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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区为基础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是我国应对快速老龄化,满足老年群体健康老龄服务需要的重要路径。在蒂特马斯三分法视角下,国际上与社区医养结合相类似的实践模式有"剩余型""成绩型""再分配型"三种,分别以美国的"PACE项目"、日本的"介护服务"以及瑞典的"居家照护服务"为主要代表。三种模式在理念基础、对象资格、政府责任和项目性质四个方面均存在差别。然而,这三种模式也同时强调政府的主体责任、社会化主体的共同参与、社区的基础地位、责任共担机制以及专业化服务。这些均为我国发展社区医养结合实践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