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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共享单车收取的押金资金沉淀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收取的押金已形成相当规模的资金池,但企业并未形成盈利模式,潜在风险不可忽视,我国法律也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共享单车企业收取的押金处在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为防止企业将经营失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明确共享单车收取的押金之性质,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尽快将该笔资金纳入法律监管轨道有其现实意义.