞是为了炒地皮,村子还没搬走,地皮就已经卖给那些有钱人了。拆迁补偿还给这么低,这不是明抢吗?既是搞商业,那竹海的收益我也应得!”
刘某的说法代表了很多村民对搬迁的看法。虽然有一部分村民签订了有关协议,但是,几乎没有村民愿意搬迁。村民之所以不愿搬迁,除了感情上不愿意离开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外,经济利益似乎更重要。旧址和公园实际是一体的,很多村民利用自己的住宅围绕旅游经营着各种服务业,如果拆迁到地势低洼的新址,这些收益全无,而且全村还要失去200多亩的基本农田。当地政府搞开发,也是看中了省庄竹海所蕴藏的商业价值。在收益分配上被忽略,让省庄村民很难接受。
不管是出于公益目的,还是要进行商业开发,必须依法使用土地。按照法律,要对竹海村进行建设开发,当地政府首先须对该村的280亩土地(村址)通过征收变为国有,阳羡公司再以政府出让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办理其他各种手续。但实际情况是,在获得上级批准之前,征地拆迁就已经开始了。
记者注意到,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拆迁和占地,只有宜兴市建设局于2006年10月11日公布颁发的(2006)第10号拆迁许可证,其依据竟然只是县级市政府职能部门发的三个文件,即宜发改(2006)84号文件,该文件是批准立项的审批手续,但立项单位也不是现在的拆迁人阳羡公司;宜村用(2006)253号文件则是所谓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面清楚地标明了是临时用地;宜国土临(2006)第33号文件则是土地使用的审批手续,也仅仅是批准对45250平方米(约70亩)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不能超过1年。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取得对占地281亩村庄的拆除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